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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萊蕪棄嬰被活埋,救助人申請領養被拒絕,該不該支持孩子被領養?

將按照規定依據法律進行適當安置,並保護嬰兒的合法權益。由山東省民政廳了解到,新泰市將嬰兒交給泰安兒童福利院臨時撫養。目前,該嬰兒正在醫院接受檢查和治療,生命體征穩定。下壹步,根據公***安全調查,嬰兒檢查和治療的情況來規劃方案。

1.民政辦公室說,“活著”的嬰兒應返回父母,而救助者有孩子無法滿足領養的條件。壹位鄉村醫生周尚洪說,26日晚,男孩的父親和姨媽來了,“進去時給我磕頭。”據他介紹,對方帶來了3萬元,但沒有收。據她接受媒體采訪時說,她真的很想領養這個嬰兒,但表示這與營救行為無關。先前獲悉:民政廳表示,男嬰“活埋”應隨父母返回,救助者不能滿足領養孩子的條件。 10月28日,山東省濟南市萊蕪區民政廳對媒體作出回應:他正在商討讓孩子與親生父母壹起返回。

2.營救人員周女士不符合收養條件。 “因為他有自己的孩子。8月21日上午,山東省濟南市萊蕪區牛泉市南白塔村村民焦興路和周尚東,在山東挖了壹個活嬰兒。在山上,他們將警察送到醫院搶救了他。兒童的醫療費用。10月20日,即媒體報道此事的第二天,楊柳市民政辦公室主任劉玉增主動向警方報案。被埋葬的是他的雙胞胎孫子之壹。

3.離開醫院後,他以為那個男孩死了,把他葬了。10月25日,警方通知劉玉增,他已被刑事拘留,壹些律師表示,他可能涉及兩項遺棄或故意殺人罪。10月23日,嬰兒的生命體征保持穩定,出院條件滿足後,鄉村醫生周尚宏將男孩從醫院帶回家。供您臨時監督。據周尚宏本人稱,該措施已由新泰國際刑警組織批準。”10月28日,山東省濟南市萊蕪區民政辦公室對媒體進行了回應,他正在商討讓嬰兒與親生父母重返家園。救援人員周女士“因為有自己的孩子,所以不符合領養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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