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諮詢 - 壹名男子親手勒死7歲兒子騙保是怎麽回事?

壹名男子親手勒死7歲兒子騙保是怎麽回事?

俗話說虎毒不食子,但有這樣壹個蛇蠍父親,為了追求個人享受,殺死7歲的兒子騙保,為了逃避懲罰,偽造煤氣中毒現場。6月2日,南通中院對此案作出壹審判決,被告人雲帚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他把自己的兒子視為負擔。

被告人雲帚,28歲,貴州畢節市人,2010到海安打工。周清華,他自己的兒子,在2009年由雲帚和他的前女友所生。

周清華出生不久就成了留守兒童——父母離異後,母親出走嫁人,父親去海安打工。是他奶奶含辛茹苦把他養大的。後來,雲帚在海安組織了壹個家庭,生了壹個女兒。2013,有人提出要收養,周帶著壹起生活。然而,由於收養手續被拖延,周清華被送回周雲的家中。因為兒子的生活、學習等問題,雲帚和妻子不時發生爭執。雲帚認為兒子的糟糕表現影響了他的正常生活,甚至把他當成了負擔。殘忍的是,他甚至有了殺死周清華,騙取人壽保險的想法。

2065438+2006年2月,雲帚為周清華和自己購買了多份不同保額的保險。為了保險起見,雲帚還在網上搜索殺死可能造成意外死亡表象的人的方法。他還買來老鼠和藥用鯽魚做實驗,在工地上的煤氣罐裏放煤氣做實驗。雲帚甚至計劃在殺了兒子後如何花這筆錢來騙取保險金。他在網上選擇了二手寶馬汽車,並報名參加了駕駛課程。

他親手掐死了自己7歲的兒子。

2065438+2006年3月26日深夜10左右,在海安縣姬胡打工的雲帚向工友謊稱自己在和情人約會,獨自騎摩托車離開。次日淩晨1時,雲帚回到家中,翻過院門進入廚房,拔掉煤氣竈的軟管,試圖用煤氣毒死正在廚房旁邊睡覺的周清華。雲帚關掉了煤氣罐的閥門,生怕煤氣泄漏的聲音太大被發現,然後偷偷溜進兒子的房間,用被子蒙住孩子的口鼻,直到孩子死去。隨後,雲帚再次打開煤氣罐閥門,偽造煤氣泄漏的假象,離開現場。淩晨3點,雲帚回到家,假裝意外發現兒子煤氣中毒,並告訴了家人。聞訊趕來的親戚報了警。

經海安縣公安局物證鑒定室鑒定,被害人周清華死前因被他人擠壓致機械性窒息死亡。經過警方的縝密偵查,發現周雲有重大作案嫌疑,壹個令人震驚的殺子騙保陰謀大白於天下。經南通市精神衛生中心司法鑒定所鑒定,被告人雲帚無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這起謀殺案壹審被判死刑。

法庭上,被告人雲帚及其辯護律師反復辯稱,周清華不是為了騙保而被殺,是自首,應當從輕處罰。

市中院認為,上海陳星電子數據司法鑒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鑒定檢驗報告證實,周雲在短時間內有在網上查詢殺人方式、保險、汽車等內容的行為,公安機關移送的雲帚為辦理意外險、為受益人辦理的保險單、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 證人的證詞足以斷定他為了騙取保險金而殺死了自己的兒子。 事發後,雲帚因行為可疑被公安機關詢問。起初,他沒有說實話。公安機關掌握他的行動軌跡,調取證人證言,初步判斷死因後,將周雲列為重大嫌疑人。經多次審查,雲帚如實供述罪行,其行為不符合自首的法定條件,不構成自首。

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雲帚為追求個人享樂,企圖殺害親生兒子後騙保,並在作案後偽造煤氣中毒現場,手段極其殘忍,主觀惡性極大,應予嚴懲。為了維護社會公共秩序,保護公民的人身權利不受侵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第四十八條第壹款、第五十七條第壹款的規定,判處被告人雲帚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 上一篇:律師通常建議不認罪。
  • 下一篇:攀枝花律師事務所咨詢電話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