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沒有通知的情況下提起訴訟是怎麽回事?
立案後不通知開庭審理,可能是因為調查發現不符合立案標準、不符合條件或者提供材料不規範。立案後,應在7日內向被告送達傳票。現實生活中,法院立案後多久收到傳票壹般由法院控制,壹般在10天到壹個月內。
首先,法院通知被告要多久,看是什麽案子?
1.民事案件:起訴狀副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送達被告。
2.行政案件:起訴狀副本應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送交被告。
3.刑事案件:起訴書副本至遲應在開庭十日前送達被告。
第二,法律規定
1,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25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答辯書應當寫明被告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被告不提交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的審理。
2.根據《行政訴訟法》第67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交該行政行為的證據和所依據的規範性文件,並提交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
3.根據刑事訴訟法第壹百八十二條的規定,
人民法院決定開庭審理後,應當確定合議庭的組成人員,並在開庭十日前將人民檢察院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人及其辯護人。
審判前,法官可以召集公訴人、當事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了解回避、出庭證人名單、非法證據排除等與審判有關的問題,聽取意見。
人民法院確定開庭日期後,應當通知人民檢察院開庭的時間、地點,傳喚當事人,並通知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證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傳票和通知書至少應在開庭前三天送達。公開審理的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提前公告案由、被告人姓名、開庭時間、地點。
3.立案後沒有消息怎麽辦?
立案後,過了規定的期限,杳無音信。民事訴訟法把審期分為兩種情況,壹種是普通程序,根據案情相對復雜。另壹種是簡易程序,案件比較簡單,事實清楚,爭議不大。
1,關於普通程序的規定
《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二條: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經審查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裁定不予受理;如果原告不服裁決,可以上訴。
《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被告提交答辯狀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收到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被告不提交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的審理。
《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四條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案件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中,或者以口頭方式,告知當事人有關的訴訟權利和義務。
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五條合議庭組成人員確定後,應當在三日內告知當事人。
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二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開庭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開庭時間和地點。
《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三十五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如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需要延長的,應當報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2.關於簡易程序的規定
《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四十三條:簡單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頭起訴。
雙方當事人可以同時向基層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院請求解決糾紛。基層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院可以立即開庭審理,也可以另行開庭審理。
《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四十六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
無論是哪種案件,只要公安機關已經立案,司法機關都會在立案後壹周內通知民事主體。對於立案後杳無音信的,可能是因為舉報人提交的證據不足或者不符合規範,無法判斷被舉報的民事主體是否有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