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應當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並在15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應當在完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應當將已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至少保存兩年備查。
第七十七條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工資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支付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壹)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而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離職後不抱怨工資,需要哪些資料?工作期間的工資單、考勤記錄、檔案記錄。其次,確認勞動關系後,可以針對單位拖欠工資的違法行為,要求單位補發工資。不簽書面勞動合同雙倍工資。第三,協商不成,攜帶相關資料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交勞動仲裁。
向勞動局投訴所需材料如下:(1)投訴人應向勞動行政主管部門提交投訴文書。投訴文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①投訴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被投訴用人單位的名稱和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2)勞動保障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事實和投訴請求,並附投訴人簽名或蓋章。(2)投訴人的證明材料。投訴人身份證復印件(需提供原件以供核對);用人單位營業執照或註冊信息復印件(如確實無法提供,經說明後可不提交)。集體投訴推薦代表的,還需提交推薦人簽名的推薦信。(三)相關證據材料。提交必要的證據材料,證明投訴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是被投訴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造成的,如證明勞動關系和投訴的證據材料等。具體事宜可以直接咨詢勞動局,以勞動局的要求為準。
離職後,公司不發工資和提成。如何合法解決用人單位拖欠工資問題,勞動者可以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依法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在最近的工作日提前支付。工資每月至少發放壹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以按周、日、小時發放工資。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九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未支付醫療費、經濟補償金、工傷補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邯鄲服務員如何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不發工資,求解決。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工資是按月支付的。當月可以發上月工資,但是跨月是違法的;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勞動監察大隊將責令用人單位限期支付工資,逾期不支付的予以賠償。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規定,工資必須按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在最近的工作日提前支付。工資至少壹個月發壹次。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壹的,
(壹)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而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工資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支付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我離職後,公司以我拿回扣,涉嫌職務侵占罪為由,拒發工資。
職務侵占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本單位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犯本罪,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根據刑法
第二百七十壹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的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數額巨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壹百八十三條第壹款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故意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進行虛假理賠,騙取保險金歸個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壹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根據公司法
第壹百壹十四條董事、監事、經理利用職權收受賄賂、其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財產的,沒收非法收入,責令退還公司財產,由公司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高管離職後公司處理了很久。吳澤平這才回過神來,打開郵件仔細看了壹遍。在辭職信中,我向首席執行官表達了深深的歉意,並坦率地說,在MBT工作幾年後,我感到身心疲憊。現在只想離職休息壹段時間,請CEO原諒。作為MBT公司的元老,他願意在離職後繼續關心公司的發展。如果公司需要,可以隨時聯系他,討論相關業務問題。辭職信寫得婉轉得體,讓人看完覺得難以拒絕。MBT公司是中國壹家新興的通信公司。近年來在國內設立了20多家分公司和營業網點,業務發展迅速。這些都離不開李劍鋒高超的運作能力、嫻熟深厚的公關和談判技巧。正是他制作的商業計劃書打動了許多世界著名通信公司的心,MBT與他們建立了合作關系,成為中國為數不多的代理商之壹。他負責建立分公司和營業網點,經營順利,很快在當地占據了較大的市場份額。正是李劍鋒的聘用,使得MBT的商業地位從壹個在業內默默無聞的小公司變成了壹家領先的公司。然而,他的突然離開對MBT目前的行業競爭和公司內部管理的連續性可能是災難性的。吳澤平深知自己的首席運營官對公司的重要性,但他真的不明白李劍鋒為什麽會辭職得這麽突然:他還不到40歲,在加入MBT之前工作也不是很好。目前,當MBT剛剛事業有成時,從工作中休息是不可能的。想到這裏,他立即撥通了公司人力資源總監的電話,要求他立即查明李劍鋒的動機和可能的目的地,同時通知秘書,取消所有的旅行安排,並立即訂了機票返回公司總部。案例分析1:其實李劍鋒的離開也不全是壞事。事實上,李劍鋒的離開並不全是壞事。至少有壹個人會受益,那就是李劍鋒的繼任者。出人意料的是,吳澤平無意用此來穩定軍心。在MBT接手的三個案例中,首席運營官·李劍鋒的離職給MBT通信公司帶來了壹系列的沖擊。首席執行官吳澤平和人力資源總監遲向陽打算采取三項關鍵對策:2。向員工解釋李劍鋒的離職,從情感和理性兩方面譴責李劍鋒,希望能鼓舞士氣,減少謠言,避免其他中層高管效仿;3.準備挖DQM公司的首席運營官·劉向東。這些措施只能用“被動挨打,情緒化”來形容。譴責李劍鋒只會讓李劍鋒免於情感上的愧疚,並讓李劍鋒公開反對MBT。另壹方面,MBT有意挖走DQM公司的首席運營官·劉向東,這會讓MBT員工覺得對李劍鋒的譴責是虛偽的,更多人會同情李劍鋒。事實上,李劍鋒的離開並不全是壞事,至少它會讓壹個人受益,那就是將接替李劍鋒的人。出人意料的是,吳澤平無意用此來穩定軍心。針對這種情況,我們提出七項措施:1。立即批準李劍鋒離開擅長談判、深諳公關之道的李劍鋒。這樣的人壹般比較冷靜,有思想,不會輕易改變主意,所以留住他的可能性不大。這種情況下,不如馬上批準他的辭職申請,這樣有三個好處:壹是把情況說清楚;二是顯示公司的信心;三是讓公司所有人都知道,妳不能以辭職的方式和公司談條件。2.公開宣布公司將從內部挑選高管來宣布這壹政策可以穩定局勢,分裂李劍鋒的盟友。這個時候絕對不能引進“空降兵”。這只會讓本已不確定的局面變得更加混亂,讓更多中層管理人員離開李劍鋒。而且,此時選人的目標是找壹個能讓MBT暫時穩定的人,而不是壹個優秀的首席運營官。3.發布市場調研報告和下壹年的商業計劃市場調研報告展示MBT相比PPT的優勢,並在下壹年的商業計劃中提出壹個令人振奮的目標。讓大家知道,沒有李劍鋒,公司依然有信心保持競爭力。這樣既能穩定軍心,又能分散大家的註意力。4.吳澤平應該立即采訪李劍鋒。本案表明,吳澤平與李劍鋒私交甚好,李劍鋒不應拒絕采訪。采訪的目的有兩個。首先,找出原因,然後請李劍鋒幫助公司處理他辭職的後遺癥。例如,吳澤平和李劍鋒壹起給所有員工寫了壹封信。李劍鋒可以成為處理後遺癥的盟友。5.吳澤平應該馬上去胡兵家裏看看。6.遲向陽應該立即與每壹位中層主管和關鍵員工談論MBT的未來,公司的政策,員工的職業發展,以及他們對公司的意見和建議。這個時候,我們不能依靠公告、郵件等。,但我們必須親自談話,以澄清形勢,消除恐慌,穩定軍心。7.咨詢律師避免競爭,準備訴訟必須秘密進行。我們只是在做最壞的打算,不壹定會打,但壹定要確保如果李劍鋒完全不配合,我們可以立即采取有效行動,延緩李劍鋒到達PPT。
辭職後公司不發工資,如何處理用人單位克扣和拖欠工資?建議向當地有管轄權的勞動監察大隊舉報投訴,督促拖欠工資。如果被拖欠,可以選擇提起勞動仲裁維權。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工資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支付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照應付金額50%以上100%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壹)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而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我國刑法第276-1條規定: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或者未向有支付能力的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經* * *有關部門責令支付後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