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句倒過來,然後再見
在平安夜壹個平靜的湖上,發生了驚人的壹幕:開了兩槍,發生了壹起謀殺案。
當電視報道有人在葫蘆湖目擊了神秘的怪物時,辦公室裏的每個人都在談論。也有報道說那裏發生了壹起命案,被抓的嫌疑人竟然是檢察官的禦劍。
主角趕到看守所,在那裏看到了禦劍。於堅雖然拿出了奶媽,但拒絕委托主角辯護。去ひょぅたん湖公園和國際刑警談談,在公園裏。調查廣場上的長椅,選擇“もらってぉく”獲得聖誕節的煙花。去ひょぅっ.給她看護士。經過交談,我了解到她是壹名研究人員,來這裏拍攝流星已經三天了。妳拿到相機後,給她看看。
去警察局。屍檢記錄可以在刑事課堂上獲得。回到辦公室後,我才真正想起來,剛才照片裏的那個人,就是前辦公室的辯護律師。然後我去了應星律師事務所,但是那裏沒有人。我在ひょぅたん森遇到了壹個研究員,拍了壹張這個湖的照片。去公園。在廣場上,我遇到了張雅(他和主人公都是於堅的小學同學),了解到了湖中怪物的情況,並得到了壹張“ヒョッシーの".先去派出所。犯罪課,然後去應星律師事務所。我給應星看了死者的屍檢記錄,得知死者名叫森倉沙夫,曾為“D6事件”辯護。原來,“D6事件”的受害者是於堅的父親。拍壹張綾裏舞子的照片。我去看守所給於堅看了綾裏舞子的畫像,得知被害人成功為“D6事件”的犯罪嫌疑人辯護。那發生在15年前的2月28日。從訴訟時效上來說,罪犯還有三天的時間才能逃脫法律的制裁。再給他看湖的照片,於堅終於同意讓主角為他辯護。主角選擇:引用並接受,獲得禦劍憐侍的依賴(委托書)。去警察局。刑事部把禦劍憐侍的依賴移交給了刑事警察。
“65438+2月26日上午9: 44,地方法院”
檢察官是壹個40年來從未失敗過的惡魔獵手。他是於堅的主子,壹個比於堅陰險十倍,不擇手段給被告定罪的人。
審訊結束後,第壹件事是刑警的解釋:平安夜午夜剛過,湖裏的船上有兩個人。0: 10,壹位去野餐的女士目睹了這壹幕。兩聲槍響後,船逃到了租來的小屋(獲取俯視圖)。
豪在法庭上極其傲慢,但法官對他毫無辦法。
刑警先做證詞,主角抓住證詞第五句提問。國際刑警組織說,在屍體上發現了壹顆子彈,並將其作為記錄。抓住第六句提問,刑警補充證詞後,主角對新證詞提出質疑,得知槍上有於堅的右手指紋。拿到手槍作為法庭記錄,線痕與槍壹致(線痕是射擊時摩擦產生的紋理)。
現在法庭幾乎被豪控制,他宣布休息十分鐘,然後帶來新的證人。證人奧薩瓦court在法庭上作證。問完問題,主角壹字不漏。然而,的深入質問卻被郝阻止了。這時是夜站起來問小澤木。但郝卻以侮辱法庭為由,試圖將主角趕下法庭,最終迫使甄瀟離開法庭。他問主角有沒有矛盾,主角當然選擇了“違反”。因為證詞中沒有出現壹個關鍵詞,所以再次讓小澤木補充證詞。主角拿出壹張湖水的照片,指出她認不出這張連高級相機都看不清的臉。
小澤壹郎不得不再次作證,但主角抓住了第三句,指出應該用天文望遠鏡觀察流星,而不是雙筒望遠鏡,然後質疑相機(追捕する).Osawa wooden目擊者補充道:那臺相機是用來拍攝流星的設備。主角拿出她的相機(ナツミのカメラ飾)並指出,如果拍攝流星,相機應該面向天空,但她卻拍攝了湖面上的情況。然後選擇:證據。看吧。拿出ヒョッシーの的筆記並表明有證據(證據はぁる)來解釋,然後拿出照相機(ナツミのカ?).
小澤壹郎,無言以對,只從頭給了證詞,抓住她的第七句話開始提問。然後,她拿出“ヒョッシーの”的紙條,指出聽到聲音後,她首先尋找的是ヒョッシー,而不是船,因為看船是不必要的。主角隨後要求看放大的照片(放大的照片是を向させる提出的),並得到了湖的照片。後來他對照片提出異議(放大照片“異議”),指出照片中拍攝者的手有問題。於是他把槍拿出來,說明槍上的指紋是禦劍的右手指紋,照片上的人是左手拿著槍在射擊。此時主角提出被害人自殺,郝卻提出子彈是在1米以上的距離射出的,並取得了解剖筆錄。這時,法官宣布休庭,明天繼續開庭。把ナツミの的證詞作為法庭記錄,然後開始調查。
我在ひょぅたん見到了刑警隊的森,然後去了看守所,見到了真正走出看守所的夜。會在公園前遇到小澤壹郎,用她的信息換取湖中怪物的信息。警察廳的刑警會和主角壹起調查湖裏的妖怪。主角選擇了壹種新武器:金屬探測器。在公園裏。廣場上會遇到張雅,然後直接去貨艙。金屬探測器發現了氧氣瓶。插銷沒了,但上面還有彩旗。跟張雅聊他身後的充氣娃娃,然後給他看氧氣瓶,因為主角看到他身後有彩旗,然後問他娃娃是用什麽充氣的(何かをふくらませた).然後選擇:我想知道細節(さらにくわしくくくくくくくくくくくくくくくくく12但是充氣那天,系繩飛走了,隨著壹聲巨響,氧氣瓶像火箭壹樣飛向天空。那是20號左右的事,然後氧氣瓶就飛進湖裏了。最後前天他找到了,正好是事發當天。回去看小澤壹郎,主角的選擇:湖裏沒有妖怪(ヒョッシーはぃなぃ).然後意思是可以證明(もちろんぁる),然後給她看ボンベ.主角解釋:爆裂聲是氧氣瓶飛上天的聲音,怪物是充氣娃娃掉進湖裏的場景。作為交換,主角得知明天的證人是租船房的經理,並得到另壹張照片(もぅ1のの湖照片)作為法庭記錄。去管理艙,把護士“バッジ”給經理看,答應他條件(約束)。拿出湖的照片,調查房間裏的八哥。沒想到八哥說了壹句驚人的話:別忘了“D6事件”!去警察局給刑警看八哥,得到許可帶八哥做證人。
我在警察廳資料室得到了關於“D6事件”的資料:2001 65438+2月28日,發生在當地法院。那天下午2點,發生了大地震。法院大樓部分倒塌,醫院停電。此時電梯裏的三個人被困了大概五個小時。電梯內嚴重缺氧,幸存者意識模糊。三個人中,有壹個心臟中彈,那就是於堅的父親。那時候,他35歲。下午法院敗訴後,他帶著兒子回家,在電梯裏遇害。從子彈射入的角度來看,不可能是自殺。手槍是在電梯裏找到的。壹個* * *開了兩槍。那個第三個人是嫌疑犯,但是現在事件的受害者已經成功地為他辯護了。嫌疑人被判無罪後就消失了。
找到D6了
“65438+2月27日地區法院第三庭”
租賃房屋的經理在法庭上作證說,他不能說出自己的名字,因為他多年前失去了記憶。
證詞結束後,主角對第二句和第六句的證詞表示懷疑。主角指出,當晚有霧,所以無法看清男子的臉。老人補充了自己的證詞:我聽到那人說“我居然開槍了。”主角想抓住這句話繼續問下去,郝卻試圖阻止。雖然主角多次提出異議(反對),但法官最終還是認定於堅有罪。這時,張雅趕到法庭,作為證人出庭。法官決定取消判決,休息五分鐘後繼續審理。
在休息室裏,於堅說自己當時嚇壞了,在對方掉進湖裏後,想都沒想就拿起了槍。
審判結束後,張雅提供了證詞,並抓住他的最後壹句話提問。因為他只聽到過壹次,他拿出ナツミの的證詞,指出那應該是兩次噪音。但他真的說他在聽廣播。於是在主角的要求下,他繼續給出與此相關的證詞。
主角認為是DJ在說話,而不是音樂,而且有可能聽到槍聲。抓住證詞的最後壹句,主角覺得有必要說DJ說的話(指はぁる).因此,張雅補充了他的證詞:當他聽到槍聲時,他從收音機裏聽到聖誕節即將來臨。主角拿出“ナツミの”的證詞,指出張雅聽到槍聲時,聖誕節還沒到。這與研究人員的證詞不同。然而,主角說張雅沒有錯(張雅是對的),並拿出もぅぅぅぅぅぅぅのののうううううううううう12有壹個裂縫,所以有這張照片。
主角接著給大家解釋,當晚間隔25分鐘有兩聲槍響。證據是手槍(ピストル),因為這把槍發射了三發子彈。還顯示被害人是在11: 50遇害的,所以照片中的人是:於堅。當晚,被害人約於堅見面,但他提前被殺,然後犯人假扮被害人與於堅見面。我不知道犯人的名字(わからなぃ),因為...犯人是包租屋的經理!
主角指著地圖上的小屋,那是真實的殺人現場。主角:張雅那天在尋找什麽東西。當他找到它時,他回到租船處把船退了回去。當他正在聽音樂的時候,他聽到了槍聲,然後跑了。但因為我當時在聽音樂,槍聲壹定不遠處,就是管理艙!然後老人穿著受害者的外套去見於堅,所以開槍的是老人(小屋的管理者)。因為沒打中,他連續開了兩槍,為的是制造目擊證人。然後犯人跳進湖裏,上岸,給屍體穿好衣服,然後把屍體扔進湖裏。
這時,有人報告說,經理,那個老人,逃走了,沒有回到小屋。
法官宣布審判將於次日舉行。
休息室裏,於堅:我不知道該不該告訴妳我的噩夢...我殺人的記憶。
回到辦公室,主角回憶起壹件往事:小學時,三個主角是同學,有壹件難忘的事讓他決定做壹名辯護律師。當時主角班上壹個人吃飯被偷了,雖然只有3800日元。那天體育課上被偷了。張雅休息了,主角因為感冒不能上體育課,於是把唯壹的嫌疑主角送上了學校法庭。當時周圍的人都喊主角有罪,連老師都要求主角當場道歉。主角覺得很痛苦,當主角去找被偷學生於堅道歉時,“既然是法庭,就需要證據。其他人安靜!妳們連這個都不知道,妳們這些外行。”這是禦劍的聲音,張雅也幫助主角說話。老師權衡後,結束了試驗。
事後我才知道,於堅想成為像他父親壹樣的辯護律師。但是他完全變了。他不會看到主角。所以主角為了能在法庭上見到他,減輕他的痛苦,就成了辯護律師。
去管理員艙調查電視上的金庫,會發現壹封信:禦劍復仇,這是最後的機會。毀了妳生活的兩個人現在只能報仇了。而且信裏說了今天在法庭上讓主角難堪的方式。似乎管理員被指示將這封信作為法庭記錄。回到看守所,他把保險櫃裏的信給於堅看。他懷疑這個老人就是高太郎。DL6事件後,高太郎神誌不清,因此被判無罪。接著於堅也講述了他的噩夢——“D6事件”:電梯裏的空氣越來越少,為了空氣而戰。然後我拿起身邊的手槍...
回到律師事務所,我得知於堅的父親非常反對郝的做法。另外,也有可能母親當時得到的信息是錯誤的。把金庫裏的信給應星看。主角認為是獵魔人寫的。另據了解,15年前,雖然郝在與父親的較量中獲勝,但的父親揭露了郝的不正當取證手段,使郝受到了懲罰,破壞了郝的完美形象。在警察局的資料室裏,“DL6事件”的資料已經被郝拿走了。給他看保險庫裏的信,他真的拿走了,然後放火燒了它。
郝走後,主角找到了“DL6事件”的彈殼,就是打在於堅父親身上的子彈殼。
在開庭的最後壹天,管理人,那個老人,出庭作證。
之後主角查詢證詞的第三、第四、第五句,指出老人就是高太郎。但由於老人接觸過化學物質,無法通過指紋識別。主角決定問八哥(もちろんする)!史達琳的證詞只有兩句。主角問“ォハヨー,ォハヨー":叫什麽名字(名字前)?
當然,這個名字與事件有關(もちろんぁる).“D6事件。資料》中指出,在資料“讓嫌疑犯のデータ”的部分,我們可以看到,高太郎的未婚妻自殺而死,而她未婚妻的名字與八哥的完全壹樣。但這被認為是巧合。因此,我只能第二次問“ォハヨーォハヨー”:保險庫號碼是多少?
主角再次選擇:カンケィぁる(這個密碼當然和管理員的身份有關)。“D6事件拿出來。數據”,而密碼與:事件摘要相關。密碼是事件發生的日期。
因為發生了兩起事故,不再是巧合,法官宣布老人到庭。
老人壹改頹廢作風,承認自己是高太郎,不否認自己殺害了受害者。
老人:15年前,我雖然無罪,但辯護人說我精神錯亂,是無辜的。他根本不相信我是無辜的。工作,未婚妻,社會地位...沒什麽。15年後的今天,我收到了壹封信和壹把手槍。它包含壹個詳細的計劃。誰寫給我的不重要,關鍵是15年後現在能得到這樣的機會。有些事我不能說。問於堅。我還是殺了受害者。
於堅上了法庭,法官判他無罪。
庭審結束,但於堅提出異議,希望審理“D6事件”。
無論主角做什麽選擇,都擋不住禦劍。
禦劍:...在15年...我壹直被壹個“夢”困擾。.....這只是壹個夢...我對自己說。然而,這不是夢。灰根孝太郎不是罪犯。從射擊距離來看,我父親也不是自殺。是的,我什麽都明白。囚犯...就是我自己!法官閣下,我在此認罪。此外,“D6事件”的時效還沒有到期。
法庭上壹片嘈雜。法官決定休庭。
主角說他不相信自己的夢,他想證明自己的夢只是夢,不是事實。
休息之後,於堅發表了證詞。
之後主角詢問了第六句,於堅說只有壹聲槍響和壹聲可怕的尖叫。問完第七句後,把第六句的“D6事件”去掉。肖像”,然後指著電梯玻璃上的另壹個彈痕解釋並表明這與事件有關(ぁる).然後拿出“D6事件。受害者のデータ的資料顯示,當時開了兩槍。然而,因為我們當時找不到另壹枚彈殼,我們懷疑是否只開了壹槍,然後我們不得不給遇見定罪。主角很自然的提出了異議,然後導演的聲音出現了,告訴主角壹定是又壹個貝殼被拿走了。所以主角說犯人拿了彈殼,但沒必要找(要“不要”)。當主角想不通子彈去了哪裏的時候,導演的聲音再次響起:提出了必須取彈殼的理由,用了壹種“逆向”的思維方式...原來另壹顆子彈打在犯人身上,在犯人體內,自然找不到。
主角的假設:當遇見扔出壹把槍時,槍走火了,擊中了電梯窗外的囚犯。然後囚犯進入電梯,殺死了遇見的父親。然而,這種假設沒有立足之地。這時,我想起說郝在那次事件後休假了幾個月,這是前所未有的。於是主角馬上說:郝是最大嫌疑人。
此時主角想召喚醫生,但於堅認為郝這種人是不會做手術的,不會在別人手裏留下任何把柄。但是主角提到外行不可能自己把子彈取出來,所以主角說有證據(證據提示)。主角拿出壹個金屬探測儀,用它檢測身上的彈殼!此時郝已是滿頭大汗,但法官允許主角使用。雖然檢測出來了,但郝否認傷情與事件有關。主角拿出了“D6事件の射彈”並指出,如果子彈的線痕與豪體內的線痕相同,就說明子彈是由同壹把槍射出的。這時郝怒了,禦劍突然覺得這叫聲和當時聽到的尖叫聲壹模壹樣...
15年前...郝因被父親抓住而受到處罰。那天郝從資料室出來,就停電了。他在黑暗中來到電梯前。我按了電梯,但是沒有反應。這時,壹聲槍響擊中了郝的右肩。恢復供電後,他走進電梯,看到三個人昏迷不醒,地上有手槍。他知道這是命運...
法官:我感覺我剛走出迷宮。15年期間,於堅壹直是清白的。對妳來說只是壹場噩夢。我宣布妳無罪釋放!
法庭關閉後,所有人都聚集在休息室。張雅送給於堅壹個信封作為禮物,裏面有3800日元...研究員讓大家站著別動,拍了壹張合影。
忙碌了壹天,主角回到律所,看到壹封信,是真孝寫給主角的:再見,城步唐駿。妳昨天真的做得很好。我感覺作為壹個靈媒,我是無法獨立的。我也想幫助遇見,但妳做到了,但我什麽也做不了。所以想出去再練壹次。我怕見到妳之後什麽都不會說,所以給妳留了這封信。再見...
主角匆匆趕到車站,正巧遇到了真夜。主人公用“の射彈D6事件”告訴她,辯護的成功是她的功勞。
真夜帶著微笑踏上了心靈之旅...
主角:從此,我的故事告壹段落。告別新手辯護律師本人。現在我將翻開新的壹頁,創造壹個全新的故事。於堅說我是業余的時候,我可能不太會說話,但我還是會...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