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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尋子23年自稱花費近400萬,綁架者兩次減刑已出獄孩子母親:要當面問他孩子去哪了

↑唐蔚華和兒子磊磊失蹤前的合影受訪者供圖

紅星新聞實習記者|湯健記者|任江波蔡曉儀

責編|鄧旆光編輯|郭莊

12月16日,紅星新聞記者從青海省某監獄和孩子母親唐蔚華處獲悉,因綁架罪被判處無期徒刑的路某東經兩次減刑後,已於11月21日刑滿釋放,並於12月15日從西寧出發,將在兩名獄警陪同下回到廣西的老家。唐蔚華告訴記者,她計劃近期趕往廣西,當面詢問路某東自己孩子的下落。在此之前,唐蔚華已經尋子23年。寶貝回家創始人張寶艷告訴紅星新聞,唐蔚華的孩子在1999年被帶走,也在寶貝回家官網進行了登記,但仍未找到孩子。從2000年路某東落網至今,唐蔚華曾10多次到監獄,向路某東詢問孩子的下落;今年10月底,唐蔚華曾與打拐辦的工作人員前往青海某監獄,最後壹次向路某東詢問孩子的下落,依舊沒能獲得準確的答案。2020年8月26日,在朋友鼓勵下,唐蔚華開始網上尋子的第壹場直播,已有粉絲135.9萬。23年花費近400萬元尋子也讓唐蔚華遭遇了網暴,被壹些網友質疑是“假尋子”、“造假”。對此,唐蔚華表示並不在意,“更多的網友都是熱心腸的好人,總是在我開播時守護,並幫忙統計線索。我尊重法律,尋子的腳步並不會因為外界的質疑而停下。”

↑當年,廣西警方受上海警方委托發出的尋人啟事受訪者提供

被收留的員工帶走老板幼子

入獄後未提供孩子確切下落

紅星新聞:妳兒子是怎麽被路某東帶走的?

唐蔚華:我兒子磊磊是1995年4月出生的,頭頂兩個旋,招風耳,雙眼皮。以前,我們在上海虹口區開了壹個家用電器的小商鋪。路某東是1999年年初到我這邊來打工的,壹個月實習期過後,我們辭退了他。後來有壹天晚上,他又回到我這裏,說他壹分錢都沒有,連晚飯都沒有吃,也不知道該去哪裏,希望我能夠收留他。我們認為他第二次來壹定是很困難,多壹個員工也無所謂,就把他留下來。

但是沒想到當年8月26日,他就帶走了我4歲的孩子磊磊。當天上午,我外出送身份證給參加駕照考試的丈夫,在途中就接到店裏員工的電話,稱路某東帶磊磊去公***廁所上廁所,很久沒有回來。員工們在附近尋找,並沒有找到磊磊。就這樣,我們已經與磊磊分開23年了。

紅星新聞:孩子被帶走後,發生了什麽?

唐蔚華:我精神變得很不好,人還是會去店裏,但是魂已經不在了。有次和員工壹起坐車,我坐在前面,他們坐在後面。我在路上看到壹個背影,身高跟磊磊相似,我就想要開門下去,都把他們給嚇壞了。

壹夜之間,我的頭發也掉了很多,所以我現在很多頭發都是長到兩寸就不長了。將近有兩年的時間,我睡覺都不像正常人壹樣躺下去睡覺,因為壹躺就感覺喘不過氣,我只能靠在床上穿著衣服睡。

紅星新聞:路某東在獄中給過關於孩子的線索嗎?

唐蔚華:2012年之前,我去監獄見過他不下10次。他曾講起帶孩子回廣西的過程,孩子壹直喊他“小廣西”,孩子餓了,他就買八寶粥給孩子吃,孩子鞋子掉了壹只,他就背著孩子走。他在監獄講這些的時候顯得很輕松,我感覺他應該很喜歡我的孩子,說的時候眼睛會放光。

在審訊期間,路某東對孩子的下落先後給出3個地點。第壹,孩子被他以1500元賣給廣西柳州某個老板。其二,孩子被他推進某條河流。其三,孩子被他放在柳州火車站了。

這些線索最後發現都是假的。後來他又說孩子被賣到某某村,我們和民警去的路上遇到壹個岔路,電話聯系拘留所,問他該走哪條路,他直接說“我是騙妳們的,妳們還真去了”。

↑唐蔚華保留的部分尋子花銷票據受訪者供圖

母親自稱尋子花費近400萬

開直播尋子被質疑全家遭網暴

紅星新聞:尋子23年,真的如網上說的花了近400萬元嗎?

唐蔚華:1999年到2010年,我們壹直在外面尋找孩子,我統計過是花費了近400萬元。2012年,我丈夫生病,他患有癌癥,動了壹個很大的手術,切掉了膽囊、十二指腸和三分之壹的胰腺,他現在的消化道全部是改建的,要非常註意飲食,我們現在很多時候都吃面食。他的血糖壹直不正常,現在也有很多的後遺癥。此外,家裏雙方的老人年紀也大了,需要有人照顧,所以2010年以後,我們出去的頻率就減少了,我也沒有統計過後來尋找孩子的花銷。

我也盡量不讓丈夫再參與找孩子的事情,我再辛苦再累,也只告訴他好消息,我不想讓他不高興,怕他傷心影響身體。

紅星新聞:為什麽選擇開直播?

唐蔚華:當初看到有家長通過直播成功找到他們被拐走的孩子,我也想試壹試。在朋友的鼓勵下,2020年8月26日,我開始了第壹場直播,希望可以利用互聯網找到孩子,靠大家支持與鼓勵,抖音賬號粉絲數逐漸增長,從開始的500人到現在的135.9萬人。

我直播比較隨意,也沒有固定的時間,只要自己時間合適就會直播。我直播流量比較好,壹般觀看人數幾千人,我也會在直播時和其他尋子家長連麥,講述孩子被帶走的事情,可以擴散相關信息,讓更多的人知曉,就有更大可能找回孩子。如果網友們有相關線索,可以提供給我的管理員們,他們會收集整理。從2021年3月至2022年7月,我們成功幫助被帶走的孩子們找到了自己的家。

紅星新聞:最近有賬號將妳尋子直播錄制下來,逐壹分析和質疑。妳為什麽選擇出面在鏡頭前自證清白?

唐蔚華:最近幾年,我陸續遭遇不明人士攻擊,反復舉報我“假尋子蹭流量”,甚至將我家人的信息和其他隱私公布在網上,壹家人也遭到謾罵騷擾。

但壹路上走過來,我遇到的更多是溫暖。比如我的直播管理員,現實中我們並不認識,只是單純的網友關系,但他們都是熱心腸的好人,只要我開播,他們就守護著,也會幫忙統計網友提供的線索。

廣西和上海兩地的警方也幫助我很多,每次我到路某東廣西羅城的老家去詢問我孩子的下落時,負責我案子的梁警官不論是不是工作時間,都會盡職盡責地陪我壹起去,給予我很多幫助。最近,他還因為我在網上尋子被“網暴”牽連。

我在直播間說,23年,我們用盡全力來尋找孩子,我希望能站得高壹點,讓孩子看見,我們已經走了99步,我的孩子和其他被帶走的孩子們,如果妳們現在已經看見我們,希望妳們勇敢走出剩下的最後壹步。我今年53歲了,不過我不會放棄,會壹直堅持尋找自己的孩子磊磊。

↑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路某東的判決書受訪者提供

③兩次減刑

綁架者已刑滿出獄

孩子母親稱將上門當面詢問孩子下落

中國裁判文書網壹份2012年2月的判決書顯示,2000年,上海市虹口區人民法院於認定路某東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兩萬元。2011年,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以原判定有誤、量刑畸輕等為由,向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公訴機關指控,路某東帶走孩子後,曾多次向孩子家屬打電話索要5萬元贖金,電話因故未能打通;路某東落網後供述將孩子推入河中,但屍體至今未能找到。據此,應以綁架罪追究刑事責任。

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路某東以勒索財物為目的,采取非法手段將年僅四歲的王磊帶離住所,意圖勒索其家長錢財,造成王磊至今下落不明的嚴重後果。法院判決被告人路某東犯綁架罪,判處無期徒刑。

中國裁判文書網顯示,路某東上訴後被駁回,2014年6月被送入青海省某監獄服刑。該監獄於2015年5月提出減刑建議書,認為罪犯路某東服刑以來能認罪服法,遵守監規紀律,積極參加生產勞動,綜合表現較好,確有悔改表現,獲得監獄表揚2次,建議將罪犯路某東的刑罰減為有期徒刑十八年,剝奪政治權利八年。

青海高院審理認為,路某東符合法定減刑條件,但鑒於其原判罪行嚴重,對其減刑的幅度應從嚴掌握,將其減刑為有期徒刑十九年五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九年,剩余刑期至2023年8月21日止。

2018年11月,青海省某監獄以前述同樣理由,再次建議法院對路某東予以減刑。西寧中院審理後認為,罪犯路某東在服刑期間,能認罪服法,接受改造,積極參加學習和生產勞動,確有悔改表現,符合減刑條件。最後裁定,路某東減刑九個月,刑期至2022年11月21日止,剝奪政治權利九年不變。

據路某東服刑的青海某監獄和唐蔚華介紹,法院確實依法給予路某東兩次減刑,路某東已於11月21日刑滿釋放。由於疫情原因前段時間暫留西寧,12月15日在兩名獄警陪同下已從西寧出發回廣西。

紅星新聞:路某東已經出獄,妳打算怎麽辦?

唐蔚華:我是從警方處知道路某東因良好表現獲得減刑,今年11月21日出獄。帶走我孩子的人已經可以回家過年,我丟失的孩子卻還沒找到,我感到非常無奈。是他剝奪了我們家庭的幸福,是他親手摧毀了我們家庭的快樂。

紅星新聞:當面見了對方,有什麽想問的嗎?

唐蔚華:等警方安排好並通知我後,我壹定會到廣西當面問路某東。最關心的就是我孩子去哪了,他把我兒子帶走,壹別就是23年,如今孩子仍未找到。現在,我只想知道孩子在哪裏?是否平安?過得好嗎?

我得知他12月15日已在兩名獄警的陪同下出發回廣西。我本來打算17日到他家裏去,當面問他我孩子去哪了。不過由於壹些不可抗原因暫緩了。

紅星新聞:有想放棄的時候嗎?

唐蔚華:磊磊當時的出生證、壹個月大時的頭發、衣物、皮鞋、小短褲、書包他用過的東西我們幾乎都保存著,包括他喜歡的黑貓警長書籍、畫的50多幅畫。磊磊是壹個很乖的好孩子。

尋子路上,別人看到的更多是堅強,但只有我們自己知道其中不易。因為需要照顧家中老人和經營生意,很多時候,我們夫妻是不能壹起出去尋找孩子的。對於我來說,壹個人很長時間在外面,真的是舉目無親。我在廣西時,有時會半夜跑到山上,想壹下子跳下去,結束自己的痛苦。但又想到以後孩子回來,我們應該要給他壹個完整的家。我是幸運的,起碼我知道是誰帶走我的孩子,還有人可以質問。我遇到更多丟失孩子的家庭,他們都不知道找誰。

↑唐蔚華壹直保留著磊磊用過的東西受訪者供圖

___律師說法

北京瀛和律師事務所律師安誌軍表示,法院認定孩子被綁架後下落不明,並未認定路某東知情拒告,因此,路某東服刑期間符合減刑相關條件後是可以減刑的。“如果有證據證明路某東不符合減刑條件,檢察機關還是可以繼續抗訴。”安誌軍介紹,盡管路某東已經為綁架行為服完刑,但孩子下落不明還是因為他而發生,家屬有權利繼續找他尋找孩子下落,他也有義務配合。“出於安全考慮,家屬可以在警方或其他相關人員陪同下前往。”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由於刑罰執行完畢,案件已經終結,公安機關不能以同樣的事由再次立案,因此沒有權利繼續對其進行調查。但是如果發現漏罪,或者新罪,公安機關可以依法進行刑事訴訟強制措施,經公訴機關訴至法院,再次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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