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不出庭應訴怎麽辦1、被告不出庭通常情況下會缺席審判,根據原告的訟請求以及提交的證據,直接判決。2、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四十四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相關案例案情簡介日前,廣西貴港市港南區人民法院經缺席審理,依法審結了壹起民間借貸糾紛,被告蒙*芳、蒙*明被判決歸還原告蒙*福借款50000元,並承擔案件受理費525元。蒙某福與蒙某芳、蒙某明系朋友關系。2014年1月3日,蒙某芳、蒙某明向蒙某福借款50000元。蒙某福以現金支付的方式將借款交付蒙某芳、蒙某明後,蒙某芳、蒙某明即立寫借條壹份交蒙某福收執。該借款載明:“本人蒙某芳借蒙某福伍萬元整,人民幣50000元整,借款三個月”。蒙某芳、蒙某明均作為借款人在借條上簽名。借款到期後,蒙某福多次催款無果,遂訴至法院。蒙某芳、蒙某明未作書面答辯,也未向法庭提交證據,經法院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港南區法院審理後認為,合法的借貸關系受法律保護。蒙某芳、蒙某明向蒙某福借款,並出具了借條給蒙某福收執,雙方形成合法的借貸關系。蒙某福依約向蒙某芳、蒙某明提供了借款50000元,蒙某芳、蒙某明理應按約定及時予以歸還,但其不予歸還的行為顯屬違約,理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蒙某芳、蒙某明經法院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系對自身依法享有訴權的放棄,由此產生不利於其本人的法律後果,應當自負,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法官說法本案中,蒙某芳、蒙某明經合法傳喚拒不到庭參加訴訟,並不影響案件的審理,法院會根據現有證據和法律缺席判決,蒙某芳、蒙某明漠視法院權威,就是漠視自己的訴訟權利,最終產生的法律後果將自行負擔。法律規定根據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缺席判決適用於下列情況:1.原告不出庭或中途退庭按撤訴處理,被告提出反訴的,可以缺席判決;2.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3.法院裁定不準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4.無民事行為能力的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5.在借貸案件中,債權人起訴時,債務人下落不明的,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後公告傳喚債務人應訴。公告期限屆滿,債務人仍不應訴,借貸關系明確的,經審理後可缺席判決。在審理中債務人出走,下落不明,借貸關系明確的,可以缺席判決。缺席判決與對席判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對於缺席判決,人民法院同樣應當依照法定的方式和程序,向缺席的壹方當事人宣告判決及送達判決書,並保障當事人的上訴權利的充分行使。溫馨提示:缺席審判只能適用於民事訴訟,刑事訴訟是不能缺席審判的。
法律客觀:《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二條人民法院對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傳。第壹百四十七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第壹百三十九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