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死刑制度
Bryan Stevenson 著 劉媛媛 譯
在保護國際人權已被用作軍事幹涉、政治沖突和戰爭之辯護的時代,禁止死刑和保護在押犯的國際法規和條約受到了極大的忽視。已經廢除死刑的國家正極力促使仍然保留這壹刑罰的國家取消它,我們將繼續為反對政府執行死刑而鬥爭。
美國是當今世界上監禁率最高的國家。在死刑問題上,美國已經變得越來越固執和短視,它既不顧來自國際社會的指責,也不管任何表明死刑在根除犯罪問題上不起實質作用的跡象。
壹、美國死刑概況
目前美國死刑執行名單上有3800人,八分之三的州留有死刑法令。自從1976年恢復死刑以來,死刑案已被執行了近700起,其中大多數發生在美國南部。這些被美國州政府射殺、電刑、通過窒息或註射致命毒素執行的人中包括婦女、青少年和精神病人。二十壹世紀的第壹年中,美國可能對它的壹百多名公民執行死刑,其中很多是窮人、以白人為受害人的少數群體犯罪人以及精神病人,還有壹些在犯罪發生時尚未成年的犯罪人。
盡管世界範圍內出現了廢除死刑的趨勢,但最近的20年中美國許多州還是大量增加死刑的適用,這應該被看作是全美對暴力和非暴力犯罪人增加厲刑的大規模運動的壹部分。最近25年裏,美國重刑主義實踐已經導致監禁率的空前上升,且已花費數億美元以應付日益增加的監獄開銷。
監禁率高的原因之壹是對於大量的非暴力犯罪、輕微犯罪采用的不必要的重刑,導致對暴力犯罪只能適用死刑。並且預防犯罪所費甚巨,需要擴大監禁和適用死刑。美國許多政策制定者時常漠視與死刑相關的國際標準的要求,這已經破壞了美國在人權問題上的聲譽。美國的外交政策已經並且將會繼續因保留死刑而遭到破壞,除非有所改革。
二、青少年與死刑
10年前美國最高法院宣布,美國憲法允許對年滿16周歲的青少年及精神障礙者執行死刑。據最高法院解釋,美國的“正在發展的公正標準”還沒有發展到美國多數民眾抵制對那些缺少邏輯推理能力、犯意控制能力和結果預見能力的人適用死刑。很明顯,在“公正”的進化中,美國已經不能跟上世界人權標準發展的步伐,而這壹標準恰恰阻止對青少年和精神發育不全者適用死刑。
美國正領導世界對青少年執行死刑。自1990年以來已知的對青少年犯執行死刑的6個國家中,只有美國去年對青少年犯執行了死刑。在美國現在有65名青少年犯在死刑名單上,並且出現了對青少年執行的低齡化趨勢。基於種族偏見的歧視在青少年犯中特別突出。在美國,被執行死刑的青少年犯中75%是有色人種,而近90%的受害人是白人。美國歷史上被執行死刑的9個女孩中,8人是美國黑人,1人是美國土著人。現在,對美國黑人和拉丁人中的青少年犯判處死刑比對白人要頻繁的多。
死刑名單上的絕大多數青少年犯都存在大量減輕情節,而這些減輕情節卻未被法庭指定的律師或者公***辯護律師所覺察利用。1974年以來被執行死刑的13名青少年犯中多數有嚴重的神經或器質性的精神不健全的背景。1988年的壹項對14名被判處死刑的青少年犯的研究表明,他們在幼年時全部遭受過腦部傷害並且有嚴重的精神問題。
二、精神病犯人與死刑
在死刑區裏,受虐的歷史、精神病和智力遲鈍並不是青少年犯所獨有的。在美國,迄今為止已有34名已知有智力遲鈍的成年犯和青少年犯被執行死刑,盡管有最高法院的命令要求精神紊亂者要被作為減輕情節提交給陪審團審理。
精神病在這些被判處死刑的人中間是普遍的但同樣易被忽視。最高法院在1986年主張,精神病人不能被執行死刑,但這壹決定只保護那些對於他們將要觸犯的刑罰和為什麽要觸犯刑罰不明知的人。精神病和智力遲鈍的被告哪怕顯示出壹點短暫的、最小限度的理解力,都會被認為能夠符合死刑條件。
三、窮人與死刑
在美國常常聽說,“極刑意味著它將被那些沒錢的人得到”。批評者堅持認為,美國的司法體系對富人和有罪者比對窮人和無辜者服務的更好。有大量的證據證明這壹觀點。毫無疑問,那些缺少金錢的被告和死刑犯如何能獲得足夠的法律幫助是美國死刑問題中最麻煩的方面之壹。
死刑犯得不到足夠的法律幫助正是美國死刑制度給予死刑案件的代理以低等的優先權的產物。被迫代理這種案件的律師頻繁的受到壓制,並且薪水很低,總體上講對於有效代理死刑案件沒有足夠準備。不充分的代理對於那些已經被判處死刑的人來說尤其嚴重。在美國有幾百名死刑犯目前得不到合法的代理,也無望找到律師。毫無疑問,美國的死刑受到等級和財富因素的影響。
四、死刑管理部門的種族偏見
在美國,強迫接受死刑壹直有嚴重的種族偏見的傳統,這是對國際人權條約的違反。在目前3800名死刑犯中,超過壹半的人是有色人:46.48%是白人,42.53%是黑人,8.39%是拉丁人,1.35%是美國土著人。假定黑人只占美國人口的百分之十二,那麽美國黑人占了很高的比例。
被害人的種族也影響了面臨死刑的可能性。很明顯的,在1976年到1998年間被執行死刑的500人中,81%的人因為謀殺白人而被宣告有罪,盡管全美謀殺案的被害人約有壹半都是黑人。這些數字足以表明,在美國刑事司法體系中,對於黑人和其他有色人種的價值是多麽的漠視。
除了單個的州外,美國聯邦政府已經允許死刑的擴大,雖然政府自己的研究也已經發現種族歧視的證據。
死刑在美國沒有被授權給任何壹種犯罪。這導致在選擇誰將被判處死刑的過程中有大量不確定因素和自由決定因素。給予檢察官的自由決定力導致有意識或無意識的對個案起訴時的歧視。種族歧視也發生在死刑案件的陪審團的選擇中。法律允許檢察官和辯護律師為把某些人排除出特定的陪審團而自由鬥爭辯論。盡管有最高法院的法令禁止,檢察官還是頻繁的利用這種鬥爭排除人數少的種族。研究表明,相對於那些被控殺害黑人的人而言,被指控殺害白人的人判處死刑的幾率要高4.3倍。而作為“刑事司法體系中不可避免的壹部分”,法院接受了這種不等。
五、對無辜者的死刑執行
盡管美國有對死刑案件精密的復核程序,但迄今為止還是有90例案件的被告為非其所犯之罪行被錯誤的執行了死刑。在美國每8個被執行死刑的人中就有1人是確認無辜的。如此令人震驚的錯案率使幾個州考慮對死刑延期執行,但又招致許多死刑支持者的阻撓。
最近,DNA測試的發展在對美國死囚區的無辜者的確認中起了壹些作用。但由於警察和檢察官的錯誤行為、錯誤的身份確認、不充分的辯護以及其他美國司法內部政治化、富人化等問題,不公正的死刑判決還將繼續存在。
六、執行死刑事倍功半
最近的研究表明,死刑對於減少美國的暴力犯罪沒有可測量的作用。多數保留死刑的州擁有比廢除死刑的州更多的謀殺案。在1997年保留死刑的州的平均謀殺率為10萬人中有6.6人,而廢除死刑的州只有3.5人。即使當控制地理因素時這種傾向仍然存在。如在保留死刑的密蘇裏州,謀殺率比廢除死刑的愛荷華州高4倍。
死刑管理機構驚人的昂貴,幾項研究表明死刑要比將壹個人終身監禁且沒有假釋更加昂貴。例如在得克薩斯州,1994年壹例死刑案件要花費納稅人平均230萬美元,幾乎是將壹個人監禁在防範最安全的監獄裏40年所需費用的3倍。如果在我們的處理中使用可行的死刑的替代品,即沒有假釋的終身監禁,那麽保留包括死刑的刑事司法體系就沒有什麽經濟意義了。
七、結論
在過去的幾十年中,已經有了對死刑的更密切的審視活動,甚至美國也有了對死刑的延期執行。1997年2月3日,美國律師協會號召了壹起延期執行,直到解決了執行死刑中嚴重的問題。並且,律師協會還為死刑案件中缺乏辯護律師、沒有充分啟動訴訟程序、聯邦人身權保護程序措施和執行刑罰中的種族歧視以及對智力遲鈍者和青少年犯的執行等問題而憂心忡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