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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告律師虛假陳述嗎?

法律主觀性:

虛假陳述可能構成虛假訴訟罪。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虛假訴訟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壹條規定,采取偽造證據、虛假陳述等手段,捏造民事法律關系,編造民事糾紛,有下列行為之壹的, 並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零七條第壹款規定的“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壹)與夫妻壹方惡意串通,捏造夫妻的。 (二)與他人惡意串通,編造債權債務關系和以物抵債協議的;(三)與公司、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經理或者其他管理人員惡意串通,虛構公司、企業的債務或者擔保義務;(四)捏造知識產權侵權或者不正當競爭關系的;(五)在破產案件審理過程中申報虛構的債權;(六)與被執行人惡意串通,偽造債權或者優先權、擔保物權,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七)單方或者惡意與他人串通,編造身份、合同、侵權、繼承等民事法律關系的其他行為。根據《刑法》第三百零七條,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第壹款行為,非法占有他人財物或者逃避法定債務,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司法人員利用職權夥同他人實施前三款行為的,從重處罰;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從重處罰。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壹百九十壹條發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披露信息,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30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發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照規定報送相關報告,或者報送的報告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30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並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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