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管理類、社會科學專技類、自然科學專技類、醫療衛生類筆試科目均為《綜合應用能力》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分值各150分,總分值300分。
(1) 綜合管理類《職業能力傾向測驗》,主要測查應試人員從事管理工作密切相關的基本素質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識判斷、言語理解與表達、數量關系、判斷推理和資料分析等;綜合管理類《綜合應用能力》,主要測查應試人員的管理角色意識、分析判斷能力、計劃與控制能力、溝通協調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
(2)社會科學專技類《職業能力傾向測驗》,主要測查與事業單位人文社科類專業技術崗位密切相關的基本素質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識判斷、言語運用、數量分析、判斷推理、綜合分析等;社會科學專技類《綜合應用能力》,主要測查應試人員的閱讀理解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調查研究能力、文字表達能力。
(3)自然科學專技類《職業能力傾向測驗》,主要測查與事業單位自然科學類專業技術崗位密切相關的基本素質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識判斷、言語理解與表達、判斷推理、綜合分析等;自然科學專技類《綜合應用能力》,主要測查應試人員的閱讀理解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數據加工能力、文字表達能力。
(4)醫療衛生類,劃分為中醫臨床、西醫臨床(含口腔、醫學檢驗、康復)、藥劑、護理、醫學技術(含醫學影像)、公***衛生管理(含衛生檢驗)六個類別。醫療衛生類《職業能力傾向測驗》,主要測查與醫療衛生專業技術崗位密切相關的、適合通過客觀化紙筆測驗方式進行考查的基本素質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識判斷、言語理解與表達、判斷推理、數量分析、策略選擇等部分;醫療衛生類《綜合應用能力》,主要測查應試人員綜合運用醫療衛生相關知識和技能,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應試人員應根據報考崗位選做相應類別的真題。
2. 寧夏二級建造師職業資格直接對應助理工程師職稱嗎
關於這個問題 目前湖北省 給了相應的文件 大立教育提醒 壹級建造師所對應的為工程師 二級建造師所對應的為助理工程師。
3. 寧夏《申請律師執業人員管理辦法(試行)》
寧夏 *** 自治區實習律師管理辦法(試行)
2010-4-21
第壹條 為規範實習律師的管理,培育法律服務後備力量,維護法律服務市場正常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律師法》,司法部制定的《律師執業證管理辦法》和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制定的《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管理規則(試行)》,結合我區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實習律師是指:具有律師資格或國家法律職業資格,為申領律師執業證而申請在律師事務所實習的人員.
第三條 具備下列條件者,可通過律師事務所向實習所在地的律師協(分)會申請實習:
(壹)具有中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和國憲法;
(二)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三)取得律師資格或法律職業資格;
(四)品行良好;
(五)未受過刑事處罰(過失犯罪除外);
(六)無被開除公職或者被吊銷律師執業證書的記錄;
(七)能夠專職從事實習工作,或符合申請 *** 律師條件的能夠保證實習時間.
第四條 律師事務所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接收實習律師實習:
(壹)無符合規定條件的指導律師;
(二)受到停業整頓以上行政處罰並處於處罰期或處罰期屆滿後未滿壹年的.
第五條 申請實習律師與接收實習的律師事務所,應當簽訂《實習協議》,明確以下事項:
(壹)申請實習律師姓名;
(二)接收實習律師實習的律師事務所名稱,地址;
(三)指導律師的姓名,執業證書號碼,執業年限;
(四)實習律師和接收實習的律師事務所的權利與義務,以及實習的起止時間;
(五)實習律師實習期間報酬及相關費用的約定.
第六條 申請實習人員,應向實習所在地律師協(分)會提交以下材料:
(壹)《律師事務所實習律師申請表》壹份,並按要求粘貼近期二寸免冠照片;
(二)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壹份;
(三)律師資格證或法律職業資格證明復印件壹份;
(四)學歷證書復印件壹份;
(五)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近半年內出具的無受刑事處罰證明;
(六)《實習協議》;
(七)辭去原職的應提供辭職正式批文或解除勞動關系協議書復印件等能證明確已離開原單位的有效證明材料;
在法學院校(系),法學研究單位從事教學,研究工作的人員申請 *** 實習的,應提供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出具的允許其 *** 實習的證明,工作證復印件;
離退休人員申請實習的,應提供離退休證或退休批準文件復印件;
在人才交流中心掛靠的人員申請實習的應提供人事檔案掛靠的交費憑證及檔案保管合同復印件.
第七條 《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證》由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統壹印制,自治區律師協會審核頒發.
第八條 各律師協(分)會應當自受理申請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對實習證申請材料進行審核,並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處理:
(壹)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報自治區律師協會頒發《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證》;
(二)材料不齊的,應當壹次性告知申請人應該補齊的內容;
(三)經審查不符合本辦法規定條件的,應作出不予頒發的書面決定,並說明理由.
第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予頒發《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證》,已經頒發的應當收回:
(壹)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受過刑事處罰的,但過失犯罪的除外;
(三)被開除公職的;
(四)提供虛假材料申請實習的;
(五)國家機關的現職工作人員在合夥,個人律師事務所申請實習的;
(六)其他不宜從事律師職業的.
第十條 實習律師實習期限為壹年.實習期從簽發《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證》之日起計算.
第十壹條 律師事務所應指派符合以下條件的律師對實習律師進行指導,並報所在地律師協(分)會備案:
(壹)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執業五年以上或具有大專學歷,執業八年以上的專職律師,並且具有壹定的業務研究和指導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執業道德和業務素質;
(三)願意擔任指導律師,富有責任心;
(四)未受到司法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和律師協會的紀律處分.
第十二條 壹名指導律師同時指導的實習律師不得超過三人.
第十三條 實習律師在實習期間,應當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從事下列活動:
(壹)以律師身份獨立承辦律師業務;
(二)以律師身份在委托代理協議或者法律顧問協議上簽字,對外簽發法律文書;
(三)以律師名義印制名片和相關資料;
(四)以律師名義招攬業務;
(五)不服從律師事務所,指導律師的監督管理;
(六)擅自中斷實習活動;
(七)出借,出租,抵押,轉讓,塗改或故意毀損《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證》;
(八)其他損害律師職業形象的行為.
第十四條 接收實習律師實習的律師事務所及指導律師,應當加強對實習律師的管理.實習律師有本規則禁止行為或者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應當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可以解除實習關系並向所在地律師協(分)會報告.
第十五條 實習律師無正當理由解除實習協議,或者因違反實習協議被律師事務所解除實習關系的,由接受其實習的律師事務所向所在地律師協(分)會報告,律師協(分)會應當收繳其《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證》,已進行的實習無效.
第十六條 實習律師因律師事務所未能履行實習協議而被中斷實習的,可以在三十日之內申請轉到另壹家律師事務所實習,已進行的實習有效.
第十七條 實習律師實習期間應當參加自治區律師協會舉辦的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等崗前業務培訓,經考核合格,頒發律師職前培訓結業證書.
第十八條 擬申領律師執業證的實習律師應當進行律師執業宣誓.
第十九條 實習律師實習期滿後,接收實習律師實習的律師事務所應當向所在地律師協(分)會提交以下相關材料:
(壹)實習律師撰寫的實習總結報告;
(二)律師事務所對實習律師的思想道德,業務能力和工作態度作出的鑒定;
(三)指導律師對實習律師的表現及能力出具的考評意見;
(四)律師協會頒發的《實習人員集中培訓證書》;
(五)《申請律師執業人員實習證》.
第二十條 實習律師經考核合格的,市律師協(分)會應當在二十日內同時在《實習人員登記表》和《實習人員申領律師執業證考核表》中簽署意見,報自治區律師協會考核委員會進行核準
第二十壹條 實習人員實習期滿三年內未申請領取律師執業證的,應重新考核.
第二十二條 實習律師申請參加法律援助並自願服務壹年的,經自治區司法廳和律師協會審查合格,不受實習壹年的限制,並享受以下政策:
(壹)在原州區,彭陽縣,涇源縣,隆德縣,西吉縣,海原縣,同心縣,鹽池縣,紅寺堡區法律援助機構服務的頒發律師執業證,服務滿壹年經考核合格後按資格證的類別到律師事務所執業;
(二)在其它地區法律援助機構工作的頒發律師工作證,服務滿壹年經考核合格核發律師執業證書;
(三) 參加法律援助機構服務的律師,法律援助機構保證每名律師每月辦理二類法律援助案件兩件以上,並按援助案件數量和難易程度領取辦案補助費.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由自治區律師協會常務理事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辦法施行前自治區律師協會發布的有關規定與辦法不壹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4. 寧夏有哪些職業學校
寧夏 *** 自治區 10749 寧夏大學 大學 綜合院校 銀川市西夏區賀蘭山西路489號
寧夏 *** 自治區 11407 北方民族大學 大學 民族院校 寧夏銀川市西夏區文昌北街204號
寧夏 *** 自治區 12544 寧夏理工學院 民辦高等學校 綜合院校 寧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區朝陽西街312號
寧夏 *** 自治區 10752 寧夏醫學院 專門學院 醫藥院校 寧夏銀川市興慶區勝利街1160號
寧夏 *** 自治區 10753 寧夏師範學院 專門學院 師範院校 寧夏固原市文化巷161號
寧夏 *** 自治區 12716 寧夏民族職業技術學院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師範院校 吳忠市朝陽東街175號
寧夏 *** 自治區 13087 寧夏工商職業技術學院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財經院校 銀川市興慶區中山北街512號
寧夏 *** 自治區 12837 寧夏工業職業學院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工科院校 寧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區賀蘭山北路175號
寧夏 *** 自治區 13086 寧夏職業技術學院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綜合院校 寧夏銀川市金鳳區黃河東路670號
寧夏 *** 自治區 13088 寧夏財經職業技術學院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財經院校 寧夏銀川市西夏區文萃北路216號
寧夏 *** 自治區 13089 寧夏司法警官職業學院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政法院校 寧夏銀川市西夏區學院東路350號
寧夏 *** 自治區 13151 寧夏建設職業技術學院 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工科院校 寧夏銀川市西夏區學院東路300號
寧夏 *** 自治區 13325 寧夏大學新華學院 獨立學院 綜合院校 寧夏銀川市西夏區賀蘭山西路686號
寧夏 *** 自治區 13820 銀川科技職業學院 民辦高等學校 綜合院校 寧夏銀川市永寧縣王太堡
5. 在寧夏銀川考取焊工資格證在哪報名
寧夏銀川勞動局可以報名。
壹、報名條件 初級(具備以下條件之壹者)
(1)經本職業初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畢(結)業證書。
(2)在本職業連續見習工作2年以上。 中級(具備以下條件之壹者)
(1)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中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畢(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初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3)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以上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高級(具備以下條件之壹者)
(1)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畢(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7年以上。
(3)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0年以上。
(4)取得高級技工學校或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審核認定的、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職業畢業證書。
(5)取得本職業中級職業資格證書的大專以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生,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技師(具備以下條件之壹者)
(1)取得本職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經本職業技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畢(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高級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8年以上。
(3)高級技工學校本畢業生,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滿2年。 高級技師(具備以下條件之壹者)
(1)取得本職業技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技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畢(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技師職業資格證書後,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二、證書 由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頒發相應級別的職業資格證書。
三、考試等級 本職業***設五個等級,分別為:初級、中級、高級、技師、高級技師。
6. 寧夏事業單位都考些什麽內容啊
根據《2017寧夏事業單位招考公告》:
事業單位筆試科目與內容:
事業單位筆試科目分為五個類別:綜合管理類(A類)、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中小學教師類(D類)、醫療衛生類(E類)。
綜合管理類、社會科學專技類、自然科學專技類、醫療衛生類筆試科目均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綜合應用能力》,分值各150分,總分值300分;
中小學教師類(D類)筆試科目為教育綜合基礎理論和學科專業知識,分值為300分。
7. 寧夏所有的中職學校名單!
名稱 主管單位 地點 性質
寧夏民族職業技術學院 寧夏教育廳 吳忠市 高職
寧夏工商職專業技術學院 寧夏教屬育廳 銀川市 高職
寧夏工業職業學院 神華寧煤集團 石嘴山市 高職
寧夏職業技術學院 寧夏教育廳 銀川市 高職
寧夏建設職業技術學院 寧夏教育廳 銀川市 高職
寧夏財經職業技術學院 寧夏教育廳 銀川市 高職
寧夏司法警官職業學院 寧夏司法廳 銀川市 高職
寧夏理工學院 寧夏教育廳 石嘴山市 高職
銀川第壹中專職業技術學校 銀川市教育局 興慶區 中職
銀川第壹中專職業技術學校 銀川市教育局 西夏區 中職
銀川新工業技術學校 銀川市教育局 西夏區 中職
寧夏交通學校 寧夏教育廳 興慶區 中職
寧夏輕紡工業學校 西夏區
8. 我是寧夏往屆大學本科畢業生,我想問壹下,具有中等職業學校的教師資格證,能不能考相對應的特崗教師。
有教師資格證就能報考的,不過要是相應專業,應屆畢業生沒有專業限制,往屆的就不行了,我今年考過的
9. 寧夏初中畢業後可以學習法律出來後是什麽職業
如果妳是初中畢業,但是妳學習了法律,可是妳並沒有我們的法律上的職業資格證書,妳出來以後什麽職業也不是,只是壹個普通 人員,當妳拿到了律師資格證的時候,妳的職業就是律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