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妳已經被逮捕,妳的家屬不能會見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但妳可以委托律師提供法律幫助。因為數額不大,屬於輕微刑事案件,可以爭取從輕量刑。
附有相應的規定:
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執行江蘇省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標準的意見
(蘇高法發[1998]4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法[1998]第4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已於1997年11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942次會議通過,並於1998年3月30日公布,決定自1998年3月4日起施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規定的數額範圍,結合我省經濟發展和社會治安的實際情況,對我省盜竊公私財物的標準確定如下:
壹、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壹千元以上的,視為“數額較大”。
二、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1萬元以上的,視為數額巨大。
三、個人盜竊公私財物價值6萬元以上的,視為“數額特別巨大”
盜竊罪的量刑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 *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壹)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巨大;
(二)盜竊珍貴文物,情節嚴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