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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書記員工作

書記員工作是人民法院審判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書記員工作水平的高低,直接影響到案件審判質量。做好書記員工作,不僅需要具有較為紮實的法律專業知識,較強的文字表達能力,清晰的邏輯思維能力,還須具有嚴謹、敬業的工作作風。我從壹名書記員成長為壹名審判員前後經歷了多年的艱苦磨練,現就如何做好書記員工作以及書記員工作中應註意的壹些問題,談點個人體會,供大家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壹、明確書記員的基本職責 

書記員工作從收案、審理到執行,貫穿訴訟活動的全過程。我今天與大家交流的重點是法庭審理階段書記員的基本職責,其工作內容包括庭前工作、開庭審理階段的工作和庭後工作三個部分。

(壹) 庭前工作

開庭之前,書記員要提前閱讀案卷材料,對當事人的姓名、訴訟地位、相互關系、專用名詞術語、案件的基本事實和各方當事人的觀點進行全面了解,並加強與審判人員的溝通,了解庭審重點、爭議焦點,以及需要特別註意的環節等等,做到心中有數,為庭審工作做準備。

(二)開庭審理階段的工作

1、開庭時,書記員首先到審判法庭檢查,檢查內容主要有兩項:(1)當事人及其它訴訟參與人是否已到庭;(2)檢查法庭布置是否符合要求,法官、當事人、代理人、證人、鑒定人的座位牌是否擺放準確,旁聽席的桌、椅擺放是否整齊,法庭衛生狀況是否良好。

2、審判長決定按時開庭的,書記員應做好如下工作:要求出庭人員、旁聽人員按照各自的位置坐好並安靜後,宣布法庭紀律(或叫法庭規則);主持法官入庭儀式,宣布全體起立,請審判長、審判員入庭;審判長、審判員入庭後,向審判長報告當事人、代理人、證人、鑒定人等應到庭人員的到庭情況,請審判長開庭。

3、法庭審判活動中書記員的工作主要是庭審記錄和合議庭記錄。其中包括法官的審判活動、當事人及代理人、證人、鑒定人出入庭及發言情況、審判長對違反法庭紀律的人員的處理情況的記錄及合議庭筆錄。

(三) 庭後的工作

1、沒有當庭宣判的案件,庭後合議時要做合議庭筆錄,交合議庭成員審閱後分別簽名;

2、協助審判人員制作裁判文書。裁判文書的制作不僅僅是審判人員的工作,同時也是書記員的壹個很好的鍛煉機會,是書記員日後走向法官崗位必須具備的技能。

3、打印、核對、印制裁判文書並加蓋公章、核對無異章。這些工作雖然簡單,但要特別細心,做到裁判文書字跡清晰、正確,印章要工整。在校對文書過程中,書記員應仔細校對文書是否存在錯別字、標點符號使用是否錯誤、合議庭成員名字是否用錯、案號是否正確、涉案的數據是否正確、訴訟費各項相加是否準確、如有保全費用是否在判決書中有體現等等。壹份文書應多次校對,保證文書送達時沒有錯誤。

4、裁判文書的送達:在判決書送達時要作宣判筆錄及送達回證,並告知當事人的上訴權利及上訴期限(壹般在文書的尾部有交待)。當事人到庭的,直接送達;對外地當事人要辦理委托宣判、送達手續;當事人下落不明的,辦理公告送達手續。對這些常規性的工作,書記員要積極主動去做,對委托送達的宣判筆錄、送達回證及公告送達材料,要及時與受托法院聯系,註意收集刊登公告的報紙入卷。

5、訴訟文書的立卷、裝訂與歸檔工作。事實上立卷是從訴訟活動壹開始就進行了的,隨著訴訟活動的進行,各種訴訟書面材料都應隨時整理。訴訟活動壹結束,就應當裝訂與歸檔。凡已結案的卷宗,在材料齊備的情況下應及時裝訂。整理卷宗時發現有小於A4紙張的材料要粘貼到A4紙上,所有入卷的材料均要求為A4紙張大小,凡有鉛筆、圓珠筆填寫的字跡或傳真紙,都要復印壹份放在卷宗中。材料上的回形針、大頭針、訂書針均要取出,卷宗中不能有這些東西,否則會損傷卷宗。卷宗以100頁為分冊標準。歸檔時應填寫歸檔登記表(壹式兩份),並持相應的案件登記簿到檔案室歸檔,檔案室檔案員在移送的登記表上簽名,做到交接清楚。

對於上訴、抗訴案件,書記員要辦好送交中級人民法院審理的移送手續;凡上訴案件,在當事人交來上訴狀時,均要求他註明提交時間、提交人。書記員應及時將卷宗裝訂成冊,在上訴人提交上訴狀之日起5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給被上訴人,並填寫好上訴案件登記簿。對於上訴案件要認真裝訂,並填寫齊全,對於特殊情形(如超審限)應及時和審判員溝通,移送要將正副卷均移送,材料準備齊全後交立案庭,並辦理好交接手續。

在實際工作中,書記員除完成在訴訟中的基本工作外,經常要辦理的事項有:群眾來信、來訪的接待、處理;內勤工作;協助法官起草司法文書;在法官指導下調處輕微的刑事糾紛和簡易的民事糾紛,調查較為簡單的案件事實;法官或庭長、院長安排的有關審判事項。

二、精心制作訴訟中的各種筆錄

(壹)庭審筆錄。庭審記錄是法庭審理活動的文字載體,庭審活動是審判活動最重要的環節,庭審記錄是否全面、準確,直接關系到案件質量的優劣,甚至關系到裁判結果。庭審記錄質量的高低,不僅體現書記員個人業務素質的高低,而且直接影響著案件審理的公正性,關系著法院的整體形象。壹份好的庭審筆錄,應該做到:忠實庭審活動的原貌,完整記錄庭審全過程;準確、詳實記錄各方訴訟參與人的陳述、辯解、觀點和意見;格式規範、頁面整潔、清晰流暢、無錯別字。要達到以上要求,應做好下列工作:

1、熟悉案情。(前面已講)

2、掌握記錄技巧,作到詳略得當。書記員不是錄音機,不可能也沒必要把庭審中的所有發言都毫無遺漏的記錄下來。要善於分析判斷訴訟參與人講話的內容和真實意圖,在盡量保持原貌的基礎上對當事人的發言進行必要的歸納整理,對當事人重復的或與案件無關的發言要進行剔除。這就需要書記員熟悉案情,同時還須具有壹定的文字表達能力和邏輯思維能力。對於實踐中,書記員在庭審時漏記的內容,要善於利用宣讀、出示證據等空閑時間予以補記。在筆錄中應有體現法庭調查、法庭調查結束、法庭辯論、法庭辯論終結、最後陳述、組織雙方當事人調解的字樣,以體現程序的完整性,減少因程序違法而被二審改判的可能性。對於當事人在庭審中的動作應記錄在案。對於當事人陳述的利率標準、本金及利息金額應準確記錄,可以事先將已有的金額抄在空紙上,以便需要時可供提醒。如證據較多,剛開始記庭審筆錄時,可以將證據清單復印壹份,供需要時抄寫。

3、要提高語言文字水平,學會歸納、概括等技能。由於受法律知識、個人素質等因素的制約,許多當事人在庭審中多次重復同樣的內容,或陳述意見時混亂、零散,在記錄時予以壹定的歸納總結很有必要,這就需要書記員具有壹定的文字表達、邏輯思維能力。

4、要集中精力,進入狀態。

5、要認真學習法律專業知識,掌握法言法語。書記員應掌握基本的法律術語,不應出現了低級性的失誤,例如:把“檢材”記成“檢裁”,訴訟費的“預交”寫成“欲交”。

6、掌握法庭記錄的規律性。庭審活動分為不同的階段和環節,每壹個階段所要完成的訴訟目的是不同的。書記員要分清各個訴訟階段的任務,有針對性的進行記錄,做到有的放矢。如有的當事人不懂法庭審理程序,在陳述階段就迫不及待的發表辯論理由,這時書記員只記錄該事實陳述,對該辯論理由可以不記錄。隨著訴訟程序的推進,該辯解理由會在法庭辯論階段再次出現。

(二)調查筆錄。在制作調查筆錄時應寫明時間、地點,調查人、記錄人,被調查人的基本情況。進行調查時應向被調查人或單位出示工作證,記錄時首先在筆錄中明確闡述,我們是巴東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現針對於原告某某訴被告某某××糾紛壹案,有些情況向妳(們)進行核實,希望妳(們)如實闡述。每次調查筆錄都有壹個或多個目的,記錄時壹定要將調查人亟待知道的事實或需要解決的程序問題明確體現。筆錄制作完後應交被調查人閱讀,由被調查人和調查人簽名或者蓋章。

(三)、合議庭(審委會)評議筆錄。在記錄合議庭評議筆錄時首先應將所有參加評議的人員名字、評議的時間、地點記錄在頭紙上。評議過程中的筆錄要註意把握三個環節:(1)案件承辦人匯報案情,這壹部分,均有審理報告,可以略記;(2)討論經過,這壹部分應註意記清每位參加合(評)議的成員的觀點意見,如有庭長、院長參加評議的更應將他們的觀點詳細記錄。如果有反對意見,壹定要將反對意見寫清楚;(3)討論結果,評議結束後詳細寫好評議結論,並及時請合議庭成員逐壹簽字。審委會筆錄應明確各審委會成員的意見,並準確寫明審委會最終確定的結論意見,並及時請審判委員會成員逐壹簽字。

三、幾點個人感受

要做壹名稱職的書記員,除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嫻熟的業務技能外,還應保持“三種心態”,樹立“四種意識”。

(壹)保持三種心態

壹要熱心。作為法院的壹名工作人員,書記員的工作作風和工作態度如何,將影響到法院的整體形象。因此,我在這方面特別註意,不論自己多忙多累,都要熱情接待當事人和律師,耐心解答他們提出的問題。有壹次,壹位當事人因其在某石料廠的到期債權被扣留,多次到法院大吵大鬧,認為法院處理不當,我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經過壹個多小時的解釋,這名當事人最終表示服從法院的處理,積極配合法院的工作。

二要細心。書記員的工作比較瑣碎,但法庭工作無小事因此,任何壹點疏漏都可能帶來難以想象的後果。壹個辦案能力再強的法官,壹個審理得再好的案件,如果因為書記員記錄不仔細,筆錄出現多處錯誤,如果因為送達的因素考慮不周全,程序上出現壹點瑕疵,都可能使我們的審判工作成果功虧壹簣,因此,在工作中壹定要做到仔細、仔細再仔細。在送達工作上,尤其涉及時限、期間和簽收方面的問題,壹定不能馬虎。在作各類筆錄方面,不僅要做到記錄詳細,更重要的是,聽記要細心,做到心、腦、手合壹,認真領會審判員問話的宗旨,圍繞審判員的問話,提取當事人回答的意思。在文書校對上,要逐字逐句地校對。

三要有責任心。責任心是做好本職工作的基礎,壹個人哪怕再有才能,如果對於自己所從事的工作沒有責任心,就不可能把工作做好,取得好的工作成績。書記員工作是瑣碎的,特別是筆錄工作是人民法院行使國家審判權的具體體現,它將接受歷史的檢驗,來不得半點馬虎,這些都要求書記員必須要有高度的責任心。

(二)樹立四種意識

壹是團隊意識。世上沒有完美的個人,只有完美的團隊。書記員工作同樣如此,它要求書記員在工作中摒棄自以為是、居功自傲的作風,在工作中講大局、協作配合,互相幫助,***同提高。

二是服務意識。書記員工作中最核心的就是有服務意識,做好審判輔助工作。書記員與法官之間的配合是否融洽默契直接影響到案件審理的質量與效率,這就要求書記員眼疾手快,反映敏捷,提高審判效率。

三是創新意識。新類型案件不斷出現,辦案過程中遇到的新問題,給書記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這就需要書記員在具體工作中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善於開動腦筋,想方設法用最快捷最合理的方式去完成工作,提高法官辦案的質量和效率。

四是自律意識。法院是國家審判機關,在案件的處理過程中書記員經常會接觸到審判秘密,這就要求書記員首先要增強保密意識,重視保密工作;在庭審中,書記員要保持中立態度,不能歪曲事實,主觀臆斷,確保庭審記錄的客觀真實。

以上是我的壹些個人體會。總之,做好壹名書記員,要善於動腦、用心思考,不能主觀臆斷、胡思亂想;要手腳靈活、辦事果斷;要學會在該說的時候能言善辯,但同時又要學會在不該說的時候守口如瓶。通過鍛煉毅力、發掘潛力、自加壓力、激發動力,輕松自如地做好本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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