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那邊的意思就是說會得到重判,但是具體的要到法庭上,我們才可以了解。
按照法律來講,郭美美現在的行為應該是沒有什麽從輕的條件,從重的條件倒是有,我們都知道累犯是在原有的刑罰上肯定要加壹些的,而郭美美多次犯罪已經形成了累犯。
郭美美以前因為紅十字會的事情,過度炫富所以進入了看守所,當年法院那邊是給他判了五年的刑。郭美美後來也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代價。
她之前所做的那些齷齪的事情已經是骯臟不堪的了,但是只要壹個人有心悔改,我覺得這個社會還是有地方可以接受她的,再怎麽樣也可以自己做壹個自媒體,只要自己努力賺錢,用自己的努力來獲得勞動成果,就沒有什麽可丟臉的,畢竟每壹個人都有自己的過去,只要郭美美用心的面對生活,給社會傳遞正能量,大家還是特別支持的,事實上她並沒有這麽做。
所謂的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大概就是這個樣子的吧。
郭美美曾經過慣了那種虛榮的日子,在她的身邊,豪車可以隨便的換,買房子那更是看自己的喜好,她出來之後隨隨便便的就買得起壹所房子了。有不少的觀眾朋友們都在懷疑她這種東西都是從哪裏來的?畢竟我們都知道賺錢的不容易,像這樣能賺大錢的人幾乎都沒有幾個,如果不是自己當老板的話,根本就不可能有這麽多錢。
本來大家就很猜測這個錢的來源了。後來郭美美被抓了之後大家才明白原來如此!
看來合法的途徑確實不會壹夜暴富,郭美美出來之後又走上了歪路。她總以為錢就是那麽好賺的嗎?這壹次來了壹個二進宮,終於明白了吧!如果錢都是那麽好賺的話,那麽中國有壹半以上的人都可以富了。自己的聰明頭腦應該用在其他的方面,投機取巧不是個事。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吧!什麽時候才能吸取教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