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罪卻被判刑,在監獄裏,首先要遵守監獄管理條例,不要做違法違規的事情。其次,請親屬繼續支持,堅持上訴,申請抗訴。如果妳放棄了自己,別人也不會支持妳,幫助妳!再次,保重自己,相信劉安光明,真相大白,平反招雪,不要輕生自暴自棄!
第壹,如果法庭判妳有罪,那麽妳肯定有罪。第二,如果妳真的“趁熱打鐵”,覺得自己很無辜,那麽裏面的規則會教妳如何改變認知。
第三,如果油鹽不進,裏面的規則還是不能制服妳,那妳就要做好脫身的準備。
自古慷慨赴死易,從容赴死難。除了新聞報道中的少數特殊例外,我相信大部分覺得“委屈”的人都會有這樣壹個狀態轉換的過程:不服命運——憤怒——期待好運——願賭服輸——爭取減刑。
我在很多場合都說過,監獄就像壹個磨盤,即使妳有鋒利的棱角,它在監獄裏最終也會變成壹個圓而不足為奇的棋子。
時間是壹把讓人措手不及的尖刀。它每時每刻都會到來,但它會突然到來。或者在思念家人躺在床上難以入眠的深夜,或者想上廁所卻欲罷不能的時候,或者在撥了家人的電話卻聽到“所撥號碼不存在”的那壹刻,妳會突然發現自己的奮鬥是壹種負擔,在流逝的時間面前不值壹提。那妳就知道,只有承認有罪,接受懲罰,才是加速回歸正常社會的正道。
很明顯,擺平恩怨的故事給了外人太多的談資和鼓勵,但對於牽涉其中的人來說,這些事情是痛苦的,是極其痛苦的。如果他們有選擇,他們很可能不會放下現在,只想翻案。
我見過太多的共改者吵著要死,也聽過太多悲傷的故事。但是,如果妳足夠冷靜,有點清醒,不用我說妳也壹定猜到了他們的心理變化軌跡。
是的,那些憤憤不平的人,最後為了多吃壹個饅頭,已經完全融入了轟轟烈烈的改造生活。
現在有壹個真實的案例,因為疫情,我還沒有見到這個不幸的人;以後見他,以後和妳分享他的感受;反正作為辯護人,我心裏壹直有個感嘆:真正犯罪的不應該是被告人。
有的人會繼續申訴,有的人可能會因為爭取減刑而認罪。
有怨氣就要冷靜處理。首先,妳應該保持健康,並積極尋求解決問題的方法。還記得楊乃武和大白菜的故事嗎?如有申訴,應積極向主管領導反映,按規定的渠道和程序直接申訴,或申請再審。也可以和親屬配合,也可以請律師幫妳向原判決的人民法院、上壹級人民法院或者檢察院申請再審,直到問題解決。這期間,穩定自己的情緒,保持身體健康,積極爭取,會很重要。
張智超的案子,他是怎麽熬過來的?他在監獄裏度過了15年。想想有什麽比他更不對勁的?16歲十幾歲的小夥子,30歲的中年大叔。
自己寫訴狀。那我寧願不減刑也不工作。因為妳不需要勞動改造。沒有犯罪,就沒有改造。漫長的等待。也許三年,也許五年。或者更久。這就是生活。轉世為人受苦?
很難下車!自學法律保護自己。
有人說就算人生黑暗!心裏壹定要有陽光!
我在監獄工作了十幾年,可以給妳壹些建議!
第壹,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申訴!
1-向駐檢組反映相關問題!
2-向省高院、最高法院書面提交材料!
3-向市檢察院、省檢察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提交書面材料!
4-向市紀委、省紀委、中紀委提交書面材料!
以上渠道受法律保護。不要聽別人說監獄不會反映妳的問題,不會讓妳投訴!說白了,監獄是司法系統,法院是法院系統,紀委檢察院是紀檢系統,公安是公安系統!這是五個獨立的系統!
另外現在關押罪犯,各省監獄局基本都是異地關押!
因此,不存在監獄庇護法院和檢察院的說法。不是壹個地方的事,也不是壹個系統的事。這東西是受保護的。人放了,還是會捅出來的!?
所以,妳放心,妳的投訴不會有任何障礙!
而且妳需要咨詢法律問題,可以直接咨詢監獄的法律部!
當妳維權投訴的時候,我會正常聯系妳參與監獄改造!通過改造爭取早日減刑/假釋,讓妳重獲自由後親自參與維護自己的權益!?
同時,如果參加正常改造,還是可以獲得勞動報酬的。基本上妳的勞動報酬完全可以養活自己!
先崩潰,心灰意冷,再重燃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