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聯邦法院:聯邦法院(統稱)
按級別分類
1.縣初級法院
2.地區法院市中級法院
3.最高法院州高等法院
4.高等法院國家最高法院
B.仲裁庭:
按類別
1.CAT(民事和行政法庭)民事和行政仲裁法庭(行政是指向聯邦政府部門的上訴,如國稅局和移民局)。
2.CTTT(消費、貿易、租賃法庭)消費品工業租賃仲裁庭。
3.移民審查仲裁法庭
刑事案件:刑事法院
壹定有警察參與其中。
警方作為檢察官的起訴方,
嚴重刑事案件有65,438+02個陪審團。陪審團必須是公民,懂英語,不懂法律(有法學學位或律師資格的人不能成為陪審團成員)。陪審團壹致投票決定嫌疑犯是否有罪。如果他們有罪,法官會對他們判刑。如果他們始終無法達成壹致,可以解散陪審團,重新隨機挑選。
民事案件的陪審團最多由6人組成。
法院內部:
法官、法院官員、監督員、法官助理。
律師:出庭律師公訴律師(公訴主任)?檢察院律師,皇家檢察官=警察檢察官(代表聯邦政府)
律師費,普通律師壹般每天500-800澳元;初級大律師$ 1000-2000/天;高級大律師5000美元/天(通常涉及殺人、販毒等案件,澳洲沒有死刑)
被告席,即被告席,只有被監禁的在押囚犯才能出現在被告席上,而符合保釋條件的嫌疑人通常不必站在被告席上,而是可以坐在公眾席上;或者被告可以在沒有律師的情況下坐在酒吧裏為自己辯護。
法庭口譯員通常坐在被告旁邊,低聲向被告翻譯法官和律師的發言。只有當被告需要為自己辯護時,才使用交叉傳球。被告經常去證人席接受律師的詢問。給證人翻譯的時候,壹路傳下去。陪審員必須懂英語,不需要翻譯。
港澳地區的聽證會叫聽證,大陸翻譯過來就是審判。
澳洲和中國大陸的懲罰方式不同;
1.良好行為保證書:不需要押金,與押金無關,就是保證在壹定時間內不犯錯。犯了錯誤,就要數罪並罰。不犯錯誤就從輕處罰。(針對有良好記錄的輕罪嫌疑人)
2.周末監獄:平時正常工作生活,周末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