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的規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實施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信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的。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壹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2.根據刑法規定,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需要“情節嚴重”。
(1)幫助三個以上的對象;
(二)支付結算金額在20萬元以上的;
(三)以廣告方式提供資金五萬元以上的;
(四)違法所得壹萬以上的;
(五)因非法利用信息網絡、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受過行政處罰,兩年內的;
(6)受助人犯罪後果嚴重;
(七)買賣或者出租5張以上信用卡、銀行賬戶、非銀行支付賬戶、具有支付結算功能的互聯網賬戶密碼、網上支付接口、網上銀行數字證書;
(八)買賣或者出租手機卡、移動卡、IOT卡二十張以上的;
(九)其他嚴重情節。
因客觀條件限制,確實無法核實被幫助對象是否達到犯罪水平,但相關數額達到上述第二項至第四項規定標準的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追究行為人刑事責任。
二、如何認定扶信罪,有哪些量刑情節?
1.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的規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實施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器托管、網絡存儲、通信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服務的。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壹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2.根據上述法律規定,幫助信函罪必須同時滿足:
(1)主觀上明知被幫助對象正在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活動(構成要件1);
(2)客觀地提供幫助(成分2);
(3)情節嚴重(構成要件3);
1+2+3=助信罪。以上三個要件缺壹不構成幫信罪。只有三個要素同時滿足,才能構成。
3.壹些常見的“幫助行為”包括:
(1)買賣或者出租信用卡、銀行賬戶、非銀行支付賬戶、具有支付結算功能的互聯網賬戶密碼、網上支付接口、網上銀行數字證書;
(二)買賣或者出租他人手機卡、移動卡、物聯網卡的。
4.“情節嚴重”包括: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絡實施犯罪,為其實施犯罪提供幫助,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第壹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1)幫助三個以上的對象;
(二)支付結算金額在20萬元以上的;
(三)以廣告方式提供資金五萬元以上的;
(四)違法所得壹萬元以上的;
(五)因非法利用信息網絡、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受過行政處罰,兩年內的;
(6)受助人犯罪後果嚴重;
(七)其他嚴重情節。
因客觀條件限制,確實無法核實被幫助對象是否達到犯罪程度,但相關數額達到前款第二項至第四項規定標準的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以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追究行為人刑事責任。
第三,我被刑事拘留期間可以去看幫信罪嗎?
律師能看到,家屬看不到。
刑事案件家屬在刑事拘留期間不得探視。
如果想了解犯罪嫌疑人目前的情況,可以委托律師幫助。因為在刑事拘留期間,律師可以直接會見犯罪嫌疑人。
刑事拘留期間,犯罪嫌疑人應當與外界隔離,但可以通過申請要求與其律師溝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96條,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壹次訊問後或者自被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和控告。如果犯罪嫌疑人被逮捕,聘請的律師可以申請取保候審。
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請律師應當經偵查機關批準。
受委托的律師有權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被指控的罪名,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關情況。
律師會見在押犯罪嫌疑人,偵查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和需要,可以派員在場。律師在涉及國家秘密的案件中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批準。
所以,涉及到相關問題,首先要分清是不是刑事拘留。拘留分為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如果確定是刑事拘留,想了解情況或者探視,可以通過律師獲得幫助和許可。
人民檢察院應當在接到公安機關的批準書後七日以內,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後應當立即釋放,並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執行。
對需要繼續偵查,符合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予以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辯護權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壹項基本權利,也是壹項基本的憲法權利。其實辯護權不僅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權利,而是每壹個公民、每壹個人的基本權利,因為從理論上講,每個人都有可能被指控犯罪,所以每個人都需要並享有辯護權。
辯護業務是律師辦理刑事案件的主要業務。根據法律規定,律師可以接受公訴或者自訴案件被告人的聘請,為其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申請取保候審,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擔任辯護人。
律師擔任刑事辯護人,應當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律師參加訴訟活動,可以收集、查閱與本案有關的材料,同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會見和通信,出庭,參加訴訟,並享有訴訟法規定的其他權利。
溫馨提示:在實際的法律問題場景中,案件細節是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