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生命是寶貴的,生命只有壹次。我們應該珍惜生命。每個人的生命都不允許被任何人剝奪,人要有積極的心態。遇到挫折不要報復社會。
其次,加強法律知識的宣傳和普及,很多犯罪分子的法律知識相對薄弱,犯罪後才後悔知道相應的法律知識。所謂的為自己懺悔,其實已經來不及了,自己也要受到相應的懲罰。
最後,作為壹個女生,要懂得保護自己,盡量不要壹個人去人少的地方旅遊,學會壹些化解危險的方法,避免悲劇發生。
擴展數據
百香果女孩的案例經歷了:
2018年10月4日,廣西欽州靈山10歲女孩麗麗(化名)被同村29歲村民楊光義刺傷眼部和頸部,後被強奸,最後棄屍荒野。欽州中院壹審認為,楊光義犯罪動機極其卑劣,手段極其殘忍,情節極其惡劣,後果極其嚴重,社會影響極大,決定判處楊光義死刑。楊光義不服,提起上訴。
2020年3月25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法院對楊光義死刑減刑,緩期兩年執行。判決結果在網上引起熱議,受害人家屬無法接受,決定上訴。5月10日,最高法決定調卷復審。
5月11日,記者前往廣西重返案發現場進行詳細探訪。在接受封面新聞記者采訪時,侯的代理律師認為,刑罰應該與罪行相適應,自首並不是壹張免死牌。“與楊光義手段極其殘忍、情節極其惡劣、主觀惡性極其惡劣、社會影響極其惡劣相比,自首情節不足以動搖對該案的整體評價。”
6月165438+10月11日,最高法院決定指令廣西高院再審楊光義強奸案。12年6月5438+05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對原審被告人楊光義強奸案進行了公開開庭審理。
2021年2月2日,繼最高人民法院發布執行令後,廣西壯族自治區欽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殺害百香果少女的兇手楊光義執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