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諮詢 - 起訴書中的句子準確嗎?

起訴書中的句子準確嗎?

起訴書中的句子是不準確的。

起訴書只是量刑建議,法院負責審理,根據證據和相關法律規定確定罪名。可以找律師根據案情爭取從輕或減輕處罰。

起訴的過程:

1.調查取證:當事人應當調查收集與案件有關的證據,包括書證、物證、證人證言;

2.起草起訴狀:當事人應當依法起草符合法律規定的起訴狀,闡明自己的訴訟請求、訴訟事實、理由等。,並附上相關證據;

3.提交起訴狀:當事人應當向被告住所地或者事件發生地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並同時交納訴訟費用。法院應當在收到起訴狀之日起五日內向檢察官發出受理通知書;

4.被告答辯:被告收到起訴狀後,應當在法定期限內進行答辯,闡述自己的意見和看法,並附相關證據;

5.庭審:庭前準備完成後,法院會安排庭審。庭審中,當事人可以進行辯論,法庭可以詢問當事人或者證人,查閱證據。

6.審判裁定:法院經過審理,根據調查取證、當事人陳述和現有證據,作出判決或裁定。判決、裁定壹經宣布,即發生法律效力。

起訴的條件如下: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人民法院的管轄。

綜上所述,起訴書上的量刑並不是最終的判決結果,具體的判決結果需要法院審理後才能確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壹百八十六條

人民法院對公訴案件進行審查後,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清楚的,應當決定開庭審理。

第202條

宣布判決應公開進行。

當庭宣判的,應當在五日以內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定期宣判的,應當在宣布後立即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判決書應當送達辯護人和訴訟代理人。

  • 上一篇:那位好心的律師,法官,告訴我壹下,我想起訴金融詐騙犯,我是去公安局,還是直接去法院起訴!
  • 下一篇:求詳細的煙臺和煙臺大學的介紹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