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名目睹石昊媽媽被打的同學說:“教練把他踹倒了,石昊媽媽後腦勺著地暈倒了。教練以為他是裝的,然後擡腿踢了他幾腳就走了。後來我們看到嘴唇發紫的母詩就向學校舉報了。”然而事後,面對聞訊趕來的母親周,林林謊稱孩子是自己陷入昏迷的。
母親石昊當場被打得不省人事,被送往醫院。經過診斷,她發現母親石昊小腦深度出血。
奮戰25天後,因蛛網膜下腔大出血,顱內嚴重損傷,於17年8月晚10去世。
楊家坪中學體育老師、足球隊教練林林已被當地公安機關移交檢察機關。根據我國《刑法》關於類似事項處理的規定,如果母親石昊的死亡真的是琳琳毆打所致,可以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2009年7月27日,林林被重慶市公安局九龍坡分局刑事拘留。12年8月2日,林林被當地檢察院批準逮捕,羈押在重慶市九龍坡區看守所。2010 1 11上午,九龍坡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向九龍坡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9月8日,貴陽足球小將石昊母親被重慶楊家坪中學教練林林殺害壹案在重慶九龍坡區人民法院宣判:林林犯過失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此時距離母詩郝14的生命終結已經過去了壹年零22天。此外,九龍坡區人民法院認為,楊家坪中學在本案民事部分已賠償其母親壹家80萬元,故琳琳無需進行任何賠償。
審判持續了不到二十分鐘。
林林傷人案於前天上午9點40分開庭。唯壹的內容就是宣讀判決書,不到20分鐘。因為不知道這次開庭會宣判,所以只有母親先強和她的代理律師出庭,還有琳琳家的很多親戚出庭,包括見過母親石昊最後壹面的琳琳母親和剛剛生完孩子半年多的琳琳妻子。當法官以過失傷害罪判處琳琳死刑時,母親先強非常氣憤。出庭後,母親先強立即進入九龍坡區檢察院,要求公訴機關對本案判決提出抗訴。母親先強說,當初檢察院向法院提交的起訴意見是以故意傷害致死罪起訴琳琳,最終判決是過失傷害致死,與他們的預期相差很大,他無法接受。是故意傷害還是過失傷害,有兩個爭議焦點,壹是“是否屬於主觀故意”,二是“是否屬於自首”。
焦點1
有沒有故意法院:沒有主觀故意。
這是故意的嗎?母親先強認為不用說,病歷都在:肺挫傷,尾骨骨折,重度顱腦損傷導致中樞性呼吸循環衰竭死亡。沒有“故意”的情況下,孩子會被打成這樣嗎?5438年6月+今年10月林琳第壹次開庭的時候,她流著淚用方言說:“我可能是故意傷害他,因為他是我的隊員。”林林在法庭上還強調,自己在看到母親石昊昏迷後,用手機撥打了120急救電話,並墊付了醫藥費。法院最終判決林林“沒有主觀故意”。
焦點2
有沒有向法院自首:視為自動投案。
根據檢察院起訴書,林琳事後向死者家屬隱瞞真相,沒有投案自首。母親先強說:“琳琳最初告訴我們,孩子是自己弄傷的。他把孩子送到了醫院。我是從其他家長那裏得知真相後才報案的。之後他躲起來了,沒什麽好投降的。”法院公布的林琳到案過程如下:母親先強報案後,公安人員到達楊家坪中學,楊家坪中學校長給林琳打電話,於是後者去了學校,被警方帶走。法院得出結論,琳琳是自首。媽媽先強覺得林林上學前知不知道警察在等他是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