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不要抱法條去見當事人,否則體現妳不專業、不自信,但妳見客戶前要做足功課。通過咨詢,當事人可以感覺妳的專業素養。
2、 不要提供違法、違規的主意或者建議,否則,可能觸及法律紅線,引發執業風險。
3、 不要披露、炫耀自己與辦案機關的關系。代理後,我們的壓力很大,當事人會要求妳利用關系去辦案。對於當事人這種提問,我們可以壹句帶過。對於案件可以做初步的分析、判斷,不能承諾。
4、 簽訂合同前,需要告知風險,並簽字。比如,我們僅提供法律服務,不承諾案件結果。我們發表的專業法律意見,可能不被司法機關采信,不視為虛假陳述或承諾。我們僅收費律師費、差旅費等辦案所需正當費用,不收取其他費用。
5、 簽訂委托合同。建議三個階段壹起簽訂,壹次性收費。偵查階段,律師幹得工作有限,尤其是職務犯罪。如果分階段收費,後兩個階段不好收費。
6、 在合同中確定壹個聯系人,壹是防不必的騷擾,二是為當事人保密案件。
7、 及時開發票,並要求其簽收回執。
8、 委托前,可以與委托人作筆錄,告知有關具體事項。
9、 當事人沒有正當理由,不輕易退費。
二、 偵查階段需要註意細節。
1、 及時向辦案機關提交手續。
2、 辦理重大案件時,建議找當地律師配合,提高服務效果。
3、 會見時,最好二人會見,以互相保護。千萬不要交嫌疑人做違法、違規的事情。
4、 及時申請取保候審,在批捕時及時發表不予批捕的意見,以書面意見為宜。
5、 家屬提供證據的,先需要篩選,接受有利嫌疑人的證據。必要時,可以公證。
6、 可以向辦案機關發表辯護意見。
三、 審查起訴階段需要註意細節。
1、 以最高效的方式閱卷;
2、 案卷不得透露給當事人家屬,避免不必麻煩。
3、 重新鑒定,發現有問題的鑒定意見,及時申請重新鑒定。
4、 發現有利被告人的證據,請及時提交公訴人,說服其接受妳的辯護意見。
5、 閱卷,做好閱卷筆錄,發現案卷的矛盾,帶著問題會見,與當事人核對客觀證據材料,搞清真相。
四、 壹審階段。
1、 庭前會見,與當事人就辯護意見達成***識,做好發問、陳述輔導;
2、 庭前會議,有證據需及時提交,觀看訊問同步錄音錄像;
3、 準備證據目錄、質證意見、辯護意見,可以先復制給書記員,以便書記員高效、準確、完整記錄。
4、 被告人陳述的語氣需要有理有理、謙虛不傲。
5、 庭審時,發現新證據,當庭申請調取、申請重新鑒定。
6、 開庭不能遲到,穿著得體、使用法言法語,體現專業。
7、 辯護時,不要受公訴人左右,如果他說的沒有關系,不必駁他。要互相尊重,不要搞人身攻擊。
8、 庭後,及時與法官,找到突破點,喚起法官的憐憫、同情之心。
五、 二審階段。
1、 及時會見,是否上訴;
2、 研究壹審判決書,哪些情節可能被二審采信;
3、 爭取二審開庭,說服法官。
4、 不開庭的案件,及時發表辯護意見,並與法官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