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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話有能力的作者知道是楊立新,但我不確定是誰,誰能提供簡歷或信息。

楊立新的學術歷程

從1980開始學習民商法20年。在這20年中,大體經歷了以下四個階段:

壹、從1980年到1989年

1975我到法院工作後,第壹次在民事法院辦案。這是我最早對民商法的認識。

從65438到0980,雖然我已經不在民事法院工作了,但是我對侵權法理論產生了興趣,開始研究。1981年為最高人民法院召開的民事審判工作會議準備材料,參與侵權賠償案件的調查研究。在查閱了數百起侵權損害賠償案件後,我積累了豐富的實踐材料。同時,我把國內能找到的有關侵權法的教材和文章都找來,學習研究,寫了壹份關於民事損害賠償案件處理若幹問題的調查報告,除了向上級法院匯報外,還發給了《法律研究》編輯部。《法律研究》編輯部在今年第五期發表了重點文章。這對我的研究和學習是壹個很大的鼓勵。

從65438到0983,我去中央黨校學習了半年,那是我專心學習民法的關鍵時間。中央黨校的圖書館藏書非常豐富,有很多法律書籍。我每周從那裏借很多書,放學後學習,積累壹個民法的感性認識。

1984年9月,我被中國政法大學繼續教育學院錄取,法學專業。教過我的老師都是法律界的名人,如佟柔教授、、、關愛民教授、、閆端教授、範教授。在這些師範大學的教導下,我對法律的理解和感受發生了深刻的變化。尤其是在童柔的指導下,對民法有了更深的感受和理解。經過研究,我收集了我國侵權法的所有專著和論文,以及國外的中國古代法律經典和譯著,全面研究了侵權法的理論和實踐,然後撰寫了專著《侵權賠償》的手稿。《民法通則》出版後,手稿被改寫,畢業時送到出版社。期間也寫過壹些文章,發表在相關期刊上。

1987我在政法大學畢業後,結合實際情況撰寫了《論具有危險行為的* *》壹文,對具有危險行為的* *在理論和實踐中的運用提出了積極的意見。然後,這篇文章發表在《法律研究》上。如果說,1981在《法學研究》發表第壹篇文章的時候,我們對於民商法的研究還處於壹種無意識的狀態,那麽這篇文章的發表,滲透了作者對於民商法研究的深厚感情和更深刻的理解。該條的基本理論已被司法實踐所接受,許多案件都是根據該條所揭示的原則進行判決的,並被最高法院的相關刊物刊登,成為指導審判實踐的指導性判例。

1988出版《侵權損害賠償》壹書後,開始撰寫《特殊侵權行為法通論》。今年考上了中國高級法官培訓中心第壹期民法班(在中國人民大學舉辦)。在這堂民法課上,童柔老師幾乎傾註了全部心血,親自授課、輔導、討論。此外,趙忠福教授和李征教授也非常關註高級法律課,主要課程由這三位老師親自授課。可以說我們在高級法學班的學習比研究生好,教學內容和深度都是壹流的。業余時間繼續寫《特殊侵權法通論》,得到童柔老師的親自指導,詳細詢問我的寫作計劃,幫助我錘煉主題,最後為我資助的工作寫了熱情洋溢的序言。根據這本書的主要內容,我寫了《論特殊侵權行為法及其適用》壹文,參加了最高人民法院舉辦的首屆法學理論研討會,並在大會閉幕時宣讀,獲得優秀論文獎。

本人1989畢業。在對我畢業論文的評價中,趙忠福老師對我論文的口頭評價是“優秀”。

二。從1990年到1992年

1990年2月,我被調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庭。這樣的工作環境為我的民商法研究提供了非常廣闊的天地,使我有機會接觸國家民事審判的最新動向和情況,參與最高司法機關制定的民商法司法解釋和重大民事案件的審理。因此,在實踐中,我對民商法的研究被提升到了壹個更高的層次,達到了民商法研究寶塔的頂端,視野更開闊,角度更高,認識更全面。

這壹年,我和法學研究的同誌們壹起學習,把“審判研究”作為法學研究的壹個重要欄目,把我的文章《對債權準占有人的給付效力》作為欄目的開篇之作。此後,我還開創了民商法研究的新方法,即結合判例和司法解釋進行深入的理論研究,揭示判例和司法解釋。

嚴格來說,我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三年時間裏,主要是積累了民法的理論和實踐經驗,吸收了很多新的理論觀點,梳理了自己的經驗,在民事審判實踐中接受和消化了很多典型案例和司法解釋,豐富了自己的實踐經驗。

在此期間,我也寫了壹些文章和壹些實用的民法著作。著作主要有:《民事審判釋疑》、《侵權損害賠償案件司法實務》、《精神損害賠償疑難問題》、《民事審判若幹理論與實務問題》、《港臺民事糾紛司法對策》、《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若幹問題的意見的解釋》、《侵權債務疑難糾紛司法對策》等。

在《法學研究》等刊物上發表了多篇文章,如《債權人撤銷權及其適用》、《混合過錯與過失的權衡》、《侵犯名譽權的新責任》等。

三。從1993年到1995年

這三年是我在民商法研究方面取得重要成果的時期。經過十幾年的積累,特別是在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庭三年的積累,我對民商法的壹些看法需要梳理壹下。這時候正好我被調到煙臺大學從事教學工作,我有充足的時間做這項工作。

這壹時期研究和寫作的重點,壹方面是對人身權法的研究,另壹方面是拓展民商法的研究領域,發展到債法、物權法、親屬法等。

前兩年在教學中,除了每周幾個小時的課和外語學習時間,幾乎都在學習民商法和寫作。尤其是1994,壹年發表32篇,幾乎都是比較有分量的文章。與此同時,我潛心寫作《論個人權利法》。

1995,調到最高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院,環境寬松,不負責重要領導工作。因此,我在煙臺大學繼續我的研究工作。

三年來完成的主要研究工作有:撰寫75萬字長的《個人權利法》專著,利用業余時間進行出版前的校對;《民法解釋研究與應用》論文集編輯出版於1995,出版印刷5000冊,再版10000冊。合著著作《人格權與新聞侵權》《人格權法新論》《民法》《侵權法》等。已完成的論文有《中國其他財產權的重構》(中國社會科學出版)、《人身權的延伸法律保護》、《侵犯自由及其民法救濟》、《肖像權侵犯及其民法救濟》(以上三篇發表於《法學研究》)、《論損益平衡》、《論貞操權侵犯及其民法救濟》(以上兩篇發表於。

這壹時期是中國民商法研究的黃金時期,許多重要文章都是在同壹時期寫成的。這期間撰寫的著作構成了我民商法研究成果的核心部分。

四。從1996年到現在

從1996開始,工作壓力越來越大,學習民商法的時間越來越少,只能在業余時間做。好在近期實行了周末制,周六周日,每周兩天。因此,我的研究工作沒有中斷。

在此期間,我對民商法研究的主要內容是:

1.

總結和整理侵權法的研究成果,我寫了壹本七十五萬字的侵權法專著,在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5000本書不到1年基本售罄,深受讀者好評。合著《中國侵權法》和《侵權法與侵權法案例教程》教材。編輯出版法律出版社《損害賠償專家指導叢書》和人民法院出版社《損害賠償理論與司法實踐叢書》。

《民法裁判的研究與應用》第二至第四集共三本書* * *匯編出版。編輯出版了10冊的文集,收錄了近20年來的全部論文。

合同法研究,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制定和出版,主持編寫了《中國合同法解釋與適用》、《合同法的適用與執行》、《合同法總則》(第壹卷)。

他繼續研究個人權利法,出版了合著的教材《個人權利法》。

本人研究民事行政檢察監督理論,撰寫多篇文章,參與撰寫相關專著。

以上只是我對民商法研究學術活動的壹個簡要總結,遠不能表達我對民商法的深厚感情。回顧我20年的民商法研究史,我深深體會到民商法理論是壹座取之不盡的寶庫。此生從事民商法理論研究是壹種福氣,不僅使妳能夠在這壹法律領域做出自己的探索,而且用博大精深的民商法理論和公平正義的精神永遠滋養學生的身心,讓妳永遠做壹個好人,永遠不傷害別人。所以,我絕不會後悔從事民商法研究。

近20年發表的法學研究論文目錄

1.《中國其他產權制度的重構》,中國社會科學,第3期,1995。

2.個人權利的延伸法律保護,《法律研究》,第2期,1995

3.侵犯自由及其民法救濟,《法學研究》第4期,1994

4.《侵犯肖像權及其民事責任》,《法律研究》第1994期,第1期。

5.《論債權人的撤銷權及其適用》,《法學研究》第3期,1992。

6.對債權準占有人給付的效力,《法學研究》第3期,1991。

7.混合過錯與過失相抵,《法學研究》第6期,1991。

8.《論* * *與危險行為》,《法學研究》第5期,1987

9.《關於辦理民事損害賠償案件的若幹問題》,《法學研究》第6期,1981。

10.論盈虧平衡。中國法律1994第3號。

11.貞操權及其侵權的民法救濟。中國法律1994第4號。

12.對新聞侵權的再思考。中南政法大學學報,1,0994。

13.論給付對準債權占有人的效力及適用。中外法1994第3號。

14.論侵權小說編輯出版者的民事責任。法律評論,第2期,1994

15.關於與財產、政治和法律的夥伴關系,第2期,1995

16.喪失勞動能力和損害賠償。政法,4號,1994

17.論建築物區分所有權,《法學家》,第4期,1995

18.新中國侵權法司法解釋的現狀與思考。法學家,第2號,1994。

19.論善意取得制度,《法學家》,第3期,1993

20.債權侵害及其損害賠償研究。上海法學研究5號,1994。

21.完善我國國債保值制度的構想。上海法學研究1994第2期。

22.《論姓名權及其民法保護》,《江蘇社會科學》第1995期,第1期。

23.論否認婚生子女與欺詐性撫養的關系。江蘇社科4號,1994。

24.《論家庭* * *與財產》,《政法學報》第4期,1994。

25.論侵權行為的概念。政法學報第3期,1994。

26.產權基本問題研究。甘肅政法大學學報第4期,1994。

27.論相鄰風險與防範的關系。甘肅政法大學學報第2期,1994

28.論工傷事故與損害賠償。中央政法管理學院學報,第5期,1994。

29.論國有公共設施及其管理缺失引起的行政賠償責任。中央政法管理學院學報,第1994期,第1期。

30.論小說侵犯名譽權的責任。《中央政法管理學院學報》,第壹期1992。

31.信用權及其損害的民法救濟,《法學》第4期,1995

32.論公民的人身權及其民法保護。法學,6號,1994。

33《民事執行程序中的參與和分配制度》法學1994第1號

34 .《論債權人代位權》和《法學》第4期,1990。

35.違反留置權造成的損害賠償,第7號法律,1994

36.侮辱誹謗的附帶民事訴訟之我見。法1987第3號。

37.論* * *存在,法律與實踐,第4期,1995

38.回復侵權法司法解釋的內容與適用。法律與實務,第3、4期,1994。

39.霍夫曼計算方法及其應用法律與實踐第1987+0號

40.關於債務保全,法律與實踐,第2期,1990

41.關於少年證人資格的法律與實踐第6期,1986

42.間接證據的證明結構法律與實務No.5+0985

43.關於夫妻約定財產,法律世界,第3期,1994

44.《論夫妻財產範圍的確定》,《法學雜誌》第2期,1994。

45.《論合夥糾紛與合夥訴訟》煙臺大學學報第4期,1994。

46.論壹般人格權及其民法保護。冀法1995第2號

47.論外國人格權的歷史發展。冀法1995第4號。

48.《論抵押侵權》,河北法,第5號,1994

49.規範性侵權法司法解釋的內容與適用。冀法1994第2號

50.論輔導員的過失侵權責任,《河北法學》第2期,1991

51.霍夫曼計算方法和萊布尼計算方法及其應用。冀法1990第1號。

52.關於債權人的撤銷權,冀法3,1990。

53.論影響婚姻關系的名譽損害賠償。冀法1988第6號。

54.論人格損害賠償,冀法6,1987

55.關於證據制度,冀法1986號、冀法1號。

56.《論間接證據的證明方法》,《河北法學》第2期,1985

57.論郵政侵權,當代法1988號。1.

58.論雇主的賠償責任。當代法3號,1987。

59.論侵權責任,政法系列第1990期。

60.論我國侵權行為專門法規的實質內容。政治學與法學叢書。1988,第1號。

61.侵權特別法若幹問題研究。政法2號系列1988。

62.《論喊冤者的民事責任》,政法系列第1987、1-2期。

63.《關於侵權損害賠償請求權的幾個問題》,政法叢刊第3期1986。

64.《論近年來刑法構成的發展變化》,政法叢刊第1986期。

65.關於夫妻財產分割問題(壹)閩審3號1994。

66.關於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二)閩審4+65438號。

67.關於獨生子女保健費的確定和變更,川審2號,1994

68.論離婚後子女撫養關系及其變化。甘審2號,1994

69.關於未成年人證人的資格問題,浙法3號,1986

70.《論公民助工跳槽的風險責任》《政法研究》第2期,1987

71.論治安處罰中損害賠償的性質人民公安1986第11號。

72.如何計算財產損失法季刊第3期1986的價值

73.判決書、司法文書、公文寫作常見錯誤分析,第6期,1987

74.判決書、司法文書、公文寫作中常見的標點符號錯誤,第1986號,第1號,第2號。

75.關於裁判文書、司法文書和公文寫作的閱讀,第2期,1985

76.《關於刑事判決書理由的書寫》,《學習與輔導》第9期,1988。

77.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銀行工作人員未按規定掛失造成存款人損失銀行是否承擔民事責任的批復的理論解釋。

作者作品集第65438集+0

78.論我國個人合夥的民事法律地位。作者作品集。1.

79.論女性人格權的侵害及其法律保護方法。作者集合,1。

80.中國古代侵權法研究,作者集,第1集。

81.唐代侵權損害賠償制度初探,作者集,1。

82.論侵權損害賠償制度》,《作者全集》,第1集。

83.《當前債務案件的新特點及對策》,《作者文集》,第1集。

84.關於人民法院信息系統的創建,作者集,1。

85.評民間借貸債務司法解釋,作者文集,第2集。

86.主合同不變時保證人的保證責任。作家集,第2集。

87.彩票糾紛的性質與對策,作者文集,第2集。

88 .《儲蓄存款損失的性質和法律責任》和《關於民事審判中若幹問題的解釋》

89.侵犯生命權的間接受害者及其損害賠償,作者集,第2集。

90.《公民的姓名權及其民法保護》,《作家集》第2集。

91.財產犯罪被害人侵權賠償研究,文集,第2集。

92.《關於侵權案件適用訴訟法的有關問題》,載《作者文集》第二輯。

93.《關於修改民法通則司法解釋的意見》,載《作者文集》第二集。

94.他物權的歷史演變與中國他物權體系的重構。作者文集,第3卷。

95.《論* * *與* * *妳》《作者文集》第3集。

96.《論* * *妳》《作者文集》第3集。

97.《論夫妻財產* * *》、《作者文集》第3集

98.社會經濟發展與人身權的民法保護。中央政法管理學院學報,第6期,1995。

99.《論取得時效制度》和《作者文集》第3集。

100.再論侵權民事責任的構成和構成要件。

101.關於精神損害賠償的幾個問題,疑難民事糾紛的司法對策,第2集

102.特殊侵權行為法程序法,疑難民事糾紛的司法對策,第2集。

103.論侵犯財產占有與損害賠償,作者集,第3集。

104.論侵害配偶權的精神損害賠償,《作家集》第3集。

105.審理侵權賠償案件的幾個理論和實踐問題?作家集,第3集。

106.締約過失責任原則及其適用,作者集,第3集

107.論情勢變更原則,作家集,第3集

108.論重大誤解,作家集,第3集

109.關於調查和處理民事行政抗訴案件的幾個實際問題,作者集,第3集。

110.論檢察機關在國有資產保護中的作用。中央檢察官管理學院學報1996第1期。

111.論司法解釋,作者文集,第3集

112.論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作者集,第3集。

113.《論醫療事故的賠償責任及其處理規則》,作者集,第4集

114.論道路交通事故賠償責任及其處理規則,文集,第4集。

115.論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職務侵權,作者集,第4集。

116.論產品侵權責任,作者集,第4集

117.論高低危險作業的賠償責任,文集,第4集。

118.環境汙染責任研究,作者集,第4集。

119.關於地下工作造成損害的責任,作者集,第4集。

120.論返還建築物和其他地面物的責任,作者集,第4集。

121.論動物造成損害的責任,作者集,第4集。

122.論法律代理人的侵權責任,作者集,第4集

123.論法人職員的損害賠償責任,作者集,第4集。

124.論* * *,作者集,第4集的侵權責任。

125.論侵權的混合過失和過失,作者集,第4集。

126.論侵權損害賠償的法律關系及賠償規則,作者集,第4集。

127.論壹般人格權及其民法保護。冀法1995第1號。

128.社會經濟發展和所有人的屬人法保護。中央政法幹部管理學院學報,第1996期。

129.國外人格權的歷史發展,作家作品集,第4集

130.《論信用權及其民法保護》,載《作家全集》第4卷

131.論屍體的法律性質及其民法保護。

132.中國身份權研究,作者集,第4集。

133.論父母權利,作家集,第4集

134.論榮譽權及其侵害的損害賠償責任。

135.存款的壹些理論和實踐問題,作者集,第4集。

136.《關於連的幾個壹般性問題》和《作者文集》第4集

137.留置權成立要件研究,作者集,第4集。

138.留置權的效力研究,作者集,第4集

139.留置權消滅原因研究,作者集,第4集。

140.新合同法基本原則的理解與運用,作者集,第5集。

141.新合同法規定的合同債權保全的理解與適用,作者集,第5集。

142.新合同法中雙務合同抗辯權的理解與適用。作家集,第5集。

143.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召開的專家座談會上對《合同法》(草案)修改的基本意見,作者集,第5集。

144.對王海現象的反思。中國律師,1997號。

145.論服務欺詐,作者集,第5集

146.論懸賞廣告,作家集,第5集

147.論侵害債權,《作家集》第五集

148.論多重交易中的侵權行為及其責任。

149.幾種原因造成的損害賠償額的計算。通化審3號,1998。

150.論侵權法研究中的三個熱點問題

151.論人身損害撫慰金的賠償制度,作者集,第5集。

152.論身份權及其民法保護,《作家全集》第5集

153.論* * *不動產對* * *的善意取得。法學研究,第1998號。

154.論新中國民事行政檢察的發展。1998.

155.家庭婚姻法修改中如何處理夫妻忠實義務的幾個問題?作家集,第5集。

156.新行政案件中的抗議條件,作者集,第5集。

157.翻譯《合夥法中的不可否認原則和確認事項的間接轉發》和《疑難民事糾紛的司法對策》第2集

158.美國法官民事責任翻譯,疑難民事糾紛的司法對策,第2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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