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1.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定期掌握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動態,制定對策。
2.加強道路巡邏,及時發現和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
3.糾正交通違章,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宣傳,預防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
4.加強交通事故的現場勘查和處理;加強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偵破工作。
5.做好機動車(兩輪摩托車、三輪摩托車、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的註冊登記和駕駛員管理工作。
6.搞好交通特殊勤務和交通警衛。
7.維護重大節日、集會、遊行、示威和體育活動的交通秩序,保證首長、外賓車輛行駛安全與暢通。
8.制止、協助破獲在道路上的犯罪活動,堵截在逃犯罪分子。
9.負責組織、指導、監督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維護城鄉道路交通秩序,依法查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預防和處理道路交通事故;
10.負責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狀況的評估,參與市區大型建設項目交通影響的評價;負責組織、協調全市道路交通警(保)衛工作,參與處置道路上的重大突發事件;
11.負責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管轄刑事案件的偵破工作,協助維護全市道路治安秩序,在有效控制範圍內履行發案防控、嫌疑人盤查的有關工作;
12.負責監督、指導全市客運車輛、貨運車輛、城市出租車、公***汽車、劇毒化學品運輸車輛、校車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13.負責組織、指導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道路交通安全宣傳和道路交通安全社會化管理工作,發布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負責全市機動車註冊登記、牌證的發放;
14.負責駕駛人考試、駕駛證發放以及駕駛人的管理;
15.負責監督全市機動車駕駛人培訓、機動車安全技術檢測工作;
16.參與擬訂全市城市建設、城鄉道路和安全設施規劃以及城市出租車、公***汽車等營運車輛發展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