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每壹個“人”(無論是“好人”還是“壞人”)都可以“抗爭”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而請律師為自己辯護就是這種“抗爭”的最好體現。
《律師法》第2條規定:“律師應當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法律的正確實施和社會公平正義”。這裏的當事人並沒有規定和要求區分道德意義上的“好人”和“壞人”。對於律師來說,他們只需要從委托人那裏尋求真相。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2條規定“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在接受法院審判之前,相應的當事人只能被稱為“犯罪嫌疑人”。而且第18條還規定,應當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辯護權和其他訴訟權利。律師在為委托人提供服務的同時,也要為委托人保守秘密,哪怕是過去未被發現的犯罪行為,這是律師的職業道德。
民事訴訟法還規定,當事人有權委托代理人,申請回避,收集和提供證據,進行辯論,請求調解和解,提起上訴,提起反訴,申請執行。律師的作用是幫助當事人更好地行使人身權利,維護合法權益。
在法院作出生效判決之前,我們很難分清是非,誰是“好人”,誰是“壞人”。同時,法律也賦予每個人公平相對的訴訟權利,盡可能避免“冤假錯案”的發生。
如果妳只是因為自己的好惡而把“壞人”關起來,如果有壹天妳變成了別人口中的“壞人”,被打倒了永遠翻不了身,妳會有什麽感受?
想想聶樹斌案。
參考法律?律師法、刑事訴訟法和民事訴訟法
律師法
第二條本法所稱律師,是指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接受委托或者指派,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
律師應當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正確實施法律和社會公平正義。
第三條律師必須遵守西安法律和法規,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律師執業必須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
刑事訴訟法
第十二條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
第十四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依法享有的辯護權和其他訴訟權利。
第三十二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行使辯護權外,還可以委托壹至二人作為辯護人。
第四十六條辯護律師對在執業活動中知悉的委托人的有關情況和資料,有權保密。但是,辯護律師知道委托人或者他人正在準備或者正在實施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嚴重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犯罪行為的,應當及時告知司法機關。
民事訴訟法
第四十九條?當事人有權委托代理人,申請回避,收集和提供證據,進行辯論,請求調解,提起上訴,申請執行。
當事人可以查閱本案有關材料,復制本案有關材料和法律文書。查閱、復制本案有關材料的範圍和方式,由最高人民法院規定。
當事人必須依法行使訴訟權利,遵守訴訟秩序,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和調解書。
第五十條?雙方可以自行和解。
第五十壹條?原告可以放棄或者變更訴訟請求。被告可以承認或者反駁訴訟請求,有權提起反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