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不同的服務內容,律師服務費可以按件、按標額比例、按時間收取。
1,計件工資壹般適用於不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
2.按中標金額比例收費適用於涉及財產關系的法律事務;
3.計時收費適用於所有法律事務。
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律師服務收費時,應當考慮以下主要因素:
花費的工作時間;
(二)法律事務的難度;
(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師可能承擔的風險和責任;
(五)律師的社會聲譽和工作水平。
二、訴訟費是如何收取的?
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款,按照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繳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萬元的部分,按2.5%繳納;
3.超過654.38+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2%繳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1.5%繳納;
5.超過50萬元至654.38+0萬元的部分,按照654.38+0%支付;
6.超過654.38+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0.9%繳納;
7 .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0.8%繳納;
8.超過500萬元至654.38+00萬元的部分,按0.7%繳納;
9.超過654.38+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0.6%繳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支付0.5%。
3.刑事律師的收費標準是什麽?
(壹)刑事案件收費標準在辦案各階段實行計件收費。
1.調查階段,每件收費5000-10000元。
2.在審查起訴階段,每件收費5000-10000元。
3.壹審階段每件收費10000-30000元。
4.家庭生活特別困難且符合當地法律援助條件的非北京市區案件,將屬於上述標準。
(二)二審、死刑復核、再審、上訴案件和刑事自訴案件,按照壹審階段的收費標準收取律師服務費。
(三)律師事務所代理壹個案件的多個階段,從第二階段起酌情減少收費。
(4)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按照民事訴訟案件收費標準收取律師服務費。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時涉及數罪或者數個犯罪事實的,可以按照所涉及的罪名或者犯罪事實分別起訴。
綜上所述,律師打官司是要交律師費的。這個費用沒有固定的數額,需要根據不同地區,不同案件來計算。所以處理的時候要多協商。案件壹旦不服壹審,還會涉及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