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劫和搶劫的主要區別是:
1,客體要件不同,搶劫罪侵犯的是復雜客體,即公私財產所有權和公民人身權,而搶劫罪侵犯的是單壹客體,即公私財產所有權。
2.犯罪的客觀方面是不同的。搶劫罪客觀上表現為使用暴力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行為,搶劫公私財物的數額不受限制。搶奪罪客觀上表現為公然奪取大量公私財物的行為。
搶劫和搶奪都是針對財產的犯罪,它們彼此密切相關:
1.在客體要件上,兩者都侵犯了公私財產所有權。
2.客觀地說,搶劫罪雖然使用了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但往往會造成被害人的傷亡。搶劫罪采用的是強行搶奪的方法,直接影響被搶財物,但有時也會導致重傷、死亡。
3.暴力和實力性質不同,但在壹定意義上,暴力也是壹種實力。所以,客觀上,他們不僅在行為上有相似之處,而且可能產生相同的危害結果。
4.在壹定條件下,搶劫和搶奪是可以相互轉化的。刑法第267條、第269條的規定包括了搶劫罪轉化為搶劫罪的情形。
擴展數據
立案的標準和處罰
搶劫:
1.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應當立案。
2.搶劫罪是壹種犯罪行為,刑法對構成搶劫罪的數額和情節沒有限制。只要行為人當場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實施搶劫公私財物的,無論是否搶錢,無論實際搶到多少錢,原則上都構成搶劫罪,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
3.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入室盜竊、搶劫公共交通工具、搶劫金融機構、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搶劫致人重傷、死亡、冒充軍警人員搶劫、持槍搶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物資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搶劫罪:
1.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條的規定,搶劫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應予立案。
2.搶奪罪是數額犯,行為人搶劫公私財物必須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構成搶奪罪,應予追究。
3.根據最高人民法院2002年7月15日通過並於2002年7月20日起施行的《關於審理搶劫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第1條規定,搶劫公私財物價值人民幣500元以上的,視為“數額較大”。
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可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情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在上述數額範圍內確定本地區的具體執行標準,並報最高人民法院備案。
5.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攜帶兇器搶劫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搶劫罪的規定定罪處罰。
百度律師-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國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