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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從事涉外服務的公司怎樣減負稅收入?

吳大全講述刑訊逼供的過程。吳說,警察把他的腿擡起來向前拉。.

吳大全,中國版的“肖申克救贖”

28歲的貴州青年吳大全,或許沒看過《肖申克的救贖》。可是,他的人生幾乎和電影主角壹樣——在浙江省第四監獄服刑的時候,他竟然偶遇真兇!

本刊記者 陳磊 發自浙江寧波

含冤入獄的銀行家安迪,無意中從壹個其他監獄轉過來的年輕犯人那兒得知,殺害妻子的真兇,竟然因其他罪行在另壹所監獄服刑!

當安迪向監獄長提出要上報這壹情況、以爭取重新審理此案時,卻遭到了斷然拒絕,並受到單獨禁閉壹個月的懲罰。為了防止安迪獲釋後揭穿司法黑幕,監獄長不惜設計害死了知情人。

這是好萊塢電影《肖申克的救贖》中最離奇的情節。

28歲的貴州青年吳大全,或許沒看過《肖申克的救贖》,也不知道安迪是誰,婺源茶葉。可是,他的人生幾乎和安迪壹樣——在浙江省第四監獄服刑的時候,他竟然偶遇真兇!

真兇自首,並沒有換來他的自由,“死刑犯”變成了“窩藏犯”——他被慈溪法院判刑4年零4個月。壹種說法是,“為避免吳大全釋放後向新聞界伸冤……以其他罪名繼續關押,讓其無法申訴。”

今年8月10日,他被警車押送著假釋出獄。

噩夢

“史畢幺說,被警察抓住的時候,就說是他和成全幹的,不關我的事。當時,我是壹個法盲,就沒有舉報”

吳大全的噩夢是從2006年9月4日開始的。

那天淩晨,浙江慈溪墊橋村的小賣店主沈秀雲,被人發現死在自家屋內的床上,“頭部有很多血,臉色已經蠟白,床邊、墻上全是血”。

經法醫鑒定:沈秀雲系被人砍傷導致顱腦外傷合並創傷性、失血性休克死亡。隨後,慈溪警方在墊橋村展開了拉網式的排查。

從16歲跟著哥哥來到慈溪墊橋後,吳大全在這個地方呆了多年,也經常到沈秀雲的小店買東西,覺得沈秀雲“人不錯”。

和那些驚慌的村民不同,吳大全已經知道這起命案的真兇——幾個小時前,他的合租夥伴史畢幺告訴他:我殺了小賣部的老太婆。

當時的史畢幺,17歲,和吳大全壹樣,來自貴州惠水。吳大全把史畢幺當小弟看待,並給其起了個綽號“小鬼”。那壹段時間,吳大全沒工作,80元壹月的房租都是史畢幺出,這讓吳有些愧疚。

9月3日那天,史畢幺邀請吳去廣東打工,說那裏錢比浙江好賺,困窘中的吳大全同意了。然後,史畢幺和壹個老鄉去余姚火車站買票,吳大全則和熟悉的幾個老鄉吃飯告別。

“先是吃飯,後去打臺球。玩到了11點多,又幾個人壹起去吃夜宵,大概淩晨1點多鐘的時候回到出租屋。屋內沒開燈,中學生不願在公交車上讓座稱比老人更累(圖),電視機在開著,史畢幺壹個人坐在床上,告訴我,他殺人了。”

“我問殺誰,他說是小賣部的老太婆,是和成全壹起幹的,想搞點錢。”吳大全回憶,可能當時有些害怕,史畢幺讓他陪著壹起去找成全。對於成全,當時他並不熟悉,“只知道是貴州老鄉,沒見過幾面。人家喊他成全,我也喊成全,瘦瘦矮矮壹個人,沒什麽特征。”

找到成全後,史畢幺拉其到壹旁說話,“具體講什麽聽不清楚,只聽到最後壹句:天亮後,各走各的。”

接著,史畢幺拉吳大全上網,吳拒絕了。“那妳跟我叔叔說,我殺人了,讓他明天給我拿點路費。”史畢幺告訴吳大全。

天亮後,吳大全找到了同在墊橋村租房住的史畢幺的叔叔史文學。

現在,這個因“窩藏罪”入獄3年的貴州漢子後悔不已。當時,他給了侄兒300元錢,並囑咐吳大全,“幫忙將小鬼送上火車(他當時還不知道史畢幺和吳大全壹起去廣東)。”

9月7日,到達廣東潮州不久的吳大全和史畢幺兩人,剛在史畢幺堂叔找的出租房睡下,“還不到壹個小時,迷迷糊糊地,就聽見門嘭的壹聲被撞開,睜開眼,警察的槍,已指在我頭上了……”

“在火車上,史畢幺睡著的時候,我曾經想舉報。不過史畢幺說,被警察抓住的時候,就說是他和成全幹的,不關我的事。當時,我是壹個法盲,就沒有舉報。”只有小學四年級文化的吳大全後悔不已。

審訊

“被打得實在受不了,腦子裏昏昏沈沈的,他們說什麽就回答什麽,實在受不了”

在潮州當地派出所錄口供的時候,吳大全老老實實交代了事情經過:怎麽聽到史畢幺說殺人了,怎麽和史畢幺壹起去找成全,又是如何找到史畢幺的叔叔拿到300元錢,二人又是如何到了廣東,等等。

開始的時候,民警還能聽其仔細地講完。沒多久,審訊的民警開始訓斥他:“我們已經查了,沒有叫成全的壹個人,完全是妳為了逃避罪責、憑空捏造出來的,別再編了。不是兇手,妳怎麽知道得這麽細?!”

吳大全傻了,後悔已經沒用。

審訊在看守所的特審室進行,“被打得實在受不了,腦子裏昏昏沈沈的,他們說什麽就回答什麽,實在受不了。”錄完口供後,成全幹的事,成了吳大全幹的事——他成了和史畢幺合謀搶劫殺人的犯人。警察警告他:明晚再來提審,說的和今天不壹樣,有妳苦頭吃!

吳大全不敢再提成全了,他違心地承認“罪行”。到了檢察院起訴的階段,吳大全想過翻供——“給檢察官說過,殺人不是我幹的,茶葉專賣店,是史畢幺和成全幹的。但檢察官說,既然妳都承認了,何必再提成全呢?壹旦翻供,這個案子只好重新打回公安局……”

吳大全怕了,不想吃第二遍苦頭,只好“老老實實認罪”。

在壹審法庭上,吳大全的話不多,就那麽幾句,自己沒有殺人,希望法官輕判——“對方有十來個人(公訴方、死者親屬及聘請的律師,記者註),我只有壹個人、壹張嘴,哪裏說得過他們呢?”

判決

他也坦陳,不久,死亡的陰影開始籠罩著他,“睡不著覺,聽到門響就以為要拉出去槍斃了……”

在吳大全的敘述中,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壹審以及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的二審,有關方面為其指定的辯護律師幾乎沒有起到相應作用,他自己的解釋是:“沒花錢,指定律師有啥用?”

實際上,寧波市法律援助中心為其指定了康派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忻芙蓉,忻也到看守所會見過他。庭審中,忻為其做了有罪辯護:“被告人吳大全屬初犯,沒有積極準備工具,又沒有具體實施砍被害人的行為,請求對被告人吳大全從輕處罰。”

讓人不解的是,4年後,當本刊記者詢問這位律師當年吳大全的案情時,這位女律師似乎已經不記得這個曾經事關生死的案件了,反問記者:案子是我辦的嗎,判決書上是怎麽寫我的?……

從業多年的資深律師楊學林說,壹般情況下,會見過當事人還有出過庭的律師,不大可能將案件忘記得壹幹二凈。但現實中,由於國家補助的錢不高,也確實存在指定律師不夠盡責的情況。

“我去過挪威,那裏也有法律援助機制,費用不高,但因為考評權掌握在法官手裏,法官希望控辯雙方在壹個水準上進行,不盡力的辯護律師下次就不用了,所以指定的律師還都挺盡責。”

忻芙蓉的這些“記不起來”的辯護意見,未被法庭采納,法官的看法是:“吳大全雖未準備犯罪工具,也沒有直接致人死亡,但其積極實施搶劫,又指示未成年同夥將被害人殺人滅口……”

最終,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壹審判處吳大全死刑。宣判時,怕他接受不了,法警上前攙扶,吳拒絕了。他多次向媒體陳述,我當時“不怕死,扛得住”。可是,他也坦陳,不久,死亡的陰影開始籠罩著他,“睡不著覺,聽到門響就以為要拉出去槍斃了……”

二審判決下來那壹天,聽到是死緩的消息,吳大全“興奮得簡直要飄起來”。可是很快,他又被巨大的失落所包圍,“死緩,雖然暫時不死了,可等到出獄,都變老了,還能有什麽用呢?”

巧遇

聽到外面有人說找貴州老鄉。出來壹看,是壹個熟悉面孔,他楞了:這不是成全嗎?

從2007年8月17日進入浙江省第四監獄服刑,吳大全不是沒想過申訴,“申訴狀都寫了10多份”。可是,監獄內政治課老師的話讓他絕望——“申訴成功率只有萬分之壹”,還必須要有新證據。

找不出新的證據,吳大全將寫好的十多份申訴書都撕了,他要慢慢適應監獄內的生活。2008年11月份,監區5大隊的壹個老鄉來找他,說9大隊也有壹個貴州惠水縣老鄉,想找個機會大家見見面。

壹天,他正在讀書室看書,聽到外面有人說找貴州老鄉。出來壹看,是壹個熟悉面孔,他楞了:這不是成全嗎?

成全也楞了。

“妳怎麽在這裏?”成全問。

“我怎麽在這裏,該是我問妳才對!”吳大全火了。

“特地上前去看了看成全的胸牌”,上面寫著“班春全”,那時,吳大全才知道成全的真名。成全“看起來有些心虛,臉色發白。過了壹會兒,他問我:妳檢舉過我嗎?後來見面幾次,他又多次問過。”

當初警察為何沒有找到成全呢?

原來,2006年9月與史畢幺合謀殺人後,小名“成全”的班春全逃至慈溪附近的余姚市,“通過同村堂兄弟班金順、叔叔班明高、嬸嬸王明英等人幫忙進入余姚光輝玻璃廠上班”。

心虛的成全沒敢出示自己的身份證明,而是化名“班忠禮”。不料,2007年7月,因酒後口角,這個年輕人又捅死了人。而彼時的吳大全,已經被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判處死緩了。

彼時,此生幾乎不可能再見面的二人,在浙江省第四監獄相遇,上演了中國版本的《肖申克的救贖》。

余姚市光輝玻璃廠的負責人幾乎不相信這個傳奇的故事,但他依然記得成全這個在他們廠殺過人的貴州小夥子,“學歷低、素質差,壹出事才發現是假名,野性難改,動不動就打架。”

改判

“要殺壹個人,輕松得很,救壹個人,卻是很難。妳這種情況,已經是不幸中的萬幸,還鬧個啥?”

2009年3月23日,是壹個讓吳大全終生難忘的日子。

那壹天,尚在勞動的他,被民警從監獄重新帶回看守所。“太高興了,來不及收拾東西,很多東西都忘在監獄裏了,連洗漱用品都沒帶。”

和《肖申克的救贖》裏的安迪壹樣,他高興得早了壹些——2010年1月20日,慈溪市檢察院以窩藏罪對吳大全提起公訴。3月12日,慈溪市法院以窩藏罪判處吳大全有期徒刑4年零4個月。

壹則最早披露此案的網帖解釋說,“為避免吳大全釋放後向新聞界伸冤,廈門海,造成如同河南趙作海冤案壹般的輿論……以其他罪名繼續關押吳大全,讓其無法申訴。”

接到判決書後,吳大全選擇了上訴,茶葉公司,認為“量刑過重”。而他的代理律師楊學林則認為,“以‘窩藏’罪對吳大全立案偵查無法律依據。而且,將吳大全的壹個行為進行了第二次審判,違背了普世公認的司法原則。”

上訴沒能成功——寧波檢察院的兩位檢察官,拿著打印好的撤訴書,在看守所找到了吳大全,勸其撤訴。“他們說,妳知道嗎,要殺壹個人,輕松得很,救壹個人,卻是很難。妳這種情況,已經是不幸中的萬幸,還鬧個啥?判妳4年零4個月,是有關部門慎重研究的,窩藏罪最高可以判10年,妳知道不?”

尚在看守所的吳大全害怕了,“想著早點出來,反正沒有幾個月了(從2006年9月被抓開始算刑期,記者註),就在打印好的撤訴書上簽了字。”8月10日,他被假釋出獄。那壹天,看著窗外的壹切,他感到是那樣的陌生。

11月10日,在吳的事情被媒體披露後,他開始被工廠限制外出。其間,有壹次,他快要走出廠門,又被人架回去。14日,面對記者的追問,這個有些激動的年輕人說,“他們也是為我好。”

可是,從真兇自首到現在,近兩年時間過去了,吳大全壹直沒等到說法——“生效的死緩判決說撤就撤了,法院說是把案子判錯了,但沒有人給我壹個說法,我在監獄內要是沒有遇到真兇呢?!”

壹切都不能假設。

11月15日,慈溪市公安局的說法是,“吳大全的案子是法院判錯的。”慈溪市法院辦公室王主任的說法是,“上周,有關部門已經找我們開過協調會,統壹發布消息,要說法,妳們找宣傳部。”

“我還要申訴”——對話吳大全

本刊記者 陳磊 發自浙江寧波

人物周刊:妳怎麽到現在這個工廠打工的?

吳大全:警察幫我找的,8月10日那壹天,兩個警察開著輛車,我們經理和主任到看守所接我出來的。

人物周刊:和工廠簽訂勞動合同了嗎?

吳大全:還沒有。

人物周刊:每月按時發工資嗎,工廠對妳怎麽樣?

吳大全:按時發工資,工廠對我還不錯。昨晚(11月13日)生病,都是主任他們送我去的,還住在他們家。

人物周刊:覺得自己能出來,靠的是什麽?

吳大全:運氣,是我命不該絕。如果班春全沒有殺人,我這輩子就見不到他,如果他殺人了不到第四監獄,我也見不到他。(浙江)第三監獄和第四監獄就是壹墻之隔,他如果在那兒,我根本見不到他。就是在第四監獄,如果不是他要找老鄉,也不知道是否能遇到。概率太小了。

人物周刊:經過這件事,妳恨誰嗎?

吳大全:恨公安,恨那些辦錯案的民警。班春全自首後,當年辦我案子的那個民警又到監獄來提我到看守所。他問我,還認識我嗎?我說,認識。其實,茶葉作用,當時我想說的是:化成灰我都認識!那壹天,我筆錄做的和在潮州時壹樣。那個民警還問我,過了那麽久,還記得那麽清楚,我說不是我幹的,當然記得很清楚。

人物周刊:未來妳怎麽打算?

吳大全:等我假釋期滿吧,我想提起申訴,要有關部門給我壹個說法。

來源:南方人物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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