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麽壹個情節嚴重的殺人犯會有辯護律師?
無論壹個人看起來做得多麽可恨,在被法院審判定罪之前,都應該被視為壹個無辜的人,享有合法的權利。通過法院審判,就是給他壹個公平公正的機會和場所,來洗清他的犯罪嫌疑。由於犯罪嫌疑人通常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而大多數人對法律知識和法律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缺乏了解,犯罪嫌疑人無法收集證據證明自己的清白或輕罪,也不知道如何在法庭上為自己辯護。因此,律師應該幫助保護嫌疑人的合法人權,必要時幫助其收集證據,在法庭上為嫌疑人辯護。
妳知道為什麽嗎?
情節嚴重的,兇手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或死刑。法律規定,這樣的被告必須有律師為他辯護,否則法庭訴訟是非法的,沒有辯護人。這樣的案子是打不開的。
法律規定被告人有為自己辯護的權利,但如果被告人是未成年人、聾啞人、盲人、精神病患者,或者是可能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的人,即使法律賦予了他為自己辯護的權利,他也無法真正行使這壹權利,無法有效地為自己辯護。這也是這四類人必須有辯護人參與,才能彌補他們在防衛能力上的不足,幫助他們有效行使辯護權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