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簡稱幫信罪,隨著司法機關打擊電信網絡犯罪力度的加大,幫信罪的案件數量也在不斷上升。僅2021 11 26這壹天,最高人民檢察院官網就發布了數百份與幫助信訪罪相關的起訴書。當然,也不排除之前的起訴書在26日集中發布,但可以看出,助信案件確實在增加。本文分析了5438+065438+10月發布的幾起信托罪案例,並針對這些案例提供辯護意見。
案號為“衡山刑檢[2021]45號”,湖南省衡山縣案件。被告人吳某某,1994年出生,在張某某的介紹下於2021年2月下載了“天空”手機APP,然後綁定6張銀行卡在APP上“跑分”,每次獲得0.48%作為提成。
題外話,什麽是逃跑?壹些非法活動將獲得資金。為了順利轉移這些資金,需要有人提供銀行、微信、支付寶等支付賬戶。比如,參與賭博的人給賭博網站充值,賭博網站就會在跑分平臺上發布信息,有銀行賬戶的跑分平臺成員就會“搶單”,然後用自己的賬戶接收這些賭資,並轉出。在這個過程中,跑分平臺會從賭博網站的幾個點收取傭金(比如3%的資金),跑分平臺會給這些提供銀行賬戶的用戶大約1%資金的傭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