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偵探的存在在中國壹直備受爭議。與調查辦公室不同,私家偵探屬於私人個體,為了錢調查別人的隱私。私家偵探是否違法,取決於他們在調查取證時采取的手段。
采取監控、拍照等行為獲取個人隱私是違法的,但很多偵探會鉆法律的空子,遊走在灰色地帶。
擴展數據:
1993,公安部發出通知,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設立各種形式的民政偵查事務所、治安偵查事務所等私人偵探事務所。明確禁止的業務包括:受理民事、經濟糾紛、追討債務、安全技術咨詢、涉及個人隱私的調查等。
2002年底,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調整了商標分類註冊範圍,將原來的42類商品和服務商標註冊擴大到45類,其中新增的允許註冊類別包括提供私人保鏢、偵探公司、追查調查等“保安服務”。
然而,允許註冊並不意味著中國禁止私人偵探。浙江省工商局表示,商標註冊成功並不意味著可以從事商標所涵蓋的經營活動。企業的經營活動必須嚴格限制在工商營業執照核準的範圍內。目前,企業登記還沒有涉及到偵探的範圍。
盡管有種種限制,但近年來,以“交易調查中心”、“交易調查處”為名的公司越來越多。公共事務調查機構的業務範圍很廣,包括尋人、情感忠誠度調查、兒童行為監測、大額債務追繳、行蹤調查、信用調查、知識產權調查、打假維權、經濟情報調查等等。
據2003年中國商業調查杭州峰會組委會主任徐敏介紹,中國約有1000家這樣的合法或非法人組織,從業人員數萬人。
本次會議的主辦方浙江萬馬律師事務所專門成立了壹個非法人機構,即公共事務調查中心。
律師事務所執行主任常建軍表示,公共事務調查中心承擔著律師事務所“收集證據”和“調查公共事務”的職能。“公共事務調查不等於私家偵探,中國沒有真正的私家偵探。”
參考資料:
人民網-私家偵探調查非法出售公民信息的公司。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私家偵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