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諮詢 - 取保候審的起訴會怎麽判?

取保候審的起訴會怎麽判?

取保候審壹般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適用緩刑。因為他們壹般都能取保候審,大多是犯罪情節輕微的罪犯。取保候審只是刑事訴訟過程中的壹種強制措施,並不代表案件的最終結果。按照取保候審的條件,能夠取保候審壹般都是輕微犯罪,刑期不會太重。

取保候審後,公安局繼續偵查,偵查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最後法院審判。違反取保候審規定或者案件需要的,司法機關可以變更刑事拘留、逮捕的強制措施。取保候審後沒有證據證明犯罪事實的,解除強制措施壹年;如果通過偵查發現了犯罪證據,可以收監或者等到開庭。

公安機關規定的取保候審條件:

(1)可能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采取取保候審,以免造成社會危險;

(三)擬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嚴重疾病,或者是懷孕並正在哺乳未滿壹周歲嬰兒的婦女;

(四)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證據不符合逮捕條件的;

(五)請求逮捕後,檢察機關不批準逮捕,需要復議、復核的;

(六)羈押犯罪嫌疑人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內辦結,需要繼續偵查的;

(7)移送起訴後,檢察機關決定不起訴,需要復議、復核的。對累犯、犯罪集團主犯、自傷、自殘逃避偵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嫌疑人、暴力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嚴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審。

人民檢察院規定的取保候審條件:

對於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檢察院可以取保候審:

(1)可能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

(2)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不逮捕不會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被拘留人需要逮捕,證據不符合逮捕條件的;

(四)應當逮捕但患有嚴重疾病的;

(五)應當逮捕而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

(六)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在法定偵查、羈押、審查起訴期限內不能結案,需要繼續偵查或者審查起訴的;

(七)持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出境證件,可以出境逃避偵查,但無須逮捕的。對嚴重危害社會秩序的犯罪嫌疑人和其他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檢察院不得取保候審。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其他問題,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於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壹)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取保候審不會造成社會危險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被取保候審,不會造成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了結,需要取保候審的。

  • 上一篇:閔行區律師事務所排名
  • 下一篇:紹興市越城區最有名氣的律師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