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展數據:
遼寧省司法廳關於做好2018年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客觀考試成績公布和主觀題考試組織實施工作的通知;
(壹)加強組織領導和合作。要在司法部和省司法廳的統壹部署下,按照分級負責、分工協作的要求,切實加強屬地管理,落實“壹把手”責任,明確各級職責分工。
要切實履行考試組織實施主體責任,協調考點學校和技術服務公司做好服務保障,防止出現管理漏洞和推諉責任。
要繼續依靠地方黨委政府的統壹領導,發揮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聯席會議和協調委員會的協調作用,確保主觀題考試組織實施標準不降低、力度不降低、程序不泄露。
(2)做好考試相關信息的發布和通知工作。根據司法部、省司法廳發布的《公告》,結合當地工作實際,及時發布當地考試工作的《公告》或相關信息,確保客觀考試合格人員及時了解考試日程,對未確認參加主觀題考試的考生及時提醒。
(3)科學合理地在考區設置考點。根據已確認參加主觀題考試的考生人數和分布情況,合理設置考區考點,並結合當地報考情況提前加強與教育部門和相關機構的溝通協調。
挖掘優質考點資源,確保10上旬完成考點設置工作,實現標準化考點全覆蓋。做好主觀題考試考點的設置工作。?
(四)確保考場內分發的試卷、答題卡和資料的安全。要安全細致地安排好試卷的接收、運送、交接、保管、發放、啟用、歸還等管理工作,嚴格滿足工作程序要求,嚴格履行試卷與答題卡(答題卡)的交接、簽字手續,杜絕漏發、錯發試卷現象。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