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部
以慶應義塾大學為例,學生先學習憲法、民法、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等6個導入科目。基礎鞏固後,他們圍繞基礎科目、拓展科目和自己感興趣的科目進行深入學習。
2.法律研究組
我們以早稻田大學法學系為例。僧侶們開設了民法、公法和基本法等專業。在每個專業下,都有專門的課程,例如:
專攻民法: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勞動社會法1、知識產權法、環境法、經濟法、國際關系法(私法)。
公法專業:憲法、行政法、刑法、刑事訴訟法、刑事政策和國際關系法(公法)。
專攻基本法:法哲學、法制史、法社會學、英美法、法國法。
3.法律和科學大學
法律科學技術學院是2004年後日本根據美國法學院的模式誕生的壹種新的法學教育模式,旨在培養法律曹(在日本,律師、法官、檢察官統稱為法律曹)的實踐者。法科學院在機構設置上也是學院內部的壹個研究部門,與法學研究部平行,壹般稱為法學研究部或高等司法研究部。法科院不專不專,課程設置也體現了應用性的特點。學生將學習所有法律部門的基礎知識和實踐技能,為畢業後的司法考試做準備。法律與科學學院招收兩類學生:壹類是有法律背景的學生,是指已經取得法學學士學位的學生;二是沒有法律背景,但必須有本科以上學歷的社會人(留學生除了在日本大學法律系學習過的以外,是學不到的)。法律與科學學院畢業後,可以獲得法學博士(JD),獲得參加司法考試的資格。需要註意的是,目前外國留學生不能直接申請日本法律科學大學的研究生。為保證考試的公平性,法律專業和非法律專業畢業生原則上采取統壹入學考試制度。
比如大阪大學的法學專業設置了法律部、大學高等司法學部、大學法律學部、大阪大學知識產權中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