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6月16日,第五屆企業家犯罪風險防控與經濟發展高端論壇在華東政法大學舉行,同時發布了《2016年企業家犯罪風險分析報告》(以下簡稱報告)。
報告研究了2015、12、1至2011.30在“中國裁判文書網”上公布的案例,* * *梳理了1458起企業家犯罪案件,涉及65438+。
值得指出的是,這兩個數據明顯高於2014和2015報道的數據,相差壹倍之多。
與過去兩年相比,企業家犯罪不僅在規模上有所增加,而且涉及的犯罪範圍也在擴大。從2014和2015的57和59項收費,增加到2016的77項收費。
其中,民營企業家犯罪70種,國有企業家犯罪33種,不到前者的壹半。
報告顯示,民營企業家面臨的前五大高危犯罪分別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16.3%)、非法吸收公眾存款(13.5%)、職務侵占(12.3%)、合同詐騙(6.2%)、騙取貸款(3.5%)。
國有企業家的高危犯罪相對集中,分別是行賄(34.8%)、貪汙(25.9%)、挪用公款(9.2%)、私分國有資產(4.4%)和職務侵占(3.8%)。
從行業分布來看,無論是國企還是私企,還是任何壹個省份,制造業都位居犯罪行業之首。報告顯示,33.8%的涉案企業來自制造業。
報告還顯示,企業家犯罪的潛伏期延長,尤其是國有企業企業家犯下的受賄、貪汙、挪用公款等犯罪。10和15之間的潛伏期分別達到23%、23%和25.9%,說明現有的發現機制需要改進。
鑒於企業家犯罪風險的高發,報告主持人、北師大中國企業家犯罪預防與研究中心主任張教授認為,這需要社會審視和檢討現有相關制度和法律設置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對於創業者來說,也迫切需要補上“犯罪風險防控”這壹課,必須從管理過程中的日常違規行為做起。
“企業家犯罪的嚴重後果不僅是企業家個人的,也是社會的。”張對說道。
張還表示,腐敗在“公私”領域是有關聯的。只有協調推進非公領域反腐敗,才有助於促進非公經濟健康發展,推動反腐敗全面深入開展。
除了華東政法大學和北京師範大學中國企業家犯罪研究與預防中心,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汙賄賂局三局也共同主辦了上述論壇。來自企業界和律師界的500多人參加了會議。
華東政法大學校長朱莉婭教授在致辭中表示,企業家是創造社會財富、推動社會發展的重要力量。壹個社會對企業家的態度,壹定程度上反映了它對精英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