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1日晚17時左右,18歲的小夥胡某與17歲的女友李某逛街,52歲的雷某伸手摸李某胸部。
雙方正在查看監控時,雷趁機逃跑,胡追上。追到商場外停車場時,胡又踢了雷三腳,前兩次都沒踢中,第三次又把雷踢倒。
當天公安機關介入調查,雷對猥褻行為供認不諱,並賠償女童300元,簽訂互不追究協議。6月6日,民警給胡打電話,稱雷某當天摔倒受傷,正在住院治療。6月10,胡父親給雷10,000元做手術。
7月14日,雙方在派出所調解,雷要求賠償20萬元。由於金額較大,雙方未能達成壹致。8月21日,胡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經司法鑒定,雷構成二級輕傷。
案件中的問題
首先,男孩胡與襲胸者雷在6月1日發生爭執,但直到6月6日才受傷。目前的證據能否證明雷的受傷與胡有直接關系?這個目前還不清楚。
其次,雷某的行為是強行誹謗他人,已涉嫌犯罪。胡追雷的行為是正當的,其行為屬於犯罪分子。根據《刑事訴訟法》第84條的規定,任何公民犯罪都可以自首或者在犯罪後立即被發現。
最後,為什麽公安機關對雷的強制猥褻行為不予立案?根據《刑事訴訟法》第109條規定,公安機關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應當在管轄範圍內立案偵查。雷簽的協議已經證明他有猥褻行為。
是否構成正當防衛?
為了保護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停止不法侵害的行為,給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實施正當防衛必須滿足壹定的條件:1,必須有現實的不法侵害;2.不法侵害必須是持續的;3.我們必須保護自己免受非法侵權者的侵害;4、不得明顯超過造成重大損害的必要限度。
註意第二點,不法侵害必須是正在進行的。本案中,雷某猥褻胡某女友的行為已經結束,胡某在背後追打雷某的行為不屬於正當防衛。
案例研究表明,與罪犯鬥爭是有風險的。
本案中,胡使用暴力阻止涉嫌犯罪的雷某離開。其實這種情況經常發生,很多人因此被判刑。筆者找兩個案例供大家參考。
案例1:案例號(2018)粵1881No。句首317。被告人林某的摩托車被何某盜竊,夥同他人非法拘禁何某並對其進行毆打,最終導致何某死亡。最後,林被判處五年監禁。
案例2:案例號(2013)天行初字諾。劉進入姚家實施盜竊。姚某發現後,叫來兩名同事將劉某抓獲,並在控制劉某後對其進行毆打,致劉某輕傷。最終,法院認定劉犯故意傷害罪,免予刑事處罰。
寫在最後
通過以上案例和湖南永州的案例,筆者建議在控制犯罪分子的過程中,壹定要慎重。如果罪犯受傷,我估計我要承擔刑事責任。
我國目前的司法普遍以結果論為基礎,強制猥褻他人在沒有造成任何嚴重後果的情況下會被置之不理。但如果犯罪分子造成傷害,則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筆者認為,司法機關應當改變“誰慘誰有理”的現狀,采取適當措施對犯罪分子進行控制,即使造成輕傷也可以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