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樓主和夫妻雙方冷靜思考後已經把所有問題都考慮清楚了,確定夫妻已經無法挽回,只能離婚,那麽請繼續看下面。
離婚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每種離婚方式都有自己的離婚程序。
我個人建議協議離婚。畢竟夫妻分手好,沒必要鬧得老死不相往來。而且涉及到的財產和孩子,即使打官司介紹律師,最後往往也需要雙方協商,法院還是以調整為主,所以希望樓主可以采取協議離婚。
協議離婚必須登記。離婚登記是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必經程序。他被婚姻登記機關按照行政程序處理,步驟如下:
(1)申請
當事人協議離婚,必須親自到壹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登記,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否則,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我國辦理離婚登記的機關是城市街道辦事處或者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農村是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壹方申請離婚時,應持有下列證件和證明:
①戶籍證明;
②居民身份證;
單位、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4離婚協議書;
此外,還應交付辦理離婚證和備案所需的壹人免冠照片(根據不同地區要求提供),並按婚姻登記機關的要求填寫離婚申請書。
(2)審查
婚姻登記機關工作人員在受理離婚申請時,會向當事人說明《婚姻法》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雙方當事人應當如實回答婚姻登記管理人員的詢問。工作人員會問以下問題:
①離婚申請人是否是合法夫妻;
(2)離婚雙方申請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3)離婚是否真的自願;
對孩子問題的處理是否恰當;
(5)對財產問題的處理是否恰當,等等。
登記機關如發現離婚壹方有違反婚姻法的行為,將給予批評教育或不予登記。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為了防止輕率離婚和假離婚,工作人員會對感情沒有完全破裂的當事人進行思想教育、調解和做好工作。
(3)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須知,申請離婚登記須知中“聲明人”壹欄的簽名必須由聲明人在監誓員面前完成;
(4)夫妻雙方親自簽署離婚協議,婚姻登記員為監督人。協議壹份夫妻雙方各執壹份,壹份在婚姻登記處備案。壹般情況下,離婚協議雙方都要提前做好準備。對打印或手寫沒有統壹要求。最好把簽字處空出來,當場簽字。需要註意的是,比如在上海,有的區縣婚姻登記機關要求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書必須是本人親筆書寫,不能打印,比如閔行區、普陀區。所以,在辦理離婚登記之前,最好聯系壹下所在區縣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詢問壹下需要帶的材料,做好壹切準備,以免白白浪費時間。
如果實在不能同意離婚,只能起訴離婚。
離婚訴訟的起訴:
第壹,去法院起訴法院離婚。第壹步是起訴。起訴需要的材料包括:起訴書及其復印件、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導致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證據和子女基本情況及撫養情況的證明。
第二,庭審階段。
這是法院最重要的離婚程序。
1.立案。如果法院收到起訴狀後符合立案條件,法院會在立案後5個工作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妳的配偶。您的配偶應在收到起訴狀副本後15天內提交答辯狀。
2.調解。法院在聽取離婚材料後,不會立即進行審理,而是在開庭前進行調解。如果調解不成,法院將開庭審理。
3.法庭審判。庭審中,具體流程如下:開庭前,書記員會查明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紀律。法官核對當事人,宣布案由,宣布法官是否回避;之後開始法庭調查,詢問當事人及其陳述;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證人,宣讀未到庭證人證言;詢問鑒定人,宣讀鑒定結論;出示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閱讀審訊記錄。之後法庭辯論開始,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雙方互相辯論。三、法院判決最後,根據庭審情況,再次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就宣判。不服判決的,可以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