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諮詢 - 去法院是必須要有律師嗎,法院有免費法律咨詢

去法院是必須要有律師嗎,法院有免費法律咨詢

法院目前沒有規定必須要請律師的,只要向法院提交起訴狀就可以申請起訴,法院不提供任何咨詢服務。

現在有的法院與部門聯合提供法律援助服務,可能會有律師提供法律服務。

去法院起訴只需要準備起訴狀就可以了,法律法規中目前沒有明確規定必須要請律師的要求,可以自己提交起訴狀進行起訴,如果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將原告口頭陳述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如果是壹些屬於法律上規定的法律援助範圍內的案件,也可以申請法律援助,有專門律師免費為代理案件。

《法律援助條例》第十條 公民對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壹)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前款規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項作出補充規定。公民可以就本條第壹款、第二款規定的事項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咨詢。第十壹條 刑事訴訟中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壹)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壹次訊問後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二)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三)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訴訟代理人的。

  • 上一篇:請問煙臺市看守所在哪裏?
  • 下一篇:如果親人被刑事拘留需要請律師嗎?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