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捏造事實要錢的罪名是什麽?

勒索罪。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威脅或者要挾被害人,強行索取公私財物的行為。

現實中,正確認定敲詐勒索罪應註意以下幾點:

(1)敲詐勒索財物數額較大是本罪的重要構成要件。

(2)敲詐勒索與綁架的區別。首先,威脅綁架勒索他人錢財罪是敲詐勒索罪;如果綁架人質並以釋放人質為條件索要財物,或者以傷害相威脅或者繼續劫持人質並索要財物,這種情況就是綁架罪。

(3)敲詐勒索罪與搶劫罪的區別。在行為人以暴力威脅搶劫財物的情況下,如果行為人當場使用暴力威脅,被害人不敢反抗,失去反抗能力,當場實施的金融搶劫應界定為搶劫罪;在以暴力相威脅的敲詐勒索案件中,行為人以暴力相威脅,然後索要財物的行為將來應該以敲詐勒索罪定罪。因此,正確區分兩罪的關鍵在於:如果當場以暴力相威脅,以迫使當事人日後交錢,則為敲詐勒索罪;以暴力脅迫,當場劫取財物的,按照搶劫罪定罪處罰。

敲詐勒索他人錢財罪是敲詐勒索罪,敲詐勒索罪的認定方法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還是以威脅他人為手段實施的。

涉嫌詐騙,構成刑事立案標準,涉嫌詐騙。具體認定需要由公安機關根據具體情況確定。

詐騙罪的基本概念: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應受刑法處罰。

構成詐騙罪的基本要件:(1)在主體上,行為人必須是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2)就客體而言,詐騙罪必須侵犯他人公私財物所有權。(3)主觀上,行為人必須具有企圖非法占有的主觀故意。(4)客觀上,行為人以捏造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公私財物,詐騙數額較大,應當受到刑法處罰。二。《刑法》關於懲治詐騙罪的規定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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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四條: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妥善保管被查封、扣押、凍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財物和孳息,並制作清單,隨案移送。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用或者自行處置。被害人的合法財產應當及時返還。違禁品或者不宜長期保存的物品,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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