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充分理由證明為保障自己合法權益確需法律幫助;
2、受援人確因經濟困難,無力支付部分或全部法律服務費用。其中,農村的屬社會救濟對象;城鎮的其家庭成員收入不超過市政府規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線,且無其他經濟來源;
3、申請事項符合法律援助的受案範圍。
申請法律援助的手續是怎樣的?
1、申請人可以到市法律援助中心或市各區縣法律援助機構直接申請援助,詳細地址和電話請參看組織機構,也可以通過網上填報法律援助申請表申請援助。
2、申請人申請法律援助,應當同時提交以下材料:
(1)法律援助申請表,書寫有困難的申請人,可口頭提出申請,由接待人員按上述要求記入筆錄,申請人簽字或捺指印確認;
(2)居民身份證、戶籍證明或其它有效身份證明;[5]
(3)申請人住所地或戶籍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申請人所在單位勞資、人事部門出具的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經濟狀況證明;
(4)與所申請法律援助事項相關的證明及證據材料;
(5)法律援助機構認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3、法律援助機構自收到申請援助事項的全部材料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作出是否予以法律援助的決定:
(1)對符合條件者,作出同意提供法律援助的書面決定,指派承辦法律援助事務的法律服務機構,並通知受援人。法律援助機構與受援人應簽訂法律援助協議;
(2)對不符合條件者,作出不予法律援助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人。
總結:當事人在申請仲裁或者訴訟時,只有符合申請法律援助律師條件後,才能向當地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提交申請書。其實主要的條件就有兩個,當事人有維權的正當理由,並處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法律依據:《法律援助條例》 第十條公民有下列事項,沒有委托代理人或辯護人的,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辯護:
(壹)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二)請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