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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診所就診後突然死亡,誰的鍋?

廈門市湖裏區的鄒偉今年35歲,2020年5月的壹天,他頻繁嘔吐、身體不適。以為是小病,鄒偉的母親就陪他到壹家私人診所就診,診所的醫生判斷鄒偉為中暑,並註射了藥物654-2。

但沒想到,這壹針下去後的幾分鐘時間裏,鄒偉突然身體開始抽搐。隨後不久,鄒偉被120急救車送往最近的醫院搶救,但最終被宣告搶救無效死亡。

而鄒偉的離世,

也給這個家庭帶來了沈重打擊。

那麽,鄒偉死亡的真相究竟是什麽?

診所有沒有責任呢?

時隔三個月後,

廈門市湖裏區江頭司法所在多次調查了解後,

組織了雙方面對面調解。

醫患雙方面對面 闡述事情原委

肖瑩就是5月26日當天接診鄒偉的醫生。

肖瑩說,她是按照正常程序進行接診。

如果壹切程序都正常,

那麽,鄒偉究竟是什麽原因導致的死亡?

江頭司法所所長王毅林拿出了壹份重要憑證:

壹份由福建正泰司法鑒定中心

出具的司法鑒定。

其中對鄒偉的死因進行了鑒定:

鄒偉符合冠心病急性心肌梗死,

引起急性循環功能障礙而猝死。

鑒定報告說明死因 醫學專家現場分析

鄒偉的母親說,

鄒偉除了偶爾感到疲憊,

沒有其他表現,

家人都不知道35歲的鄒偉

居然患有冠心病。

對於廈門市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郭渺主任的分析,

鄒偉的家人表示認同,

但他們覺得,鄒偉就算有病在身,

診所在這件事上仍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家屬:

會死就是我跟醫生的責任。第壹就是我做媽不夠資格,因為沒帶他去大醫院,第二就是醫生太自信,壹個病人走進來,藥方也不給妳寫,脈也不給妳診。

雙方對責任劃分有爭議

通過壹段由診所監控拍攝到的

視頻資料中可以看出,

診所的醫生肖瑩並沒有進行基本檢測。

而家屬懷疑,

診所的用藥與鄒偉的死亡存在關聯。

根據監控視頻,

暫時無法判斷肖瑩的用藥類型,

但視頻中可以看到,

鄒偉在肖瑩註射藥物後

兩分鐘左右開始出現異樣

肖瑩:

我就想說妳又吐又痛,吃藥下去肯定不行,我說要給妳打壹針止痛的654-2,又可以解痙,又可以止痛,又可以止吐。

郭渺 廈門市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醫學專家:

654-2這個藥物也可以引起心悸,對於心肌梗死的病人,急性期的心血管病人,除非在心源性休克的情況下,654-2不能算是絕對的禁忌。但是如果這個人是左心梗死,不能排除這個藥物對疾病有壹個加重和誘發的作用。

專業的分析讓醫患雙方均表示接受,

對於責任的認定大家也有了基本認知。

郭渺 廈門市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醫學專家:

所以死亡的主要原因還是疾病的本身,誘發促進作用在我們醫療糾紛裏面,醫療過錯原因力上面來講它是屬於壹個輕微和次要之間的責任。輕微原因力不超過25%,次要的原因力不超過40%,考慮是診所承擔輕微責任。

雙方對責任比例也達成了基本***識。

確定賠償金比例 單獨與診所方溝通

在協商賠償金額之前,

江頭司法所所長王毅林邀請現場律師

對補償金總額進行計算,

最終計算結果為1759773元。

於此同時,

廈門市醫調委的郭渺主任

也與診所壹方單獨溝通,

診所只願意出6萬元賠償金。

從剛才分析的責任比例來看,

以輕微責任進行劃分,

診所提出的6萬元與責任金額相差太遠

郭渺主任從專業角度

指出鄒偉自身疾病的可治愈性,

也希望診所方拿出態度解決問題。

或許是壹時難以接受這樣的結果,

肖瑩慢慢紅了眼眶

肖瑩說,作為壹個私人診所的醫生,她怎麽也沒想到會碰上這樣的事。在長達半小時的勸說下,診所壹方有所讓步,表示願意給出17萬元賠償。

單獨溝通死者家屬 調解員勸其讓步

得到診所方的表態,

江頭司法所的王毅林所長

也組織鄒偉的家屬進行協商。

對於診所提出的17萬元,

鄒偉的母親無法接受。

後來,郭渺主任進行分析,經過壹番溝通,

鄒偉的家人有所讓步,最後提出30萬元。

顯然,30萬元的金額與

診所提出的數額仍有較大差距。

郭渺主任勸家屬們再好好思考壹番

現場的律師也表達了自己的看法,

無論從雙方責任的劃分,

還是家屬後期舉證困難的情況來看,

經由司法所進行調解,

無疑是解決此事最便捷的方式之壹。

鄒偉的母親感謝調解員和

在場所有工作人員的幫助,

但她表示還需要再考慮壹下。

意外的發生讓與其有關的人,感到悲傷與難過,但傷痛之余,以實際情況為前提,以法律為準繩,以理解互諒為理念,盡快化解糾紛、走出陰霾才是最好的處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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