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詐騙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經審查認為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於自己管轄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立案;公安機關不予立案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詐騙分子賠償損失。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案件,公安機關應當移送有管轄權的機關處理,並通知報案人。情況緊急的,公安機關應當先采取緊急措施,再進行轉移。對於民事糾紛,警方主要是調解,不會立案。解決民事糾紛的途徑壹般是通過民事訴訟。
民事欺詐的法律後果:
1.民事責任:涉及賠償損失、恢復原狀或支付違約賠償金;
2.刑事責任:詐騙觸犯刑法的,可能面臨罰款、拘留或監禁等刑事處罰;
3.行政責任:可能包括罰款、吊銷執照或其他行政處罰;
4.信用影響:個人或企業的信用記錄中可能會記錄欺詐行為,影響未來的信用狀況和貸款、合作機會;
5.社會評價:欺詐可能損害個人或企業的聲譽,影響社會形象和人際關系。
綜上,民事詐騙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認為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於自己管轄的,可以立案;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有管轄權的機關處理。當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欺詐者賠償損失。情況緊急的,公安機關應當先采取緊急措施,再進行轉移。警察主要調解民事糾紛,不會立案。壹般通過民事訴訟解決糾紛。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175條
公安機關受理案件後,經審查認為有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事實,屬於自己管轄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明顯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不予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