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是民事訴訟還是刑事訴訟,很多時候當事人都會選擇委托律師幫助自己,最大限度地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那麽打官司需要律師嗎?接下來,邊肖將圍繞這個問題給妳做壹個簡要的分析,希望能給妳提供壹些幫助。
第壹,打官司需要請律師嗎?
1.妳可以不請律師上法庭,任何人都被允許為自己辯護。這是法律允許的,但是這個時代請律師就是壹個情況。
2.律師畢竟是專業人士。畢竟他們比我們更懂法律。當然,除非妳自己是律師,否則讓他們為妳辯護更有能力。
3,現在都要求法律公正。
4.我上面說了,這已經是壹種情況了。法院壹般會要求妳聘請律師。當然民事案件沒那麽嚴重。我們現在追求的是和諧社會,所以現在的民事案件更強調調解。
二、什麽時候找律師打官司最好?
1,民事案件什麽時候找律師?
民事案件主要包括離婚、繼承、婚姻家庭、不動產、財產權、合同糾紛、知識產權、勞動人事爭議、侵權責任、公司事務、保險證券等平等主體之間的糾紛。
(1)當妳與他人發生糾紛,準備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時。在糾紛開始階段找律師,可以幫助律師從起訴階段了解案情,調查取證,節省時間、金錢等成本,提高訴訟效率。
(2)妳與他人之間的糾紛案件,人民法院已經受理的,妳是該案件的原告或被告。這時候找律師也能幫妳減少損失,增加勝訴幾率。
2、行政案件什麽時候找律師?
行政案件,即人與官之間的糾紛,包括國家賠償等行政機關行使或不行使職權侵犯個人、社會組織、公司法及他人合法權益而引發的爭議和糾紛。
(1)當政府及其相關部門應當對妳的申請作出決定,而不作出決定或者決定違法時。這時候找律師可以對行政申請提供專業的建議和意見,更好的與政府部門溝通,促進行政申請的通過。
(2)收到相關政府及其執法機構的行政處罰時。這時候找律師可以更好的了解行政處罰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及時糾正,避免損失,維護權益。
3、刑事案件什麽時候找律師?
刑事案件是由犯罪引起的案件,是指個人、單位、企業法人和其他組織因犯罪侵害他人、社會和國家的權益,由檢察機關提起的案件。刑事案件壹般可以分為立案階段、偵查階段、起訴階段和執行階段。提起刑事案件訴訟的律師可以稱為刑事辯護律師。
《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行使辯護權外,還可以委托壹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人員可以被委托為辯護人:
(壹)律師;
(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
被依法判處刑罰或者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
被開除公職或者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或者近親屬除外。
與其他非律師辯護人相比,刑事辯護律師在處理刑事案件時享有更多、更寬松的權利。比如他們在案件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辯護律師有會見交流的權利,有調查收集證據的權利,有調閱、復制案卷的權利,有會見時不受監控的權利。這些律師享有的這些權利,更有利於律師為犯罪嫌疑人進行無罪、罪輕的辯護。
(1)犯罪嫌疑人或者其親屬在被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其他法定機關首次訊問後,或者自被逮捕、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逮捕之日起,可以聘請律師。
(二)公訴案件(即人民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的案件),自公安機關或者其他機關將案件移送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或者其家屬可以聘請律師作為辯護人。
(3)自訴案件(即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案件),被告人或者其家屬有權隨時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
註:自訴案件包括:
1.告狀後才處理的案件,包括侮辱、誹謗、貪汙、虐待、暴力幹涉婚姻自由的案件;
2、被害人有證據證明輕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證據證明被告人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打官司需要律師嗎?這也需要當事人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做出判斷。當然,法律並沒有規定打官司壹定要請律師。畢竟這涉及到當事人自身的權利,法律不應該過多幹涉。邊肖為妳整理了這篇文章,希望能對妳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