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能否給家屬看證件,要看具體情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律師代理刑事案件時,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查閱案卷,了解案情。但案卷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不宜公開的信息,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同意公開的,律師不得向家屬或者其他無關人員透露或者泄露相關信息。
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家屬如要陪同,需經相關部門批準,並遵守相關規定。同時,律師要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積極協調家屬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見面,讓家屬及時了解案情,協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辯護。
總結壹下:律師能否給家屬看證件,要看具體情況。案卷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不宜公開的信息,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同意公開的,律師不得向家屬或者其他無關人員透露或者泄露相關信息。但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家屬經批準可以陪同。律師應當積極協調家屬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見面,便於家屬及時了解案情,協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辯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自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案件之日起,辯護律師可以查閱、摘抄、復制案卷材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受委托的律師根據案件需要,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申請收集、調取證據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請通知證人出庭作證。
律師自行調查收集證據的,可以憑律師執業證和律師事務所證明,向有關單位或者個人調查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