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最健康營商環境”專項行動。旨在充分發揮四項檢察職能,從規範執法司法行為、落實“十項措施”、開展“訪百戶民企”活動、構建“親”“廉”檢察企商關系、穩妥辦理涉企案件、保護創新者、挽救違法者、嚴懲破壞者、推進企業合規審查等方面作出部署。
2.是“金融風險防範化解”專項行動。為充分發揮刑事檢察職能,從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3號檢察建議”、打擊電信網絡詐騙、非法集資、洗錢等金融領域犯罪、開展“斷卡”專項行動等方面,對維護金融安全作出部署。
3.是“秦嶺安寧漢江安瀾”專項行動。旨在充分發揮公益訴訟等檢察職能,聚焦秦嶺、化龍山、漢江“兩山壹水”生態環境保護,持續提升“安康生態檢察院”品牌,為安康高質量發展守護最大底色。
4、是“社會治理* *建築* * *治理”專項行動。目的是充分發揮四項檢察職能,積極參與城市社會治理和平安法治安康建設。特別強調加強檢察建議和推進社會治理。
5.是壹次“查民共助振興”的專項行動。圍繞充分發揮四項檢察職能、服務鄉村振興進行部署。強調加強涉農檢察工作,推動解決損害農業發展、影響農村穩定、侵害農民利益的突出問題。
6.是“愛同行,護未來”的專項行動。為充分發揮未檢工作職能,從抓好最高人民檢察院“1號檢察建議”、參與校園安全及周邊環境治理、檢察官兼任法治副院長、開展“法治進校園”活動、推進未檢業務集中統壹辦理、打造未檢品牌等方面進行了部署。
7.是壹次“做小案暖人心”的專項行動。目的是充分發揮民事檢察工作職能,加強民事檢察和解,用好司法協助和民事支持起訴,搭建跨部門溝通協作平臺,處理群眾身邊的“小案件”,彰顯司法溫暖,夯實黨的執政基礎。
8.是壹次“破案與人和”的專項行動。旨在充分發揮檢察機關的行政檢察職能,保障企業生產,維護投資者權益,促進行政爭議的實質性解決,解決“程序空轉”案件,促進案件的解決,助力依法行政。
9.是壹次“處理好信訪矛盾”的專項行動。為充分發揮控告申訴檢察職能,我們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了部署:抓好群眾信訪“件件有答復”制度,控制重復信訪,化解信訪積案,落實首辦責任,院領導確保立案,加強12309檢察服務中心建設。
10是“清風凈土”專項行動。旨在充分發揮職務犯罪檢察職能,從反腐敗監督檢查協作、打黑除惡常態化、依法嚴懲虛假實施項目等各類職務犯罪、確保惠民政策落實、資金安全、項目見效等方面進行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