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公司解散的類型
公司解散可以分為三種類型。第壹,自願解散。二是強制解散,三是破產解散。
第二,公司解散員工怎麽辦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公司解散時應當對員工進行補償。公司應提前壹個月發出書面通知終止合同。如果沒有提前通知,單位要發壹個月工資。另外,如果單位單方面解除合同,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如果公司要解散,作為用人單位,需要提前壹個月通知員工,然後雙方按照程序解除勞動合同。如果用人單位沒有采取提前通知員工的處理方式,那麽作為用人單位會對員工進行壹個月的工資補償。同時,如果是用人單位壹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也要給員工提供經濟補償。
第三,解散公司的法律規定是什麽
第壹百八十壹條有本法第壹百八十壹條第(壹)項情形的,公司可以通過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續。依照前款規定修改公司章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經持有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股份有限公司必須經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通過。第壹百八十二條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持續下去將對股東利益造成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10%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壹百八十二條規定: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將使股東利益遭受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10%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