稅收征管法規定:稅收的開征、停征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稅務機關開征、停征、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緩征收或者攤派稅款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納稅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書面申請減稅、免稅。減稅、免稅的申請須經審批機關審批
因此,律師進行稅務籌劃首先必須遵從法律規定、走法定的程序。律師在稅務籌劃之前應當充分了解與稅務有關的各項法律、法規、政策,否則,壹旦稅務籌劃失敗,企業很容易被視為偷稅、漏稅,得不償失。
2、有效的稅務籌劃
稅務籌劃應有針對性,律師應針對各個企業不同的生產經營情況,做到有的放矢。不同的地區、行業、部門和生產經營規模,國家對其有著不同的稅收政策法規,具體籌劃過程中所形成的思路、看問題的角度以及采用的籌劃方式都會不盡相同。因此,稅務籌劃要針對企業的具體情況量體裁衣,視情況而采用企業分立、合並,對外投資,折舊計算、費用分攤等方法,使作出的籌劃方案才能切實可行。
3、預期籌劃
經濟活動中,納稅通常在收益實現或分配之後才得以實現,這在客觀上為納稅提前籌劃提供了可能性;經營、投資和理財活動是多方面的,納稅人和征稅對象的性質不同,稅收待遇也會不同,這給納稅人提供了選擇較低稅負經營方案的機會。
以企業所得稅為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居民企業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非居民企業、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為20%,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為15%.因此,如何對企業經營進行合理安排,如何給企業定性對稅務負擔的影響就很大。
4、風險防範意識
律師為企業進行稅務籌劃應當充分考慮到其風險性,盲目地進行籌劃其結果往往事與願違。稅務籌劃要考慮兩方面的風險:經營過程中的風險和稅收法規變動風險。
首先是經營過程中的風險。企業在經營過程中會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其中有許多經營決策都會對稅務產生壹定的影響,如:企業改制、企業分立、合並等,在上述情況下往往會涉及稅種的增加、減少、稅率變化、稅收優惠等。此時,以往的稅務籌劃方案已不能滿足現實的需要,必須及時對企業稅務結構及時做出調整,優化稅務結構。
其次,稅務籌劃風險還與國家政策、經濟環境的不斷變化有關。稅法的法律級次較低、變動的可能性較大,不同時期對不同行業的稅務優惠、減免的變動比較靈活。如對相關稅收政策精神缺乏準確的把握,容易造成事實上的偷逃稅款,受到稅務處罰。對此,作為律師必須時刻關註上述變動,提醒企業及時作出相應的調整,采取措施分散風險,爭取盡可能大的稅收收益。
5、整體籌劃
籌劃稅務的根本目的是企業通過實施籌劃來節約稅收成本、減輕企業稅負和謀求企業的最大效益。但是任何壹項籌劃都有其兩面性,隨著某壹項籌劃方案的實施,企業在取得部分稅收利益的同時,必然會為該籌劃方案的實施付出額外的費用,以及因選擇此籌劃方案而放棄其他方案所損失的相應機會收益。因此律師做稅務籌化時要從整體上把握,進行“成本——效益”分析。當新發生的費用或損失的機會收益小於取得的利益時,律師的該項籌劃方案就是合理的,反之就是失敗的。
以企業分立避稅法為例:稅法規定,分立的企業按各自使用的稅收規定納稅。分立的企業所承受的稅賦有別於原企業,於是給納稅籌劃提供了空間。企業分立的籌劃依據有兩個:減少企業所得稅。在累進稅率條件下,通過分立使原本適用高稅率的企業,分解成兩個甚至更多個新企業,單個企業應納稅所得額大大減少,從而使分立企業的總體稅收負擔低於分立前得企業。減少流轉稅。將特定的產品生產歸於單獨的生產企業,避免因模糊核算而從高適用稅率,這樣就使得企業得稅賦減少。
但是分立也會增加某些方面的稅收,主要表現在:增加部分營業稅、部分增值稅、所得稅等。因此在具體籌劃中需註意稅收對經濟運營、資金運動的影響,並仔細比較、綜合衡量,才能使籌劃方案科學合理。
稅務籌劃是壹項復雜的工作,在把握上述原則性問題的前提下,根據不同稅種的不同特點,靈活運用各種稅務籌劃的方法,包括:利用固定資產折舊、存貨期末成本、包裝物、投資等方法。只有因地制宜、因時制宜,才能有效地幫助企業單位節省稅務開支,達到稅務籌劃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