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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侵犯或者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案例

1.16歲的華華(化名)虛報年齡進入壹家服裝廠打工,沒料到他受工傷後,此事竟成了老板拒付賠償金的理由。所幸的是,法院支持了他的訴訟請求,他獲賠4萬余元。

華華來自洪湖農村。去年7月,他初中畢業後經鄉親介紹,來漢到壹家服裝廠做小工。他雖然未滿18歲,但長得人高馬大。鄉親便對老板李某謊稱華華剛滿18歲。

華華如願進入服裝廠。誰知,當年10月,他做工時不小心將左手卷進機器中,為此斷了兩根指頭,經鑒定為9級傷殘。他的家人找到李某要求享受工傷待遇,老板拒絕了:“華華系童工,沒有就業資格,不能享受傷殘賠償金。”

今年2月,華華無奈之下將李某訴至漢陽區法院,索賠5萬余元。

法院審理認為,華華和李某之間的事實勞動關系,因華華系未成年人而無效,但依法律規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李某未盡審查義務,非法雇用童工,致使華華受到傷害,應予以賠償。

前日,法院判決華華獲賠4萬余元。

2.

說錯壹句話10歲男童雙腿失能 未成年人權益遇挑戰

2001-08-27 16:34:00 紅網

10歲的阿誌怎麽也沒有想到,只因與同齡小朋友說了幾句“錯話”,就招來兩名孩子家長三人的毆打斥罵,並被強行當街罰跪長達兩個多小時。更讓他沒有想到的悲慘結局是自己從那時起就再也沒有站起來。

全家的希望之星黯淡了

豐臺區王佐鄉賀照雲村,壹個比較偏僻的村莊。在壹個連門都沒有、只有壹間瓦房、屋內只有壹張床的農家,記者見到了男孩阿誌,只穿了壹個短褲的他蜷縮在露出海綿缺少彈簧的壹個沙發裏,靠在沙發沿上的是幫他行走的短木棍,怯怯的目光流露出的是內心的自卑,雙腳也是冰涼的。可是去年10月1日前,老師、鄰居都說阿誌還是個調皮,甚至有點淘氣健康的小男孩。

耳聾的母親周淑敏木然地坐著,眼睛是空洞的,記者的到來似乎也沒有引起她多大的興趣。今年期末考試兩科總***得了20多分的姐姐,因為家裏來了客人,顯得有點高興。爸爸梁和愁苦地坐在陳舊的床沿邊,臉上刺目的疤痕顯然是剛痊愈不久。梁和既害怕又憤怒地說:“在7月30日,已經夜裏12點多了,孩子們也都睡了。可是喝醉了酒的楊賓(打阿誌的家長之壹)從沒有門的前門進來打傷了孩子,也不給錢治療和賠償。”阿誌被打後,全靠姑姑梁淑蘭前後奔波。

阿誌就生活在這樣壹個特殊的,甚至有點殘缺的家庭裏。

阿誌去年被打傷後,休學了4個月,後來在老師和同學的幫助下繼續上學。阿誌的老師告訴記者:“這孩子原來挺調皮的,甚至有點淘氣,自那件事後,孩子整個全變蔫了,壹點都不愛說話了。現在孩子必須扶著東西才能走路,連上廁所也要同學攙著。”為此學校特別允許阿誌免修體育課。

在記者采訪的兩三個小時裏,父親梁和和阿誌的兩個姑姑壹直在號啕大哭。母親壹會兒笑壹會兒喃喃自語:“怎麽辦呀?怎麽辦呀?”

壹句粗話引來血淋淋的懲罰

阿誌的噩夢是從去年10月1日開始的。那天,阿誌到親戚家去玩,在街上碰到了兩個小朋友正在玩“過家家”,就說了“結婚”、“親嘴”之類的話,並隨口說了壹句粗話。沒想到這些話卻被小朋友告訴了家長。10月2日中午,壹位女孩的叔叔楊賓闖入梁家。父親梁和說:“他(楊賓)壹進門,二話不說,拿起壹個水杯就扔向孩子,但沒打著。隨後把孩子從炕上扯下來,我上去問為什麽,他也不說,把孩子拎到外面,就讓他在院子裏跪著,之後又把他拎到街上跪著。”

壹位不願透露姓名的街坊給記者描述道,當時的家長有三人,扮“新郎”孩子的父親何大成、另外是扮“新娘”孩子的母親王金玲和叔叔楊賓。女的在旁邊指指點點,當街謾罵。壹個男的壹邊坐在椅子上喝啤酒,壹邊踢跪在地上的孩子,“兩腿跪在水泥地面上,兩手還要伸到背後,如鳥張開翅膀的樣子挺著。”後來幹脆就用椅子砸孩子的腿。這樣折磨孩子長達兩個多小時,小孩的腿跟部都流血了。有壹個家長讓孩子跪下的時候,問孩子幹嗎了。並說“孩子不說就要打死孩子,並要把他活埋了”。在壹個男的打孩子耳光的時候,另壹個男的還拿磚頭要砸孩子,結果被孩子他媽死活給攔住了。孩子也沒穿鞋,早就給嚇哭了。聽說孩子說了什麽臟話,看那樣子,似乎要“廢”了那孩子。

雙腿失能心理障礙還是生理損傷?

在殘忍的毆打、謾罵下,健康、調皮的阿誌蔫了,到現在再也沒有站起來,是什麽原因造成的呢?

記者從豐臺區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辦公室向豐臺區副區長上呈的《關於妥善處理王佐鄉小學生阿誌被當街毆打壹事的請示》中看到:雲崗派出所當即對此事進行了調查取證,並於今年3月陪阿誌做了4次傷檢(豐臺公安分局2次,市公安局1次,市高級人民法院1次),鑒定結果均為輕微傷。

輕微傷能否就能讓壹個人站不起來呢?記者咨詢了有關醫生,答復是這樣的:如果沒有嚴重的肌肉損傷和有關的神經損傷,輕微傷就像壹個人被打了壹拳的那種感覺。也就是說阿誌所受的傷害不可能是輕微傷。北醫三院大夫建議給阿誌做深入細致的檢查,包括是否導致肌肉組織內部損傷、神經系統是否受到損傷等,但是昂貴的經費讓阿誌的姑姑望而卻步了。

除了生理可以讓壹個人站不起來外,心理原因是否也會導致壹個人站不起來呢?北京慧源心理咨詢與研究中心主任肖峰解釋說,嚴重的心理摧殘後也能導致阿誌站不起來,這叫癔癥性癱瘓,不能站立,不能行走。

律師也建議姑姑帶著阿誌去做精神心理診斷,而且已經聯系好了免費出診的心理專家,但是卻被姑姑拒絕了,姑姑的理由是沒有錢了,對於這麽壹個家庭要想拿出幾百塊錢確實是困難的。另外姑姑還有深層次的擔憂:阿誌母親的精神平時就不正常,如果阿誌站不起來的原因是精神心理障礙,在農村就等於給阿誌的壹輩子判了死刑,如果是精神心理障礙,阿誌是否還能索賠,哪怕只是治療費用。這些讓姑姑無法不擔憂,因為阿誌的家太特殊了。

導致阿誌站不起來的病因是什麽,目前還沒有壹個結論。

當街被毆眾人何以視若無睹

兩位目睹了阿誌被殘忍斥罵毆打全過程的男孩說,當時從人群後面看,至少有七八十人在圍觀,其中也不乏許多成年人。在兩個多小時裏,難道就沒有人出面勸阻嗎?壹位70多歲的大媽說,當時孩子被打,十分心痛,出面講情,打人的家長根本不聽。直到後來壹個做保險業務的村民報了警。

為什麽圍觀者眾,勸阻者少呢?村民是有擔憂的。保安人員都勸阻不了,民警來了,打人者還仍然打罵不已。這樣的人誰敢惹?

派出所參與後,據知情人士透露,從去年10月到今年2月,幾乎天天有人到阿誌家走動。有幫說和的,也有人威脅的。說和的說“3000元解決問題”。在今年1月,阿誌家惟壹壹間房的玻璃還被不明身份的人砸碎了。

未成年人權益何以遲遲不落實

傷害已經達10個多月了,但是打人者卻只被拘留了15天,律師告訴記者,到目前為止阿誌被毆打壹事還沒有被立案。為什麽?

記者在豐臺區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辦公室向豐臺區副區長上呈的《關於妥善處理王佐鄉小學生阿誌被當街毆打壹事的請示》中看到這樣壹段文字:“有關材料也已上交給豐臺區公安局預審處。今年3月豐臺公安局對楊賓作出拘留15天的處理決定(報上說是10天)。但據有關人士講(記者略去該人士單位及姓名),打人者實際只被拘了1天,罰款3000元(未查實)。”

中國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副主任黃琳琳告訴記者:從形式上看,被告壹連謾罵毆打幾個小時,至少已經構成侮辱罪,但是這樣拘留期限僅在3天以下。“只要對阿誌的鑒定是輕傷就可以判被告犯了故意傷害罪,如果因此阿誌將來真的無法站起來,從而喪失勞動能力的話,而且手段如此殘忍,是有可能判被告死刑的。但依目前法醫鑒定的‘輕微傷’,根本追究不了打人者的刑事責任。”

她還說,從癥狀上看阿誌的病癥與傷口肉毒癥特別相似。記者看到關於傷口肉毒癥的有關描述是:傷口感染後好長時間不能愈合。造成的後果是傷殘,喪失勞動能力,對人體健康危害極大,可評定為重傷。

不管是楊賓還是王金玲、何大成都如常人般生活著,但是10歲的阿誌卻已經無法如常人般生活,他已經10個多月無法獨立行走了,在此期間只進行了外傷治療,阿誌至今都無法行走,沒有人過問並為此負責。將來他能不能站起來?如果站不起來是生理致殘還是精神心理障礙,他沒有再做深入鑒定。壹個花季少年眼看就要雕零了。更讓記者驚奇的是,到目前為止,阿誌被毆打壹事還沒有被立案。律師解釋說,由於沒有醫院做出明確鑒定最終阿誌是否已經致殘,所以無法立案。

發生阿誌這樣的事情後,豐臺區委非常重視。記者同樣看到了豐臺區人民政府辦公室公文批辦單。領導批示的內容如下:“同意未委會辦公室提出的處理意見。並請公安分局查報此案發生五個月後才做出處理決定(拘留15天),實際只拘留了壹天的原因。註意對未成年人保護的各類案件要依法從快從嚴處理,有效保護未成年人權益。”

困惑壹:未成年人權益保護遭遇基金尷尬

阿誌壹家四口人的全部生活來源是種植的壹畝多地。父親原來跟車,發生這樣的事後車也不讓跟了。壹天打零工掙來的20元錢也不是按月付給。給阿誌做徹底檢查和治療成了全家人的奢望。記者從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阿誌這樣的例子並不是個別的,他們每年都要面對許多諸如阿誌這樣的貧困家庭,因為經濟問題無法做鑒定就無法立案的未成年群體。

面對阿誌到目前為止還無法立案,即便通過法律形式也無法給他討個說法,青少年法律與援助中心的律師們真是壹臉的無奈。壹直參與此案調查的律師張強和張雪梅說,我們只能給阿誌提供無償法律援助,他檢查所需要的費用我們也無法幫他解決。佟麗華主任認為,中國應該為未成年人權益保護設立壹個基金。

但是基金誰來出?有人提議,煙草行業不管是有意還是無意,給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都造成了危害。煙草行業應該拿出壹部分資金,專門設立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基金,這也許是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傷害進行補償的最好方法。還說這不僅可以很好地維護未成年人權益,而且還可以樹立煙草行業良好的社會形象。

困惑二:10歲學童當街被毆 未成年人自我保護教育需要再加強

其實阿誌被毆打完全是可以避免的,如果他有較強的自我保護意識。

中國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與研究中心副主任黃琳琳說,假如成年人來找他的時候他逃跑走,暫時躲避鋒芒;假如他及時尋求家長和其他成年親戚的保護和當地派出所的保護;假如他能及時撥打報警電話等,這些都有可能幫助阿誌躲避這場災難。北京市青少年法律與心理咨詢中心主任宗春山說,未成年人只要已走出家門,走出父母的呵護,生活在集體中了,他的自我保護知識是否也應該有人教給他,這將對減少青少年受到不必要的傷害起到壹定作用。

困惑三:道德文明教育還要不要

對於阿誌來說,僅僅因為說錯了壹句話,就招來了殺身橫禍。假如阿誌是壹個具有良好道德品質修養的人,假如阿誌說出的是文明用語,也許阿誌永遠還是這個特殊家庭的希望。但是,調皮的他也許是開玩笑也許是無意地說了壹句臟話,給他的報應卻是當街的毆打斥罵,並因此而有可能致殘的肢體。心靈之痛和肉體之痛同時煎熬著只有10歲的小阿誌。

有關專家指出,缺乏良好的自我修養已經是造成青少年心理問題的重要原因。北京師範大學教授林崇德說,平時註意培養孩子樂觀、敬業的性格並努力幫助他們提高自身修養,是學校和家長都應重視起來的壹項重要工作。

同時家長的身體力行對孩子的道德文明修養的形成起著潛移默化的作用。整個社會的文明則對孩子的良好道德文明行為的形成提供了壹個大環境。

孩子發生口角了,作為家長,應該本著教育的目的對孩子進行訓導,而不應該是拳腳相加,這樣只能導致孩子仇恨心理。現在孩子是弱勢群體,成年人是強勢群體,但是壹旦孩子轉化成強勢群體,就會加倍報復成年人,有許多孩子成年了不撫養父母,與青少年時代孩子受到的體罰有很大的關系。

困惑四:群眾法制意識的普及成了當務之急

阿誌所在的南宮中心小學校長劉顯洋對此十分痛心。他說,我們的許多農村家長,法律意識和法律知識比較淡薄,根本沒有保護未成年人的這根弦。阿誌僅僅10歲,哪怕說的話有些出格,也畢竟是個孩子,並沒有我們成人意識裏的那種惡意的程度。對孩子的遊戲進行成人化理解,並進行報復,是我們這個社會的悲哀。

在阿誌被毆打這件事中,如果被毆打的家長有法制觀念,不至於將阿誌毆打站不起來。如果圍觀的群眾法制觀念強壹些,就會有人站出來對這種殘暴行為進行制止。在場的哪怕有壹個人法制觀念很強烈,阿誌的悲劇都是可以避免的。但是,阿誌的悲劇發生了。

困惑五:社區環境教育影響孩子壹生

在阿誌被幾個成年人進行殘忍毆打的時候,圍觀群眾至少有七八十人,但是出來勸架的很少。如果街道或者村大隊部平時就加強對村民的法制教育、文明教育,並且多組織壹些適合於青少年的集體活動,盡管“過家家”仍然是壹種古老的遊戲,盡管10歲的小朋友還不懂事,但是卻知道團結協作的重要性。

青少年從壹出生就生活在社區裏,社區環境的優劣直接影響他們的壹生,畢竟這是他們接觸社會的第壹步。但是記者在采訪中發現,原來大規模出現在社區街道的紅領巾活動基地、***青團活動基地紛紛被挪做他用。街道也只有需要誌願者的時候,才想起紅領巾、***青團。家長程青告訴記者,寒暑假,孩子沒有壹個玩的地方,也沒有壹個玩的夥伴。孩子只有沈迷在遊戲機中。如果社區能給他們提供活動場地,能把他們組織起來做壹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對於孩子度過安全期,對於孩子的健康成長都是有利的,另外對於他們加強與街坊鄰居的關系也是有好處的,這樣就可以免除住在家對面都不認識的尷尬。

困惑六:家長急需加強風險教育

到目前為止,阿誌被毆打壹事之所以已經發生了長達將近10個月,但是無法在法院立案的根本原因是阿誌家無錢對阿誌進行徹底詳細地醫學和心理檢查並做出明確診斷。如果阿誌家長給孩子上了意外傷害保險和醫療保險,阿誌檢查的所需費用就不用發愁了。

記者在學校了解到,各學校都動員學生至少參加意外傷害保險和醫療保險,但各學校的保險金額並不壹樣,從30元多到200多元不等。但國家有關教育部門並沒有明文規定學生必須參加保險,學校也只是動員家長給孩子自願上保險。

但是有了保險,是否學生在學校發生意外傷害,學校就平安無事了?事實並非如此。壹位校長告訴記者,學生的保險根本就不夠學生治療用。另外,在主要由國內保險公司經營的保險市場,索賠難已經不是什麽新聞了。學生家長唐麗娟告訴記者,作為家長,誰都知道保險的重要性,但保險公司在找我們買保險的時候熱情有加,可等到理賠的時候卻在想方設法阻撓或者減少賠償數額。(文中阿誌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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