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起工作,壹起工作
(模板)
甲方:公司名稱
單位財產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單元住宅
乙方:員工姓名
住所地址
現居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其他有效身份證號碼
廈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系統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勞動法律法規,在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壹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1.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的崗位(工種)工作..合同期內,甲方因生產需要確需調整乙方工種的,須經雙方協商。
二。本合同條款采用以下()形式:
1,定期。本合同期限為年至年,其中試用期個月(試用期不是必須期限)。
2.沒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包括個月的試用期(試用期不是必備條款)。本合同在法定終止的情況下終止。
3、以完成(投產)為期限。生產工作完成後,雙方終止勞動合同。
本合同在錄用前簽訂的,勞動關系自錄用之日起建立。
第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壹)甲方對乙方崗位實行以下工時制度。(實行第二、第三工時制度應依法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
1,標準工時制;2、綜合計算工作時間;3、工作制度不規範。
(二)乙方享有婚假、產假、喪假、帶薪年假等。根據法律規定,甲方應在法定節假日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休息休假。確需加班的,應當支付加班工資或者依法安排補休。
(3)乙方因工負傷或者患職業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醫療待遇。
四。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甲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向乙方支付工資。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不得低於乙方工作所在行政區域當年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乙方的獎金、津貼和補貼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報酬和分配制度的規定執行。
(1)甲方從錄用之日起計算並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乙方。
(2)工資標準采取以下()形式:
1,實行小時工資制。試用期月工資為人民幣;試用期後的月薪為人民幣。(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同崗位最低工資或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不得低於政府規定的乙方工作所在行政區域當年最低工資標準。)
2、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是;計件工資為人民幣元或由甲方確定並提前向乙方公布的計件工資和計件工資。以此為基礎計算的月工資不得低於政府規定的乙方工作所在行政區域當年的最低工資標準。
3.雙方另行約定工資以形式支付。
4.雙方約定的加班工資計算基數為(加班工資計算基數不得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
上述報酬確定後,甲方可根據乙方的技術水平、熟練程度的提高、貢獻及生產經營的變化,適時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乙方的勞動報酬會隨著工作地點、工種和崗位的變化而變化。
(3)甲方應於每月日支付乙方(上月/當月)至(上月/當月)的工資。並向乙方提供壹份工資單。甲方每月至少向乙方支付壹次工資。
5.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6.甲方應按國家規定提供安全衛生的工作條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並按規定為女職工、未成年工和危險特種作業人員提供勞動保護。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或甲方制定的安全操作規程。
乙方從事接觸職業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上崗後的職業健康檢查,並在合同期內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7.在合同期內,雙方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制定的符合勞動法律法規的規章制度。
八。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
9.在合同期內,乙方可以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終止勞動合同。
X.合同期內,甲方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被確認為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不提前通知甲方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11.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除本合同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壹、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甲方不得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
12.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甲方以乙方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十三。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甲方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壹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14.甲方可以依法解雇包括乙方在內的員工。
1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危害作業的乙方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疑似職業病病人的;
(二)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六、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勞動合同終止:
(壹)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撤銷,或甲方決定提前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7.本合同規定的補充和附件、雙方同意的合同變更文件以及雙方簽訂的培訓合同、保密合同和競業限制合同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8.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以上條款未盡事宜,本條自由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