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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打官司真的像《Legal High》中這樣嗎

《Legal High》可以說是我最喜歡的壹部日劇,兩季的豆瓣評分都在9分以上,堪稱神劇。這個劇不僅搞笑,每次看的時候都笑的像個逗比,裏面的古美門律師巧舌如簧,贏下了壹樁樁看似贏面不大的官司,讓人直呼過癮。它還顛覆了我的很多想法,正義公正不應該建立在道義應得的基礎上,為了達到人們認為公正和正義的途徑,只有程序公正性這壹條路,道德是不能作為評價和定性的指標的。它發散了我的思維,讓我從多個角度,更理性的去看待世界。那麽在日本打官司真的是這個樣子的嗎?

日本實行立法,行政,司法的三權分立原則,司法權歸屬於最高裁判所(最高法院)及其下級裁判所,它們有權對壹切法律糾紛做出最終判決。從2009年開始實行陪審團制度,在審判現場,由職業法官與市民代表進行***同評議裁決。適用裁判員制度的案件,是在地方法院所審理的形式訴訟(壹審)中的殺人罪,傷害致死罪,搶劫至傷亡罪,非閑置建築物縱火罪,綁架勒索罪等特定的重大犯罪相關審判。

在日本打官司是壹件很耗時的事,最快能出結果的也要至少半年,案情復雜的,涉及到的證人比較多的,壹般都得持續個兩三年。下面就以民事訴訟案件來談談司法流程。

訴訟以原告向法院提交訴狀,進行起訴開始,訴狀裏面寫明向對方提出的所有要求以及提出這些要求的理由,經法院審查受理,壹旦受理通過,就將訴狀副本送給被告。之後,審判長就可以指定第壹次口頭辯論的時間,傳訊雙方當事人。如果案件復雜需要進行準備程序,審判長會在聽取當事人意見之後,規定辯論準備程序的時間,再傳訊當事人。

進入庭審之後,在主張階段,基本上就是交換壹下書面材料,偶爾用到口頭表達,也不過是書面材料簡要的念出來。這些結束之後,就是決定下壹次的庭審時間,壹般都是法官和雙方律師壹起商量,挑個大家都有空的日子,這個日子最快可能也要壹個月以後了,因為法官和律師都太忙了。拿東京地區來說,每個法官手頭壹般都有200多個案子要處理,很多法官甚至在訴訟的初期都沒有時間做充足的相關準備,只能等幾個回合之後再把材料匯總起來壹起看完。運氣差壹點,遇到什麽黃金周,暑假,或者有律師遲到(法庭不會等任何人),下壹次庭審可能就要幾個月之後了。

調查取證階段包括證人詢問,當事人詢問,鑒定,書證,勘驗五種。證人詢問首先會由壹方的律師向證人提出各種問題,證人作答,接著由另壹方律師詢問,最後再由法官進行補充詢問。這個環節也是相當耗時的,壹般先由壹方律師提出申請,要求在下壹次庭審中傳喚某個證人,並說明將要花在詢問上的時間,然後由另壹方律師說明將要花在詢問上的時間,最後法官算出來這次詢問壹***需要多少時間,這個時間壹旦定下來,是很難再改變的。

當事人詢問程序也壹樣,不過由於最了解事件真相的是當事人,在實際操作中也采取先詢問當事人的方式。鑒定是輔助法院的壹種行為,鑒定人就經驗法則本身進行報告或就經驗法則適用於法院所指示的具體資料而做出的判斷進行報告,舉個容易理解的例子,就是法醫法證在庭上做的報告。法證先鋒3中布Sir和他老婆在法庭上針鋒相對的那壹幕,他依據的就是經驗法。文書和書證壹般就是指壹些書面證據,包括圖片,錄像,錄音之類的證據。勘驗簡單說就是將與案件有關的物體交付法院做實驗。

在所有證據的基礎上,最後雙方律師進行最終的辯論。這往往是劇中最高潮的部分,古美門律師開啟嘴炮模式,給法官和對方律師最後壹擊。

在判決結果出來之前雙方都是可以進行和解的。目前在日本,有八成的訴訟最後都是以和解了結。壹方面,對於法官而言,和解能減少許多工作量。因為法官要收集證據,閱讀所有證人的證詞,甄別哪些證據是對被告有利,哪些是對原告有利,還要判斷證據的真假。接下來,要把證人們的口頭證詞整理成法院規定的具有特殊語法的書面文字,碰到錯綜復雜,證據繁多的案子,這個工作量可想而知。另壹方面,對於當事人來說也是壹件好事,因為經常出現判決下來之後雙方不滿意,再接著上訴或者拒絕賠償的情況,相比之下,和解之後順利履行判決的可能性則大得多。不過就算進入了和解程序,也要花費很多時間,壹年的交涉期都是正常的。

與刑事判決不同,民事判決的現場比較冷清。因為基本上不會有人專門跑去法庭聽民事判決結果,很多時候當事人和律師都不在,就只有法官對著空曠的法庭快速念完判決之後匆匆離去,是不是有點尷尬。而且,法官寫判決書是件很傷神的事,每字每句都不能有差錯,寫的時候精神要高度緊張,但是,這麽辛苦寫出來的東西卻沒有聽眾。律師會在判決宣告的那天傍晚給法庭打個電話,詢問判決的結果。

打官司除了要花很多時間,還要花很多錢,在判決書裏壹般都會註明,所有訴訟費用由敗訴者承擔。訴訟費包括印花稅,郵費和證人的日薪。印花稅就是交給法院的手續費,交了這筆錢,法院才會受理這個案件。郵費是在打官司過程中寄發傳票,文件等的費用。證人的日薪就是付給證人的薪酬。然後就是雙方都要承擔的律師費。在劇中我們經常可以看到古美門律師會收取高額律師費。這個律師費其實還包括兩部分,壹個是委托費,是在壹開始就付清的,另壹個是酬金,要等到勝訴之後才能拿到,如果律師要得到酬金,必須保證當事人在判決之後能獲得收益,敗訴之後可就沒了。所以律師收取高額的律師費還是可以理解的,畢竟在開始的時候也無法保證壹定能勝訴,在案件上花費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最後敗訴,落得壹場空。

真實的打官司可能跟《Legal High》還是有不少差別的,不過這個劇真的很好看,強烈推薦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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