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購房合同和辦理購房貸款的時間。
獲得貸款只是壹種支付方式。妳應該看看妳的購房合同中的付款條件。如果付款條件允許,妳可以半年後再做。現在房產越來越難賣,開發商可能願意等妳申請公積金貸款。
壹般開發商只會約定客戶提交材料的時間,因為銀行貸款(或者公積金貸款)不是客戶自己辦理的。?開發商說簽訂購房合同後兩個月內。不然房子不要了,押金不退?這個不用擔心,只要合同裏沒有明確約定,對妳就沒有任何約束作用。
壹般情況下,會要求客戶提交相關材料(如收入證明等。)7天內。至於辦理時間,沒有強制規定,只要客戶配合就行,不配合就不直接收房。需要發律師函(讓開發商自己免責)來督促,然後他們會啟動法律程序起訴收回房子。
簽訂按揭購房合同應註意的事項
壹般情況下,交付定金當天,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協議,約定購房價格和付款方式。大概壹個星期後,我們交付了首付款,與開發商簽訂了正式的購房合同,並對購房/收樓等事宜做了明確的約定(壹般是房管部門的固定版本)。現在很多城市都實行了網簽。合同簽訂後壹個月內,開發商憑購房合同到房管部門辦理預告登記手續(合同備案)。余額應根據合同支付。
最近隨著壹些樓盤的開盤,想買樓的人有了更多的疑問。他們想知道:什麽樣的建築沒有風險?
?聽說有的樓盤沒有預售許可證。這樣的建築能買嗎?讓胡路區居民高先生急切地問。
為此,記者采訪了大清資深律師多利、郭斌、白宇舟,請他們詳細解答讀者疑惑。?妳壹定要擦亮眼睛,防止個別開發商設下的賣房陷阱。?我聽說個別建築存在許多問題。抵押合同什麽時候簽?因購房產生的糾紛每年都在上升。三位律師異口同聲表示,相關部門應嚴查違規提前售房行為,避免購房者落入購房陷阱,錢和房都是空的。
a、預售樓四個條件缺壹不可。
記者:現貨銷售和預售有區別嗎?市民買房需要註意哪些問題?
王帆:
根據法律規定,商品房預售實行許可制度。開發企業應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預售許可,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不得進行商品房預售。
商品房預售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已繳納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並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2.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3.按預售商品房計算,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並已確定建設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4.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書。
簽合同前要看清楚自己提前購買的房子是否在預售範圍內,按揭合同什麽時候簽?保證以後順利辦理產權證。
商品房銷售應符合以下條件:1。銷售商品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2.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書或者土地使用批準文件;3.持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4.已通過竣工驗收;5.拆遷安置已經落實;6.供水、供電、供熱、燃氣、通信等配套基礎設施具備交付條件,其他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具備交付條件或者建設進度和交付日期已經確定;7.物業管理計劃已經實施。
b、房地產的發展?五證?記者:什麽情況下可以賣房?
王帆:如果開發商想開發房地產,他必須?五證?完成。
?五證?第壹是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第二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第三是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第四是國有土地使用證,第五是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五證?。
前兩證由市規劃委頒發,施工許可證由市建委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由市國土資源和房產管理局頒發。
如果因為?五證?不全,交首付不能簽合同,只能開收據,當然也不能貸款。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才能貸款。這個?五證?最重要的是看兩個證,壹個是國有土地使用證,壹個是預售許可證,其中預售許可證比較重要。
白色宇宙:還有什麽?兩本書?,?兩本書?指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這也是法律對賣方的基本要求。特別提醒的是購房者在看?五證?看的時候壹定要看原著,復印件容易作弊。
壹些開發商(銷售人員)為了掩蓋虛假情況,往往會找借口不出示這些證件的原件,或者說是拿著相關證件在辦理某項手續,或者說文字放在遠離售樓處的公司總部。銷售人員往往會要求客戶先簽認購書或合同,而壹旦客戶交了定金或購房款,如果出現任何問題,開發商(銷售人員)就會立刻變臉,客戶再也看不到銷售人員賣房時那張充滿春天氣息的笑臉。
c、非法銷售如何處罰?
記者:未取得預售許可證就預售商品房,該如何處罰?賣家會對購房者承擔什麽樣的責任?
郭斌:根據《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第13條規定,開發企業未按本辦法規定辦理預售登記,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責令停止預售,補辦手續,沒收違法所得。
王帆:沒有預售證就收不到定金。代理銷售房產,被舉報提前收取定金的,取消其代理資格。開發公司自行銷售的樓盤,將被責令整改,取消其銷售權,並處以壹定罰款。
郭斌:未取得預售許可證預售商品房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開發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已收預付款1%以下的罰款。
同時,出賣人在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故意隱瞞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的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也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兩倍的賠償責任。
這裏需要提醒購房者的是,雖然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必然導致與購房者的預售合同無效,但如果出賣人在購房者提起訴訟之前取得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則可以認定預售合同有效。
d、買家可能有錢有房。記者:對購房者來說風險有多大?
王帆:開發商在商品房預售前必須取得銷售許可證,否則不能辦理買賣合同的預售、預購登記手續。這時候采購就有很大的風險。《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出賣人與買受人訂立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可以認定有效。
合同無效,即買受人的合同購房目的無法實現,但買受人可以根據合同要求開發商返還價款,這當然意味著與經濟實力和信用能力較強的開發商簽訂合同。
如果是與實力和信用能力較弱的開發商或掛靠單位簽訂的買賣合同,出現問題時可能會給購房者造成很大的經濟損失。我市乃至全國類似的例子很多,與建築市場不規範、政府監管不嚴有壹定關系,但購房者本身對風險認識不足,不註意防範,也是造成這些問題的原因之壹。
郭斌:沒有預售許可證買商品房的風險不言而喻,而且不考慮造成的經濟損失,買賣雙方長期協商處理這件事的過程會把雙方都拖得筋疲力盡。而且最重要的是,最終買家可能很難達到自己的安全購買目的。
因此,對於購房者來說,最好的安全交易方式就是在購買預售商品房時,按照上述條件對預售人的資質進行檢測,必要時向房產管理部門查詢售房人的預售資質。
白宇舟:按照我們國家的相關法律規定,沒有預售許可證賣房是違法的。出賣人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與買受人訂立的預售合同應當認定無效,但出賣人在起訴前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可以認定有效。未辦理預售許可的,合同無效。房屋無法合法交房入住,無法辦理房屋產權證和土地使用證。更不用說房屋買賣,繼承,抵押等等。甚至可能出現購房者既有錢又有房的情況。
很多爛尾樓和無證房的主要原因是沒有辦理預售許可證。e、律師對購房者的建議
記者:請律師給購房者壹個建設性的提示好嗎?
王帆:當市民決定買房時,他們必須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壹般情況下,開發商(銷售人員)會交給客戶壹份擬定的合同,合同中會有很多空白的地方。有些地方需要雙方確認並註入相關內容,而有些可選填充的地方可能還是空的。這個時候,購房者往往認為壹切都已經陳述完畢,就算合同完成了,但正是這些空白為開發商日後的欺詐提供了條件。
比如標準合同第15條?產權證延期的,每天按購房總價款的萬分之三計算違約金?但壹不小心,開發商(銷售人員)就會設計這個條款,按照已付房款的萬分之三承擔違約責任。前不久在報紙上看到這樣壹個案例:申請拖延了1多年,只交了96元。
在其他合同中,違約條款表面看似公平,實則不公平。比如約定任何壹方在解除購房合同時,應當支付總房款40%的違約金。這其實只是為了限制購房,開發商壹般不可能收回已經賣出的房子。
記者:妳對購房者有什麽建議?
王帆:為了防止購房者上當受騙,我們特別提醒市民,要掌握賣房的對策:
第壹,要有很強的法律意識。對於買家來說,選擇所購房屋的位置並壓低價格固然重要,但我們認為更重要的是看到在不規範的房地產市場中,陷阱無處不在。
因此,需要了解相關法律法規,咨詢專業人士(尤其是專業律師),了解有關購房的法律和知識。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其次,要充分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利,在交易過程中始終堅持平等互利、協商壹致的原則。平等貿易是壹項法律原則。
目前,在房產交易過程中,開發商(銷售人員)處於強勢地位,他們與購房者之間的信息極度不對稱,所以出現了開發商(銷售人員)做霸王生意的現象。為此,消費者在買房時要擺正心態,把問題說清楚、說詳細,對合同條款有異議、約定不明確或不滿意的堅決不簽不買,堅持原則必須堅持。
第三,要認真簽訂合同,保留證據。在買房過程中,不要相信某些開發商(銷售人員)的花言巧語。簽訂合同時,壹定要仔細審核每壹條條款,把相關問題問清楚、說清楚;所有妳希望得到的承諾,以及雙方已經形成的協議內容,都必須以書面形式記錄下來,以免日後成為空頭支票。
房屋收回時和入住後,壹旦發現問題,應保留各種證據,必要時可通過公證保留相關事實,證明侵權事實的存在。
白宇宙:物業管理也是買房需要註意的壹個方面。買房的人越來越成熟,買房前要搞清楚物業的收費標準,避免入住後產生糾紛。而且買房的時候需要註意的是,要看所購房屋是否已經抵押或抵押。
購房費用的計算方法及相關規定
購房者在買房時,會經歷幾個不同的階段,從簽訂購房合同到辦理入住、辦理房產證。購房者應該如何辦理各個階段的手續?買家需要支付哪些費用?購房費用的計算方法是什麽?詳情請參考以下內容。
第壹步:支付首付,簽訂買賣合同時註意購房合同的內容。
妳選好房子,交了壹定的訂房費(也就是定金)後,開發商會通知妳什麽時候簽購房合同。那麽簽合同的時候需要註意什麽呢?首先妳要明確與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文本》是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統壹印制的合同文本,妳要搞清楚代開發商簽字的人是否是其法人,如果不是,是否持有?委托書?同時,還應要求開發商在合同上加蓋公章。
簽訂合同時,壹定要仔細閱讀合同文本,確認雙方簽署的內容。如果妳所關心的內容在合同中沒有體現,那麽妳必須與開發商簽訂補充協議或專項協議。簽購房合同別忘了檢查?兩本書?。在簽訂合同的同時,開發商應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以便收樓時能夠順利使用物業和物業內的設備,享受開發商提供的保修服務的通行證。有這兩本書在手,說明妳得到的房產還是比較可信的。交了首付,還要交印花稅。簽完購房合同,別忘了交首付,還要交印花稅:總房價的0.5?付錢。
第二步:申請房屋貸款,繳納相關費用。
選擇適合自己的貸款方式。簽完購房合同,就是妳申請購房貸款的時候了。那麽對於個人來說,應該選擇哪種貸款方式更合適呢?下面將介紹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和組合貸款。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選擇適合自己的貸款方式。
辦理貸款需支付的費用。購房者選擇好貸款方式後,可以去相關部門辦理貸款手續,同時還需要繳納律師費、公證費、保險費。這裏需要說明的是,律師費、公證費並不是必須的費用,但由於辦理上述手續時手續復雜,多數購房者委托開發商、律師事務所或其他中介機構統壹辦理。如果不需要委托代理、公證,就不需要交這兩項費用。
第三步:辦理房屋產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