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某某的犯罪和被追訴的譚某某的犯罪,不是危險駕駛罪,而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案發當天,譚某某在壹家燒烤店與朋友聚餐,期間喝了自己釀的紅酒和日本清酒。雖然喊來了司機,但在酒精的作用下,譚某某在司機趕到前駕車離開了燒烤店。行駛過程中,頭暈目眩的譚某某與路邊8輛車刮擦,多名車主和群眾勸阻譚某某下車。然而,在同車兩個朋友的鼓勵下,譚某某壹腳沖出了人群。巨大的沖擊力將寶馬車撞出了數十米遠,而由於燃油泄漏,寶馬車後排兩名乘客當場死亡,司機王生命垂危。
由此可見,這不是壹起簡單的交通事故,譚的行為已經極大地危害了公眾的安全,這也是她被控此罪的原因,最高可判死刑。
譚某某沒有得到被害人家屬的諒解。律師說,取得受害者家屬的諒解是譚唯壹的救命稻草?顯然,譚某某沒有抓住這根救命稻草。據受害者家屬稱,事故發生至今,他們沒有得到任何賠償,肇事者也沒有聯系過他們,更談不上道歉。而譚某某更是破口大罵?就算妳把所有的錢都寄給律師,也不能指望從她身上損失壹分錢吧?這是讓受害者家屬感到非常氣憤的壹點。該案壹審,在長達5個小時的庭審中,譚某某多次下跪哭泣,並向被害人家屬道歉。她說她當時喝多了,不認識路,所以不知道車要去哪裏。但她並沒有得到被害人家屬的諒解,被害人家屬仍然希望法院能判她死刑。
目前王某家屬院還在醫院,治療費用已經花了400多萬。壹想到兒子變成這樣卻得不到道歉,王媽媽的眼淚就止不住地往下掉。希望這個案子最後的結果能讓大家開心,讓壹部分人認識到財富不能淩駕於法律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